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证券简称: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6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2858380股减少至21209398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12858380元
变更为人民币212093980元。
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注册资本。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修订前的内容修订后的内容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285.838万元,实收资本21285.83821209.398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21209.398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总股本为第二十条公司总股本为2 21285.83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21209.39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 (A股)。
1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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