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证券简称:新雷能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
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89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3960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4702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4960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060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42063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060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48%。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84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反对12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4%;弃权1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2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4%;反对12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1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0%;反对122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4%;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0%;反对122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6%;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12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25%;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4%;反对12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