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证券简称:飞荣达编号:2026-02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84元/股调整为9.7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81863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含税)。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9.84-0.06=9.78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000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30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58.02万股。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