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证券简称:华凯易佰公告编号:2026-03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简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范金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园路3号中南雅园2
栋易佰网络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3350169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11011300股,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358921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9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0987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5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449042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4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454048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5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00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2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449042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415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6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
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1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41%;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476%;弃权1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0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
反对399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弃权
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35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20%;反对399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9%;弃权7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76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
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
44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8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0%;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0%;弃权44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93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
反对74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39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1%;反对7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2%;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公司关联股东胡范金先生、罗春女士、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58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
反对142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71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50%;反对142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3%;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235427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
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4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反对29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6%;弃权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79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5%;
反对342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1%;弃权
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91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9%;反对34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9%;弃权17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报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890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6%;
反对335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
15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414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88%;反对335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3%;弃权15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9%。
公司关联股东胡范金先生、罗春女士、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俊超先生、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安祺先
生、贺日新先生、张敏先生、刘露先生、李露露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69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
反对301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
22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881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81%;反对301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弃权22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806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
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
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同意44993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7%;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8%;弃权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9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6%;
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
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5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49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6%;反对70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弃权3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9%。
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等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4273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
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
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同意4494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反对7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0%;弃权39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恒律师、许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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