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ST朗进 公告编号:2026-058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是否为控占其占公是否股股东或是否股东本次质押所持司总为补质押质押质押
第一大股为限质权人名称数量股份股本充质起始日到期日用途东及其一售股比例比例押致行动人莱芜高
朗进2026/82028/1新投资债权
是15000007.88%1.63%否否
集团/182/30控股有担保限公司
合计-15000007.88%1.63%------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所直接持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本次质占其占公已质押持股持股占已未质押占未押前质押后质所持司总股份限股东质押股份限质押数量比例押股份押股份股份股本售和冻名称股份售和冻股份
(股)(%)数量数量比例比例结、标记比例结数量比例
(股)(股)(%)(%)数量
(%)(股)(%)
(股)
朗进19035020.721333014830077.9116.1485810057.864200099.88集团00%00000%%0%00%
李敬100.0
1021000.11%000.00%0.00%00.00%102100
茂0%
李敬100.0
810000.09%000.00%0.00%00.00%81000
恩0%
19218120.921333014830077.9116.1485810057.864383199.89
合计
00%00000%%0%00%
三、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是否为控
股本次冻结/占公是否为股股东或占其所
东标记/拍卖司总限售股
第一大股持股份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名等股份数股本及限售东及其一比例称量比例类型致行动人济南高新技
朗15000007.88%1.63%否2026/8/182029/8/17司法术产业开发冻结进区人民法院是集济南高新技司法
团660000034.67%7.18%否2026/8/182029/8/17术产业开发再冻区人民法院结合
-810000042.55%8.82%-----计
2026年8月18日,公司控制股东朗进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500000股,司法再冻结6600000股。经公司向法院了解,本次股份冻结系因合同纠纷,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朗进集团持有的公司8100000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进集团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最终冻结股份情况以正式法律文书为准。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中被司法再冻结部分存在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四、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所直接持有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冻结股累计冻结股股东持股累计冻结数累计被标记持股数量份占其所持份占公司总
名称比例量(股)数量(股)
股份比例股本比例朗进集团1903500020.72%12781000067.14%13.91%
李敬茂1021000.11%1021000100.00%0.11%
李敬恩810000.09%810000100.00%0.09%
合计1921810020.92%12964100067.46%14.11%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
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股权质押事项不会对
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亦不涉及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朗进集团已到期及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积数量为12200000股,占朗进集团所持股份比例为64.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8%,对应融资余额约17900.00万元,朗进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和标记等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收到山东证监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5年度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事项,2026年4月2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及利息,并全面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整改内控体系,按月披露整改进展,以推动风险警示因素尽快消除。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冻结和标记的股份不涉及解决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目前公司日常运营及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朗进集团的股份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