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川科技
股 票 代 码: 300604.SZ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锋浩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或“本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川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目录
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11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钟锋浩先生
长川科技、上市公司指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告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
9715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1%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15号》指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钟锋浩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外投资需求和资金运营管理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钟锋浩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7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钟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69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313%。本次权益变动后,钟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03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钟锋浩先生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971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1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持有股份持有股份持有公司持有公司股东姓名股份性质占公占公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司总股本司总股本
(股)(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26916085.1531%317200305.0000%
钟锋浩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729021.2883%79300081.2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245187063.8648%237900233.7500%
注:1.钟锋浩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钟锋浩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下同。
3.上述合计数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7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邵靖阳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10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锋浩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2日
11(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锋浩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2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杭州市滨江区聚才上市公司名称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路410号股票简称长川科技股票代码300604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钟锋浩
注册地区******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为上市公司
东否□实际控制人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
量及占权益变动发生股份数量:32691608股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比股份比例:5.15313%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持股数量:31720030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971578股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0.15315%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6年1月12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不适用□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是□否□不适用□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此前卖该上市公司股票6个月于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
13(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锋浩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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