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力科技股票代码:30061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住所或通讯地址
Hitched Holdings 2 B.V. Schiphol Boulevard 389 1118 BJ Schiphol theNetherlands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交易对方声明
Hitched Holdings 2 B.V.就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声明、承诺、确
认和说明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有副本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这些文件的签名者都是经过合法授权和有效签署的。
Hitched Holdings 2 B.V.将对违反上述声明的行为负责。
2中介机构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
料及内容,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文件中引用本所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已阅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117号)和
《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114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2
中介机构声明................................................3
目录....................................................4
释义...................................................10
重大事项提示...............................................1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4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6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19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20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
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0
六、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20
重大风险提示...............................................2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5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26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28
四、其他风险...............................................29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30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2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6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36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36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42
一、上市公司概况.............................................42
二、上市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42
4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6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46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7
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48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9
八、最近三年合法经营情况.........................................49
九、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49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50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50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50
三、股权结构图及股东情况.........................................50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2
五、下属企业情况.............................................52
六、主要财务数据.............................................52
七、其他事项说明.............................................52
第四节交易标的情况............................................54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54
二、标的公司主要历史沿革.........................................54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54
四、标的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57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68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72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73
八、主要财务数据.............................................84
九、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或评估情况..........................85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85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85
十二、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86
第五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90
5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90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124
第六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129
一、协议相关主体............................................129
二、股份的出售与购买..........................................129
三、交易对价..............................................130
四、协议签署..............................................131
五、交割前过渡期............................................131
六、先决条件..............................................132
七、交割................................................135
八、定金支付..............................................136
九、锁箱机制..............................................137
十、卖方保证..............................................138
十一、买方保证与承诺..........................................139
十二、交割后的承诺...........................................139
十三、买方担保.............................................141
十四、限制性承诺与确认.........................................142
十五、公告与保密............................................142
十六、流转税、费用与开支........................................143
十七、预扣税与抵销...........................................144
十八、违约利息.............................................144
十九、法律效力.............................................144
二十、救济措施.............................................144
二十一、管辖语言............................................145
二十二、管辖法律与司法管辖权......................................145
第七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146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146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151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151
6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152
五、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152
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监管指引第8号》
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153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
见...................................................153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154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164
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177
四、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21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13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220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220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会计信息...............................224
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28
一、同业竞争情况............................................228
二、关联交易情况............................................229
第十一节风险因素............................................23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34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235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237
四、其他风险..............................................238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239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239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
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39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239
7四、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239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240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40
七、上市公司股票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241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241
九、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242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245
十一、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246
第十三节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247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247
二、法律顾问意见............................................247
第十四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249
一、独立财务顾问............................................249
二、法律顾问..............................................249
三、会计师事务所............................................249
四、资产评估机构............................................249
