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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飞荣达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

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及股东会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

合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内控评价责任部门审计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制定了工作计划,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现场测试与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检查、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测试和评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的内部控制,其中包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检查本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穿行测试,核查和评估了相关制度在实际业务中的贯彻执行;通过对主要关键控制点的抽查,核查和评估了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对发现的内控缺陷作初步认定后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表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以及高风险领域。根据公司各项业务和事项的特点与控制要求,评价工作重点及关注具有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金资产安全性等特点的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飞荣达母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发

展战略、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资产管理、

工程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以及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具体情况阐述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内的完善的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各自独立、相互制衡、权责分明的原则,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架构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规范及自身战略、业务特点,以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则设计组织架构。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及经营特点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构建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并有效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升管理效能、保障规模扩张与效益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其持续满足管理与业务需求。

(3)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旨在明确员工行为准则,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才、尊重人才、人尽其才”的用人理念,重视人才引进、能力培养及人才梯队建设。科学、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公司吸引与保留优秀人才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石。同时,公司结合人力总体规划与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不断完善人才引进、考核、退出等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计划与程序实施,实现人力资源供给与企业发展需求动态匹配。

(4)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坚持发展与文化并重,积极构建具有飞荣达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秉承“客户至上、以人为本、创新进取、服务社会”的价值观,以“振兴国内屏蔽材料和热管理材料行业”为使命,以致力于“成为 ICT 领域新材料及智能制造领先企业”为愿景,系统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公司以质量文化、爱心基金会、飞荣达人内刊及年度主题活动等为载体,将企业文化融入日常管理、员工行为与团队建设中。公司高层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倡导并践行企业文化,在文化培育中发挥关键引领作用,通过言传身教、制度保障、激励约束等方式,持续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5)社会责任

作为国内电磁屏蔽及热管理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将践行社会责任纳入核心经营框架,致力成为社会责任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公司在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质量的同时,积极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在环境与资源方面,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循环经济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与资源回收利用,推动产业生态向可持续方向转型。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通过系统化的内外部培训与文化活动促进员工成长。公司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歧视行为,保障员工平等发展与身心健康,营造公正、尊重、包容的工作环境。

2025年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

公司从员工权益保护和职业安全、产品安全与责任、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保护、反商业贿赂等方面持续开展了一系列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活动。

2、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业务特点建立了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全面、系统、持续收集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识别内部风险,如经营风险、资产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等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控制活动

(1)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了系统化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处理与披露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内部控制机制深度融入财务全流程,持续推动会计信息化与自动化建设,强化会计管理效能,确保会计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准确性,为企业经营决策与合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体系,明确了采购报价、审批、验收、合同管理及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以确保公司物料的采购有序进行,设定了安全库存,防止物料呆滞。在供应商管理方面,明确了供应商从选择、评估、准入、批准、日常监控及退出机制,确保供应链的稳定与高效,保证供应商满足公司的产品质量、成本与交期。

(3)销售管理

公司已构建起完善的销售运营管理体系,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并系统明确了客户管理、产品定价、订单处理、对账与应收账款等各环节的管理程序与职责分工。通过建立覆盖订单评审、报价、出货、应收账款及收款等关键流程的销售管控机制,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公司着重对应收账款账龄及逾期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有效降低坏账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促进销售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企业将持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强化客户跟进与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推动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的持续改进。

(4)资产管理

企业已建立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明确资产管理及相关部门职责,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与协同运作。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申购、采购、验收、出入库、维修及报废等流程实施规范控制,并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系统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对采购、计划、出入库、库龄监控等各环节实施有效控制,通过定期盘点加强对呆滞存货的识别与管理,合理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提升存货质量与运营效率。

(5)工程管理公司已建立基建工程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执

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对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通过实施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管理、报批报建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提升投资经济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与资金安全。

(6)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审批、实施、变更、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各项管理要求,保障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公开性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要求,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全程监控与规范使用,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业务严格遵循制度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实施,保障了担保业务的合规与安全。同时,企业已建立并执行担保授权与审批机制,明确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划分、审批程序、责任机制及相关控制措施,确保所有担保业务均在授权范围内规范审批,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管控能力。

(8)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9)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与实施规范,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收益,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按制度管理要求执行,对外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为投资活动的合规与稳健开展提供了保障。

(10)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并配套“合同评审及签署授权表”,明确合同评审中各相关部门职责及签署权限,确保权责清晰。同时,配备了专职法律事务专业人员负责合同全流程风险管控,涵盖合同起草、审批、履行等环节的标准化程序与要求。公司始终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控与动态评估,通过强化过程检查、效果分析与结果验收,保障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1)研发与开发

公司已建立研发管理体系,明确了从立项审批、过程管理到成果转化与保护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有效规范研发行为,提升研发效率与成果质量。公司持续完善研发活动评估机制,强化对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等全过程的分析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识别管理薄弱环节,推动研发管理体系与管理水平实现持续优化和提升。

(12)子公司管理

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子公司应遵守公司关于治理、关联交易、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能够确保子公司按相关规范要求有效执行。

4、信息与沟通

(1)对外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业规范等。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内部信息沟通

公司通过统筹和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作业指引,避免和减少不规范的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管理水平,以适应和满足公司近期及将来业务拓展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并通过不断完善内部局域网、移动终端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同时,与业务往来单位、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投资者等也建立了必要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另外,公司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保密信息执行严格保密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化工作进展迅速,各项信息系统运行正常,信息沟通渠道畅通,重要信息传递及时有效,未发生重大泄密事件。

5、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实施。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报告董事会。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要求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定期检查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之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或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1)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前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5)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错报,且错报金额达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

(6)发现缺陷影响金额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被限令退出行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或收到重大处罚;

(2)公司重大决策程序不民主、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7)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出现下列特征,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6)关键岗位人员流动性频繁。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飞荣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荣达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事项。飞荣达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颖高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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