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证券简称:康泰生物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119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30463.4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22410384.9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69878.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7324728.6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270258.16元。
3、为切实践行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
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6929755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39092541.4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58%;2025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
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9092541.43100523509.83424427565.7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12096784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30463.43201652296.41861303903.06
(元)
研发投入(元)633260289.83569219003.26542193696.12
营业收入(元)2673083107.932651715620.993477438725.18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127324728.65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90270258.16
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64043617.02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120967842.86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77762220.9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85011459.8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744672989.21
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9.82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685011459.8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