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拓斯达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均已届满。由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5年5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12万股,增加注册资本181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46782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18.74元/股、发行新股1812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5688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339568800.00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24357.4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844442.53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81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2724442.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2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号),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2600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606524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934337.00元。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40.46元/股,发行新股1606.52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54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0829327.5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170647.00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60652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3105398.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1月20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
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决定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39226.32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31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35739368.2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以下简称“注塑机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00.5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4月24日,注塑机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65579725.51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从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部分款项及银行手续费金额为
1778065.00元,2025年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金额为352097.50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163207.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6日
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
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
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48.57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74.54
减:承销费、保荐费37264150.94
募集资金612735823.60
减:发行费用3565176.60
募集资金净额609170647.00
加:存款利息收入44625658.05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527001241.14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25443019.86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32950.34
加: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81000000.00
减: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81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转出101319093.71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0.0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552444261.00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其中已投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336523591.18元(于2022年12月28日已结项);
已投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
项目-注塑机子项目人民币215920669.82元(于2024年12月30日已结项)。
2、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67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13264150.94
募集资金656735849.06
减:发行费用1572641.51
募集资金净额655163207.55
加:存款利息收入46188641.42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23199127.60项目金额(元)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209273049.53
加: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380267351.21
减: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380267351.21
减:补充流动资金185100000.00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4136.67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83775535.17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417572177.13元,其中,已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32472177.13元(于2025年12月5日已结项);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已投入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0元;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增发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8年11月18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自 2018 年 11 月 18 日起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安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对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9月24日,公司、江苏拓斯达与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同时,公司、江苏拓斯达与中天国富证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公司大岭山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2021年
3月30日,公司、拓斯达技术及中天国富证券和上述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江苏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并同意将该项目的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注塑机子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28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含利息)的43.22%(占募集资金净额(不含利息)的比例为45.96%)。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办理
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注塑机子项目”所运用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2年12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江苏拓斯达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39226.32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未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10%。截止2023年3月31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公司
及江苏拓斯达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35739368.2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江苏拓斯达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注塑机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00.5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4月24日,注塑机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共计65579725.51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从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募投
项目设备部分款项及银行手续费金额为1778065.00元,2025年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金额为352097.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
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的流动资金。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拓斯达技术有限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48.5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2、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智能制
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项目备注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44050177780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募集资
科技股份有658622641.512103850.23东莞大岭山支800003427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金专户限公司行等项目东莞农村商业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东莞拓斯达募集资银行股份有限14014019001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
技术有限公0.00281038170.32金专户公司大岭山支0016470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司行新塘分理处等项目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东莞拓斯达中国银行股份
64577429387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募集资
技术有限公有限公司东莞0.00633514.62
1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金专户
司大岭山支行等项目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项目备注东莞农村商业广东拓斯达银行股份有限10088200000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募集资
科技股份有0.000.00[注2]
公司大岭山新35255[注1]化项目金专户限公司塘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拓斯达20100273192股份有限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募集资
技术有限公00995192[注0.000.00[注2]东莞大岭山支化项目金专户
司1]行东莞拓斯达中国银行股份技术有限公69128121261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募集资
有限公司东莞0.000.00[注2]
司大岭山分6[注1]化项目金专户大岭山支行公司东莞拓斯达招商银行股份技术有限公12292008671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募集资
有限公司东莞0.000.00[注2]
司天津分公0001[注1]化项目金专户松山湖支行司
合计658622641.51283775535.17--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开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3)
注2: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2020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4.3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155 号《鉴证报告》。经 2020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2、2021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19.91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鉴证,并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121 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鉴于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39226.32元(以上预计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31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35739368.2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2、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注塑机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00.5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4月24日,注塑机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65579725.51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从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
