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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

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历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及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届次议题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12023.2.232023.2.28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第十次会议议案》4、《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3.132023.3.17第十一次会议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32023.4.142023.4.25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序号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届次议题

7、《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

第四届监事会

42023.4.252023.4.28股份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总股本的比例

52023.5.82023.5.12

第十四次会议1.5回购资金的来源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

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62023.8.112023.8.24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第十五次会议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72023.10.132023.10.242、《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

第四届监事会

82023.12.32023.12.7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3年,各位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姓名亲自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监事会次数朱沛如8800宋键8800蓝莹8800注张玲0000

注:公司原监事朱沛如女士在2024年1月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张玲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审议的财务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度内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捐赠现金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公司为获益方,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额度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而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八)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督促

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依法运作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尽责;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二)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监事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检查能力。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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