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证券简称:万里马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2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大洲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1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405673777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879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57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0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8%;
反对8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8%;弃权
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309%;反对8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470%;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2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1%;
2反对8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9%;弃权
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007%;反对8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803%;弃权2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9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7%;
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6%;弃权
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513%;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022%;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3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5%;
反对8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3%;弃权
1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644%;反对8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6759%;弃权1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9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1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4%;
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7%;弃权
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127%;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76%;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4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2%;
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1%;弃权
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142%;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393%;弃权1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8767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4%;
反对8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0%;弃权
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066%;反对8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96%;弃权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3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77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4%;
反对8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8%;弃权
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14%;反对8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089%;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君律师和梁悦停律师以现场和电子通讯方式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5)第605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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