证券代码:300590证券简称:移为通信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5月8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1.90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42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3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为通信”)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完成情况
(一)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1.90万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73名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限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占本激励计划职务制性股票数量予第一类限制性股授予时公司总
(万股)票总数的比例股本的比例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231.90100.00%0.50%
其他人员(共73人)
注:1、上述任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类限制性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一个解除限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售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二个解除限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40%售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三个解除限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20%售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禁售期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3(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考核期间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对解除限对应考核期间的营业收入增应考核期间的净利润增长率对应考核期间
售期 长率(A) (B)
目标值(An)触发值(Am) 目标值(Bn)触发值(Bm)
第一个
解除限2026年30%15%60%40%售期
第二个
2026-2027年
解除限180%145%260%220%两年累计值售期
第三个
2026-2028年
解除限360%305%480%420%三年累计值售期业绩完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考核指标说明度比例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
A≥An X1=100%值时,X1为100%公司营业 X1=[(A-Am)/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1Am≤A<
收入增长 (An-Am)]*20%+80为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An
率(A) % 时,超过部分按比例解除限售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时,A<Am X1=0%
X1为0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
B≥Bn X2=100%时,X2为100%公司净利 X2=[(B-Bm) 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2Bm≤B<
润增长率 /( Bn-Bm) ]*20%+8为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Bn
(B) 0% 时,超过部分按比例解除限售
即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时,X2B<Bm X2=0%为0单个考核
期间公司 即X为公司营业收入累计值和净利润
层面解除 X=MAX(X1X2) 累计值对应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限售比例的孰高值
(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4(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公司商誉减值损失(若有)及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2026-2027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营业收入+2027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
入-1]×100%;
2026-2028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营业收入+2027年营业收入+2028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1]×100%;
(4)2026年-2027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1]
×100%;
2026年-2028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年净利润+2028年净利润)/2025年净
利润-1]×100%;
(5)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在一般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相关权益。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73人,拟授予权益由240.90万股调整为231.9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网站公示情况一致。与2026年3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中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
5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07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6年4月2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488798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31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568980.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新增股份股份性质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210294522.20%231900010442194522.5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5781459377.80%-35781459377.41%
总计459917538100.00%2319000462236538100.0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
6本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16元/股。
九、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公司此次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459917538股增
至46223653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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