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6年4月30日对飞荣达的有关人员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林颖、高俊
实施培训人员:林颖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培训方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并向培训对象发送学习资料自学时间:2026年4月30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5年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围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展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强调了新形势下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
1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募集资金监管新规及相关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参训人员表示未来将持续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颖高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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