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证券简称:长川科技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8415450股,占总股本的1.3426%。
2、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415450股,占总股本的
1.342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天堂硅谷杭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5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向7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15450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76699996.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46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14814900股增加至62323035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以每股3.53元的价格回购已授予激励对象孙峰等80人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9882股,每股面值1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579882.00元。该次减资尚未办妥工商变更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次回购注销股份等事宜,为保持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的一致性,本公告相关数据暂未考虑该回购的影响,下同)公司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3553152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23230350股增加至62678350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26783502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168467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有: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15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
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承诺:自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
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及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8415450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1.342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7名,共对应18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实际上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市流通的股份数量(股)数(股)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
1司-912408912408912408
益安富家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2司-中国人寿资管-106447610644761064476
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3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2068115206811520681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355211435521143552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9489010948901094890
6 UBS AG 912408 912408 912408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6703517670351767035
合计841545084154508415450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减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6846702726.88-841545016005157725.54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5154165824.18-15154165824.18
首发后限售股152865682.44-841545068711181.10
股权激励限售股16388010.26-16388010.26
二、无限售条件流
45831647573.12841545046673192574.46
通股
三、总股本626783502100.00-626783502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