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部分款项及银行手续费金额为1778065.00元,2025年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金额为352097.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3、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
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
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48.57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28377.5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28377.55万元。其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投入“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拓斯达技术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变更后报告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变更后报告期项目投资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80】号),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俊杰沈银辉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报告期投
募集资金总额60917.06入募集资金177.80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000募集资金总55244.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96%额项目达项目可是否已变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投是否募集资金到预定本年度实现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更项目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资进度达到承诺投资本年度投入金额可使用的效益(利否发生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含利金额*(%)*=预计总额状态日润总额)重大变变更)息)**/*效益期化承诺投资项目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2022年是36786.730.0033652.3691.48-3.60否否自动化智能装备等12月项目
60917.06
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 2024 年
是28000.00177.8021592.0777.115209.47否否
资扩产项目-注塑12月机子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917.0664786.73177.8055244.435205.8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60917.0664786.73177.8055244.435205.87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影响,自本项目达到可使用后产能及业绩均未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能达到预计效益目标,为了盘活闲置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结合未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确保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前提下,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公司已将本项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
原因(分具体项目) * 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公司持续优化注塑机领域资源分配,精简传统液压注塑机产品线结构,导致液压注塑机收入下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
况
鉴于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4日同意公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司变更江苏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917.06万元,现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为36786.73万元(含利息);并同意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注塑机子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为28000.00万元(含利息)。
鉴于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4日同意公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司变更江苏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917.06万元,现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为36786.73万元(含利息);并同意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注塑机子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为28000.00万元(含利息)。
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0.00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0917.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5443019.86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况
[2020]第 ZI10155 号《鉴证报告》。经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报告期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况*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用闲置募集资金进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行现金管理情况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万元。
*鉴于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39226.32元(以上预计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31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项目实施出现募集35739368.2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募集资资金结余的金额及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注塑机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原因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00.5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4月24日,注塑机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65579725.51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从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部分款项及银行手续费金额为1778065.00元,2025年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金额为352097.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创业板公开增发)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5244.43 万元(不包含补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流动资金转出部分),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10131.91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金用途及去向
股股票(创业板公开增发)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其他情况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65516.32217.83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341.81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341.8141757.22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26%是否已项目达本年度项目可变更项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投资进到预定实现的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本报告期截至期末累计
目(含资总额度(%)(3)=可使用效益到预计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总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
部分变(1)(2)/(1)状态日(利润效益重大变更)期总额)化承诺投资项目智能制造整体解决
2025年
方案研发及产业化是47000.0023247.22217.8323247.22100-678.65否否
12月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8516.3218510.000.001851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数控机床研发及产是(新2027年
234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业化项目增)12月是(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41.81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增)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516.3270099.03217.8341757.22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5516.3270099.03217.8341757.2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预计收益的情况和期议案》,同意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原因(分具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目)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再次进行延期至2025年5月31日。
*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再次进行延期至2025年12月
31日。
*公司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受市场经济环境中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锂电、光伏行业面临困境,相关项目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
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67000.00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5516.3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3199127.60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况
年 3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121 号《鉴证报告》。2021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报告期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况*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效。
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原因
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12月
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48.5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28377.5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行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28377.55万元。其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投入金用途及去向“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拓斯达技术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其他情况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截至期末投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际项目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承本年度实际投资进度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诺项目入金额(%)效益计效益
总额(1)(2)态日期大变化
(3)=(2)/(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江苏拓斯达限公司智能机器人有限设备及注塑公司机器人2024年12
28000.00177.8021592.0777.11月5209.47
否否
和 CNC 机床 及自动化智设备增资扩能装备等项
产项目-注塑目机子项目智能制造整数控机床研体解决方案2027年12发及产业化234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研发及产业月项目化项目智能制造整永久补充流体解决方案
4941.81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动资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56341.81177.8021592.07——5209.471、鉴于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4日同意公司变更江苏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917.06万元,现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为36786.73万元(含利息);并同意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注塑机子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含利息);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639226.32元(以上预计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已转出金额
33663278.48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最终实际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35739368.2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鉴于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28341.81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万元(含利息收入)将分别用于投入新的募投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分具体项目)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 804248.57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公司持续优化注塑机领域资源分配,精简传统液具体项目)压注塑机产品线结构,导致液压注塑机收入下滑。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变更后报告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