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证券简称:华凯易佰公告编号:2026-039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812.084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回购价格为6.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为
54247211.2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969766.81元,合计56216978.01元。
2、公司2025年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501.13万股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回购注销金额为56749609.96元(回购注销金额=已使用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总数量*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
3、上述两项合计注销股份数量1313.2140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3.25%。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61469股变更至391229329股。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
1告编号:2024-014),独立董事张学礼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3月18日。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44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2025年9月1日和2025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相应修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因公司裁员、合
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3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离职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
2025年 低于 56.00%;(Am)
限售期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3.00%。(Bm)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100%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
Am>A≥Am*80% X1=A/Am*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101.13万股股份中的501.13万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依法予以注销,剩余600.00万股回购股份用途维持不变,继续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7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011300股,回购注销金额为56749609.96元(回购注销金额=已使用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总数量*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及限制性股票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61469股变更为391229329股,本次股份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稳定性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数(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46404513.72%-81208404734320512.1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889742486.28%-501130034388612487.90%
股份总数404361469100.00%-13132140391229329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四、本次股份注销的后续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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