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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5-046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大华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

2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

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詹鹏,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3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6万元,内控审计费13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7.0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4年,在审计期间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请审计机构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4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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