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301人,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458.02万股。
三、对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未能达到
100%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136000股,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