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证券简称:欧普康视公告编号:2026-05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0.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6年半年度。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
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4998204.99元。
根据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886690.2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49982049.90元。截至
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66881258.8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0101231.3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80101231.30元。
(三)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943566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506543.6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五)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
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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