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证券简称:万里马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1.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1查报告》。
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1922.60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名激励对象101.40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进行注销。
2(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5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行权安对应考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排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以2024年为基以2024年为基500万元扭亏为盈
2025年
行权期数,不低于10%数,不低于8%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100%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1=80%
(A)
A<An X1=0%
B≥Bm X2=100%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
Bn≤B<Bm X2=80%
(B)
B<Bn X2=0%
X=max(X1X2)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的确定规则(X取X1和X2的最大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利润表列报的营业总收入,包含营业收入、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等。
注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剔除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注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68.19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59名激励
3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9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25万份。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后续不会确认该等注销股票期权相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公司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相关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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