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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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秀丽)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韩秀丽,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8年获郑州大学化学专业学士学位,1991年获郑州大学分析化学硕士学位。
2008年获得郑州大学化学工艺博士学位。曾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国家磨
料磨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工程师,郑州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师,现任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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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席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出席股应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姓名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出东大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次数席会议次数韩秀丽99800否6
2025年度,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秉持勤勉
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就
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积极主持日常事务,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针对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资料,深入了解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重点、风险事项及关键审计结论进行充分探讨,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及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同时利用电话、线上会议等方
式与董事、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在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就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准确解答,充分保障独立董事
2/5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知情权,为本人客观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度,本人在金太阳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重点学习公司治理优化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则。履职过程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细致审阅与独立判断,确保决策客观公正,全力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了充分且有效的支持与协助。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人获取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且及时。这使得本人能够依据相关资料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做出独立、准确的判断,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
极、主动且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审议与决策过程中,本人秉持严谨态度,基于充分调研与分析,做出独立判断,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按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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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同时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各方保持有效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加强法规学习,深化对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环境与公司经营动态,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全力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4/5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秀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韩秀丽):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