第十五节声明与承诺...........................................251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251
二、上市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252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53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254
五、法律顾问声明............................................255
六、审计机构声明............................................256
七、评估机构声明............................................257
第十六节备查文件............................................258
一、备查文件..............................................258
二、备查地点..............................................258
8附件一:ACPS 集团拥有的专利 ................................. 259
附件二:ACPS 集团拥有的商标 .................................. 264
9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美力科技、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卖方 指 Hitched Holdings 2 B.V.标的公司、目标公司、HH3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全部股权
ACPS集团、ACPS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及下属全部子公司控股股东指章碧鸿先生实际控制人指章碧鸿先生
德国控股公司 指 Hitched(Germany)GmbH,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研发公司 指 ACPS Oris GmbH,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售后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GmbH,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生产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GmbH,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生产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Kft.,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Automotive Carrier and Protection Systems México S.A. de墨西哥生产公司指
C.V.,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欧锐斯汽车系统(昆山)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昆山生产公司指司
欧锐斯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上海 OE销售公司 指司
美国 OE销售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Inc.,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荷兰售后销售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B.V.,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西班牙售后销售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Iberia S.L,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国售后销售公司 指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Ltd.,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美力 指 Meili Germany GmbH,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美力控股 指 Meili Holding GmbH,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汽车实现拖拽功能的核心部件集成体,通常由机械连接装置(如牵引钩、牵引座、拖臂)、电气控制系统(含灯光拖车牵引系统总成、汽车指信号同步模块、制动协同单元)、结构强化组件(加强型拖车牵引系统、拖钩底盘连接件、悬挂稳定机构)及安全辅助系统(如拖车稳定程序、过载保护装置)构成
大众、大众集团 指 Volkswagen AG以及其旗下控股的子公司
奔驰、梅赛德斯奔驰 指 Mercedes-Benz Group AG以及其旗下控股的子公司
10宝马、宝马集团 指 BMW Group 以及其旗下控股的子公司
吉利沃尔沃 指 Volvo Car Corporation以及其旗下控股的子公司
Rameder 指 Rameder Anh?ngerkupplungen und Autoteile GmbH
BOSAL 指 Bosal Group 以及其旗下控股的子公司
STAHLGRUBER 指 STAHLGRUBER GmbH
LKQ Corporation 旗下负责荷比卢和法国市场汽车零部件
LKQ FOURCE 指分销的子公司。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ISO 指Standardization)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TaxesEBITDA 指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
OE 指 汽车主机厂销售业务
IAM 指 汽车售后市场业务
美力科技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从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Hitched Holdings 2 B.V. 处 以 现 金 方 式 收 购 Hitched次重大资产重组
Holdings 3 B.V.的 100.00%股权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德国美力控股与交易对方
SPA、《股权收购协议》 指 签订的关于 HITCHED HOLDINGS 3 B.V.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出售与收购的股权收购协议
一种境外并购交易中常见的定价机制,在锁箱机制(Locked Box Mechanism)下,并购交易的价格以双方约锁箱机制指
定的锁箱日财务报表数据确定,除特别约定的价值漏损和可能存在的利息外,在交割前不进行任何调整锁箱日指2024年12月31日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易所
预案、《重组预案》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报告书、本报告书、《重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组报告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法律意见书》指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
《审计报告》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11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评估报告》 指 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境外法律顾问就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荷兰子《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公司、德国子公司、匈牙利子公司、墨西哥子公司、西班指告》牙子公司、英国子公司、美国子公司出具的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确认书及其附件境外法律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反垄断审查程序以及
《备忘录》指外商直接投资审批事项出具的备忘录
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师
评估机构、坤元、坤元评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境内法律顾问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由贝克·麦坚时奋迅(上海自贸区)联营办公室以及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下其他德国、境外法律顾问指
匈牙利、墨西哥、荷兰、西班牙、英国、美国的成员律所共同组成,出具此次交易涉外所有法律文件的境外顾问团队《公司章程》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26号准则》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顾问办法》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监管指引第7号》指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监管指引第8号》指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监管指引第9号》指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欧元、万欧元指欧元、欧元万元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10月
12审计报告基准日、评估基
指2025年10月31日准日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上述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13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在此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现金
美力科技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以现金方交易方案简介
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3 B.V.的 100.00%股权。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购买股份的总对价(下称“对价”)计算如下:
*基础金额:63692942.18欧元;
加上:
*计日金额,指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
交易价格
减去:
*提前还款罚金;
*已通知卖方交易成本;
*价值漏损金额;
*历史奖金扣减金额。
即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名称 Hitched Holdings 3 B.V.的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
所属行业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交易标的
属于上市公司的?是□否其他同行业或上下游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具有协同效?是□否益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重组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重?是□否大资产重组
14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无项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系市场化的跨境收购,本次交易中,最终的交易定价系上市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技术水平等
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市场化协商谈判确定的锁箱机制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结交易标评估基准评估本次拟交易其他
果(万交易价格的名称日方法的权益比例说明
欧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购买股份的总对价计算如下:
*基础金额:
63692942.18欧元;
加上:
*计日金额,指29557.36Hitched
2025年10收益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
Holdings 8710.00 100.00%月31日法日所经过的天数;
-
3 B.V. 减去:
*提前还款罚金;
*已通知卖方交易成本;
*价值漏损金额;
*历史奖金扣减金额。
即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
价=*+*-*-*-*-*
注: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5(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名称及序号交易对方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权益比例
拟支付的总对价计算如下:
*基础金额:63692942.18欧元;
加上:
*计日金额,指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
Hitched Hitched Holdings
减去:
1 Holdings 2 3 B.V.的 现金
*提前还款罚金;
B.V. 100.00%股权
*已通知卖方交易成本;
*价值漏损金额;
*历史奖金扣减金额。
即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悬架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动力系统弹簧、通用弹簧、各类弹性装
置及精密注塑件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汽车零部件市场,并向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电力电气、核电、阀门、机器人等其他领域不断拓展。公司系弹簧领域领军企业,在行业内已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已进入吉利、比亚迪、宝马、长安、长城、现代、理想、蔚来、小鹏、零跑等知名主机
厂供应体系,成为采埃孚、佛吉亚、麦格纳、本特勒、捷温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供应商。
