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立昂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栾凌)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栾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栾凌,1961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香港。1991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 National Semiconductor 工程师;1998 年 1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 CatamaranCommunications负责人;2000年 12月至 2005 年 6月,任英飞凌科技(德国上市公司)总监;2005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科胜讯(美国上市公司)执行总监;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卓然科技(美国上市公司)副总裁;2011年2月至2015年1月,任熵敏通讯(美国上市公司)副总裁;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利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9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广东

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了会议,勤勉履行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871否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的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本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参加战略委员会1次,参加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事项与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办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

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有关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的担保,及公司原董事无偿为公司捐赠现金而发生的交易。上述交易公司为受益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资金占用方面,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姚爱斌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爱斌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聘任了何莹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事项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钱炽峰先生向董事会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炽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王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关勇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

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独立董事:栾凌

2024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