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5-04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9栋7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无其他股东。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均选择以网络形式投票,故本次会议无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58501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份总数的21.9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945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47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七)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3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6%;
反对4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7%;弃权
683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8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383%;反对4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88%;弃权683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9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1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86%;
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1%;弃权
674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7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05%;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4%;弃权674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9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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