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11股票简称:美力科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八月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
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特别提示
一、《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美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
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分配股份数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股份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40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
格为19.44元/股。
4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股份数进行分配。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受托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目录
第一章释义.................................................7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8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9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14
第六章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8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4
第九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9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0
第十一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1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32
6第一章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美力科技、公司、本公司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指法》《管理办法》法》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指划草案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持有人会议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标的股票指美力科技股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规范运作》指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7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股份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840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87%,资金总额不超过35783208元,以“股”作为认购单位,单个员工必须
认购整数倍股数。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9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股数的情况如下:
占员工持拟持有股序出资金额上股计划总姓名职务国籍数上限号限(元)股数的比
(股)例
1王博董事中国
2吴高军董事中国
3鲁世民副总经理中国12000023328006.52%
4副总经理、董事金鼎中国
会秘书
5 AndreasWeinmueller 核心业务骨干 奥地利
6 Goetz Ander 核心管理骨干 德国
7 Juan CarlosFlores Regla 核心管理骨干 墨西哥 90000 1749600 4.89%
RAONEL
8 ORTEGAMONTES DE 核心业务骨干 墨西哥
OCA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超过14216307003170080888.59%人)
合计184070035783208100%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股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认购的股数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股数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股数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10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股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5元/股(含)。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最高成交价为2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1日。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购买股票价格
11(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19.44元/股。
(二)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4.30元的80%,为每股19.44元。
(三)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旨在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和共建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亦参考了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场实践,结合公司现实激励诉求、考虑到激励的有效性、业务发展战略和业绩增长预期、
员工出资能力、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实际情况,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贡献与价值匹配原则而形成的与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可行、有效的定价。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
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12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四、标的股票规模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18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3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股份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五)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
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股数进行分配。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拆细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4(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目标值(亿元)净利润目标值(亿元)解锁期考核年度
(Am) (Bm)
第一个2026年60.003.50解锁期
第二个2027年75.005.00解锁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
内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汇兑损益、收并购及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产生的中介费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00%
实现营业收入(A) Am*8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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