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证券简称:金太阳公告编号:2026-037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以上集团授信业务中子公司实际获批额度将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河南”)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0亿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授信申请人金太阳河南与中信银行在2026年4月29日至2029年4月2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
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股权架构图
1/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工商信息
被担保人: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示范区陇海三路以南、九大街西侧1号
法定代表人:方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4、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项目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8861023.49资产总额121960670.33
净资产62648997.84净资产64343528.55
负债总额66212025.65负债总额57617141.78
2026年1-3月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项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84237868.80营业收入13862320.52
利润总额8229689.55利润总额1857690.07
净利润7382072.36净利润1694530.71
5、经查,金太阳河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仟万元整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签署担保合同涉及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签署担保合同涉及的担保总额为175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