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拟实施的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
风险共担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拟定的员工持
股计划参与对象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与要求,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均由参与对象根据自身诉求
认购份额、实际出资,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若有)应回避表决。(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与会委员签名:
容敏智陈翩黄淦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