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证券简称:飞荣达编号:2026-03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1名。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58.0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58186.3431万股的0.7872%。
3、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发布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01
名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合计458.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1160.00万股,占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8000.6431万股的2.00%,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调整前):9.84元/股。
5、授予日期:2025年6月16日。
6、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获授限制性占本计划授划草案公告日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予总量的比股本总额的比(万股)例例
相福亮董事、总经理25.002.15%0.04%
马蕾董事、董事会秘书14.001.21%0.02%
王林娜财务总监18.001.55%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312人)1103.0095.09%1.90%
合计(315人)1160.00100.00%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第一个归属期4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第二个归属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
第三个归属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第三个归属期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净利润以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因实施本计划产生的股权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可归属比例(%)
90≤X≤100 100
60≤X<90 X/100
X<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可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
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84元/股调整为9.78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7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除上述14名离职激励对象外,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条件,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9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上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为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6月1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属条件。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任职期限要求。
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4、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第一个归属期: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 报告》(苏公W[2026]A549号),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达成前述考核条件,符合本次归属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净利润以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为同。405389093.44元,较2024年度增长77.88%。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2025年度,296名激励对象个人综2025 合考评结果为 90≤X≤100,按照归根据公司制定的《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属比例100%进行归属。
管理办法》,根据个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考评结果(X)划分为 90≤X≤100、60≤X< 2025 年度,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综合
90、X<60。考评结果为 90≤X≤100,可归属的比例为 考评结果为 90≤X≤100,按照归属
100%、考评结果为 60≤X<90,可归属的比例为 X/100%、 比例 X/100%进行归属。
考评结果为 X<60,可归属的比例为 0。
综上,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合计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301名,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计458.02万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6月16日。
2、归属数量:458.0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58186.3431万股的0.7872%。
3、归属人数:301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7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属限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已获授限制性股数量(万股)(万股)票的比例
相福亮董事、总经理25.0010.0040.00%
马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4.005.6040.00%
王林娜财务总监18.007.20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1090.30435.2239.92%
(298人)
合计(301人)1147.30458.0239.92%
注:(1)马蕾女士任职情况较《激励计划》披露情况有差异系公司因治理结构调整,马蕾女士辞去董事职务,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2)上述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301人,拟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458.02万股。
五、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30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8.02万股。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458.02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