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证券简称:利安隆公告编号:2026-01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20 层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5.00非累积投票提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6.00非累积投票提案√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7.00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9.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0.00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4层利安隆证券部
邮编:300384电话:022-83718775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参会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2-83718775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4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佳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96”,投票简称为“安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提案备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注意对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
5.00√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6.00√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附件三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证券账号持股数量拟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姓名拟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证号
拟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目前所在地(省、市)
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本人及/或本公司郑重承诺本登记表所登记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