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ST朗进 公告编号:2026-069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
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鲁 0191民初 10205号民事调解书所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 20.7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34%)被动减少至
11.9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2.32%),减少 8048839股,对应持股
比例下降 8.7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9.0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主观意愿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为中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时控股”)。中时控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95%)增加至
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9.97%),增加 8048839股,对应持股比
例上升 8.7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9.02%)。
3、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 0191民初
10205号民事调解书,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6年 9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次过户的朗进集团所持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中时控股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获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朗进集团持有朗进科技 190350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20.7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34%);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茂直接持有朗进科技 1021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0.1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恩直接持有朗进科技 810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0.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9%);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筠未直接持有朗进科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朗进科技权益
19218100股,占总股本的 2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55%)。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朗进集团持有朗进科技 10986161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11.9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2.32%);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茂直接持有朗进科技 1021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0.1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恩直接持有朗进科技81000 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0.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9%);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筠未直接持有朗进科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朗进科技权益 11169261 股,占总股本的 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 2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55%)减少至 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2.52%),下降 8.76%,对应股份数量减少 8048839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 占剔除公股东
类别 占总股 司回购账 占总股本 司回购账
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本比例 户股份后 比例 户股份后
(股)
(% (股)) 总股本比 (%) 总股本比例(%) 例(%)朗进
转让方 19035000 20.72 21.34 10986161 11.96 12.32
集团李敬 102100 0.11 0.11 102100 0.11 0.11茂转让方李敬
一致行 81000 0.09 0.09 81000 0.09 0.09恩动人
马筠 0 0.00 0.00 0 0.00 0.00
转让方合计 19218100 20.92 21.55 11169261 12.16 12.52中时
受让方 847470 0.92 0.95 8896309 9.68 9.97控股
注:上述数据的略微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及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6 年 4 月 22 日,朗进集团因融资需求向时拾商业质押其所持有的朗进科技
6600000股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6-016)。
2026年 6月 20日,时拾商业与中时控股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时拾商业将
其对朗进集团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债权转让给中时控股并向朗进集团履行了告知义务。
2026年 6月 26日,中时控股与朗进集团签署《还款协议》,约定朗进集团最迟于
2026年 7月 6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该协议同时约定,若朗进集团未按约定如期归还
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在最迟还款日届满之日起,朗进集团同意以其持有的 A股上市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94)不少于 660万股股票抵偿债务,并配合中时控股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还款期限届满经催告后,朗进集团未按约偿还任何款项,亦未配合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中时控股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涉司法冻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以及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并出具(2026)鲁 0191民初 10205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1.朗进集团于 2026年 9月 9日前协助中时控股将朗进集团持有的朗进科技(证券代码:300594)804883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登
记至中时控股名下;2.上述股票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朗进集团承担;3.朗
进集团于 2026年 9月 9日前向中时控股支付保全保险费损失 68958 元、案件申请费损失
5000 元、案件受理费损失 303817元;4.中时控股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5.双方就本案
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2、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6年 9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2025年修订)》规定的"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情形,不涉及协议签署,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
朗进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敬茂、李敬恩、马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69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2.52%)。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人
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冻结股 累计冻结股
股东 持股 累计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
持股数量 份占其所持 份占公司总
名称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朗进集团 10986161 11.96% 7300000 0 66.45% 7.95%李敬茂 102100 0.11% 102100 0 100.00% 0.11%
李敬恩 81000 0.09% 81000 0 100.00% 0.09%
合计 11169261 12.16% 7483100 0 67.00% 8.15%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敬茂、李敬恩、马筠合计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19218100 股减少至 11169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55%)减少至 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2.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执行法院裁定,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主观意愿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朗进集团、李敬茂、李敬恩、马筠);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时控股);
3、深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