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证券简称:利安隆公告编号:2025-08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5年12月19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股的1.76%,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
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6.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75),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18日,同时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
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0%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
19日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4元(含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2024年7月2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499375.79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76%,已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持股期间与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公司在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均为货币资产。根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