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晓,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
计师(CI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了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101000否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4400否
在参加会议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各项细节,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必要时也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作出说明和解释。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独立、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外部审计、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及时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查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季报、半年报、年报等重要工作,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多角度保障公司非审计报告的准确性;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通过审阅关键审计事项、
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形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等)进行专项讨论,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定期召集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开展;要求公司内外部审计团队的审计工作结合好历次审核会关注重点及改进建议,做好事后督促改进和改善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年独立董事专项培
训(第六期),系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核心要点(关联交易合规审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督、审计委员会运作规范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合规履职意识,有效提升了独立判断、专业监督的履职能力。后续本人将把培训所学充分运用到实际履职过程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
调研等活动,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十五天,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同时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本人针对公司报告期内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进行审慎核查,合法合规地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关注公司的治
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良好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与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冯晓:_________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