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有投资者向长川科技(300604)提问:请问贵公司公告称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89亿股,预计募集资金31.32亿元。按这样计算每股发行价不到20元,远低于目前市场价,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请问你们的的定价依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法的要求,聘请的中介想见你是否懂得相关法律。
11月3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我们理解您的关切,并特此说明:1.定价机制严格依法合规: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这一定价原则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8,648,115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您根据募资总额和股数上限测算出的每股价格,并非最终的发行价格。2.中介机构具备专业资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其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整个发行方案的设计与执行,均在其专业指导和核查下进行,以确保全过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