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证券简称:长川科技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杭州长
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
1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85人,代表公司股份275545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51%。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229645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2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899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3%。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79人,代表股份
45926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45%。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6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0%;反对1058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1%;弃权140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7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02%;反对1058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3%;弃权140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55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1%;反对1034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4%;弃权15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35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85%;反对1034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0%;弃权155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5%。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反对1033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2%;弃权162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9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8%;反对103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0%;弃权16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9%;反对1033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2%;弃权162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9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54%;反对10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4%;弃权162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2%。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1%;反对1049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0%;弃权1514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4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45%;反对1049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8%;弃权151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
(5)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2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6%;反对1033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2%;弃权1685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3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7%;反对10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4%;弃权168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6)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5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反对1042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4%;弃权157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78%;反对104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1%;弃权15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1%。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51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7%;反对1049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9%;弃权14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3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04%;反对104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6%;弃权144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0%。
(8)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8%;反对1019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9%;弃权179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6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87%;反对1019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6%;弃权179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7%。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47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3%;反对1038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8%;弃权159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28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2%;反对1038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0%;弃权1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9%。(10)决议有效期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35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9%;反对1037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4%;弃权172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16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56%;反对1037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6%;弃权172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34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反对1053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3%;弃权157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15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43%;反对1053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6%;弃权15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33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2%;反对1053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4%;弃权158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14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10%;反对1053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3%;弃权158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30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0%;反对1052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1%;弃权162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1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43%;反对1052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8%;弃权162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906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0%;反对470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弃权169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5286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78%;反对470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0%;弃权169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52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9%;反对1052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0%;弃权1408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32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15%;反对105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9%;弃权140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942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440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9%;弃权162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5323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79%;反对440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3%;弃权162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81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6%;反对1022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0%;弃权141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62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60%;反对1022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7%;弃权141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4360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9%;反对1047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2%;弃权1374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4741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98%;反对1047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0%;弃权137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