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证券简称:立昂技术公告编号:2026-04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情况
(一)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2023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下发《关于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公司治理方面
你公司在收购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科技)、广州大一互联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后,未能全面掌握两家子公司具体业务情况,未进行有效的管控和整合。
二、财务核算方面
1.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你公司存在部分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前先行
实施项目提前确认收入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2.个别项目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大一互联存在个别项目未恰当识别代理人角色,按照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此外,近两年年报审计调整情况也反映出你公司未经审计的收入确认不够谨慎,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薄弱之处。
三、内部控制方面
1.未对承诺事项实际完成情况保持必要的关注。大一互联原股东为完成应收账
款收回的补偿约定,代部分客户结清与大一互联的交易款项。你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大一互联实际未完成应收账款收回约定情况,也未及时督促原股东履行补偿约定。
2.供应商管理相关内控不完善。沃驰科技预付广告款项相关内控不健全,未对
部分未消费的广告费进行跟踪管理,存在与个别广告商对接人员离职而与该广告商的沟通及商务关系中断,相关预付广告费长时间未能收回或消耗使用情形。
此外,你公司还存在部分业务合同签署不规范、部分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流程晚于实际公告时间、个别内幕信息登记表中人员所属单位填报有误等情形。
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你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以下要求开展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一是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并购子公司业务、资金、财务和人员的管控,提高对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及业务管理水平。
三是你公司应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对上述涉及财务核算和列报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涉及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四是你公司应督促大一互联原股东按补偿协议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是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新疆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决策,稳健经营,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