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证券简称:长川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26783502股为基数,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4152.60万元,同比上升10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43.33万元,同比上升915.14%。基本每股收益为0.73元,较上年同比上升942.86%。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26783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2678350.2062678350.2060794378.2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8433340.4845159576.18461186506.6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024650018.89787794251.21665528631.75
营业收入(元)3641525979.771775054859.922576529048.5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48575362.7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21977884.41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6151078.6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21593141.1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86151078.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7972902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31.00%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6151078.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经营、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
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