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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杰荣-已离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拓斯达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杰荣-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斯达”)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信、独立、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通过本人在法律层面的专业技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因个人原因,自2025年6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杰荣,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今任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2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如下: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3300股东会4400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人员变动,利用所学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忠实地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2025年专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2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依据相关规定

召集并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责。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规定参与会议,对补选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展开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规定参与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等议案展开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促进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

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向其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以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及人员协助其开展工作。

4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审阅了内容。经核查,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审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察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

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经过较长时间的规范运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管理需要

5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已

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

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同意公司聘任杨联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来制订,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六)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

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本人已于2025年6月20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冯杰荣

2026年3月27日7(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杰荣)》之签署页)独立董事冯杰荣

2026年3月27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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