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本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2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5年2月13日就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胡本源,1974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第四批)。1995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2011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工作。2020年2月至今,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会计与公司治理、审计理论的研究;2018年
12月至2025年5月任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
660否
2025年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了股东会。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未投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推选我作为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和2025年4月18日召集并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并就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深度沟通。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以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和办公,现场办公天数未少于15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亦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了充分的配合。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以来,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做出结论,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人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积极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在线参加了公司在“路演资讯平台-价值在线”举行的“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向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公司为受益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资金占用方面,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随即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何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选举王刚、周路、王子璇、王义、何莹、葛良娣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煜辉、熊希哲、胡本源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刚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周路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子璇为
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王义、李刚业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莹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宋历丽为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聘任徐珍为公司风控总监,聘任祁娟为公司运营总监。本次换届完成后,姚爱斌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姚文英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宋历丽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战略投资总监。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钱学宁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选钱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和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与决策水平,忠实高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职尽责。
独立董事:胡本源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