ACPS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深耕高端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70年,是全球知名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制造商,在该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标的公司持续主导行业创新,不仅发明了可拆卸拖钩,更推出电动隐藏式拖车牵引系统总成,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升级。ACPS集团已拥有超 100余项核心专利及 200余项商标,并在德国、匈牙利、墨西哥、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同时在欧洲、北美等多地设有研发、销售中心,构建起覆盖欧美及新兴市场的产销网络,并拥有“ORIS”国际知名品牌。
16作为全球主流车企供应商,ACPS集团与大众、奔驰、宝马、特斯拉等汽车知名
品牌深度绑定,并在全球拖车牵引系统市场占比领先。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业务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双方下游客户资源具有同一性,在生产流程及管理上能有所协同,同时双方主要原材料均以钢材为主,双方在产业链上亦存在一定的互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随着全球 SUV 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带动拖车牵引系统需求稳步增长,国内拖车政策放宽与自驾游热潮也将催生新的市场增量,美力科技通过本次收购提前布局,依托 ACPS集团的技术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可加快抢占国内外拖车牵引系统市场增量,为企业长期发展夯实业务基础,拓宽增长方向。另外,美力科技可对接 ACPS集团的稳定客户资源,大幅缩短海外市场拓展周期与成本,ACPS集团在欧美的市场布局与美力科技的国内市场优势形成互补,将助力上市公司构建“欧美成熟市场+中国新兴市场”的全球业务格局,有效分散单一区域市场波动风险,完美契合企业“全球化”的战略发展导向,提升上市公司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上
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396号)、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25年1-10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资产总额246101.54481429.6395.62%217067.42433461.1699.6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124175.74124497.500.26%108756.3399966.80-8.08%
股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159226.58493083.06209.67%160354.10501595.57212.80%
17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净利润13457.3023226.1072.59%10455.85-5427.59-151.9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13011.2322780.0375.08%10668.74-5214.70-148.88%
股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1.0875.08%0.51-0.25-148.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1.0875.08%0.51-0.25-148.88%
注1:变化率=(交易后财务数据-交易前财务数据)/交易前财务数据;
注2:2024年末和2025年10月末备考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采用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当期
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分别为7.5257和8.2138;2024年度和2025年1-10月备考利润表财务数据采用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2024年度和2025年1-10月中国
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即分别为7.7248和8.0682。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数据将正式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财务层面,受汇兑损益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2024年度亏损规模有所扩大,基于备考口径测算,上市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每股收益指标因此由正转负。
2025年1-10月,伴随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汇兑损失收窄,备考口径下上市
公司盈利规模实现大幅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得到加强。
战略层面,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可进一步拓展全球化业务布局,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具体而
言:(1)供应链协同方面,与 ACPS协同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战略,依托国内
供应链及劳动力成本优势,整合双方对钢材等原材料采购需求,逐步推动标的公司部分加工生产线在国内落地;(2)市场拓展协同方面,上市公司拥有强大的中国汽车主机厂客户资源,可以协助标的公司加快拓展中国市场业务版图,标的公司亦可帮助上市公司加快拓展境外品牌主机厂客户,使得双方在互相整合产业资源,带来更广阔市场空间和更多业务机遇,亦有助于双方进一步优化全球化布局、实现全球业务的协同发展,从而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扩大整体的市场规模。
综上,标的公司2024年度亏损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盈利能力基础。
18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10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交易对方在《股权收购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交易对方具备签署协议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交易文件所需的全部权力,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及其他同意、许可和批准,使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为使卖方能够签署、交付并履行其在本协议及每
一份其作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所有来自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必要授权、通知或备案(视情况而定)均已获得或完成,且均完全有效,并且该等授权的所有条件均已得到遵守。
3、其他已经履行的监管机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取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2)本次交易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内部和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程序
1、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同等机构或授权银行向上市公司
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
193、本次交易不涉及法律强制要求的反垄断审查程序、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程序,但美力科技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愿向德国相关部门申请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目前该程序尚在办理中;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登记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登记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章碧鸿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章碧鸿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本人自本次购买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购买实施完毕/本次购买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人后续如进行减持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20(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信息。
(二)确保本次交易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四)股东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上
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396号)、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25年1-10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1-10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合并)(备考合并)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13011.2322780.0310668.74-5214.70
212025年1-10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合并)(备考合并)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1.080.51-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1.080.51-0.25
2、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快对标的资产整合,提升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市场、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市场份额,优化上市公司的收入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架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积极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22为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前述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出具了如下承诺函: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出具了如下承诺函: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3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上市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2、上市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上市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上市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
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上市公司保证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上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价款的汇出需完成外汇登记程序;
3、本次交易不涉及法律强制要求的反垄断审查程序、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程序,但美力科技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愿向德国相关部门申请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目前该程序尚在办理中;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涉及)。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登记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
备案、登记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法律及政策风险
25本次交易涉及荷兰、德国、匈牙利、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策,本
次交易须符合相关国家、地区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由于不同国家与国内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境外相关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调整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方案执行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或因各国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持续满足各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从而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做出业绩承诺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上市公司将于交割条件满足时即全额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预计本次交易将形成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855.80万欧元、44174.80万欧元和41379.30万欧元,净利润为-319.64万欧元、-1938.45万欧元和1264.82万欧元,
26标的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未来不排除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
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
动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偿债压力风险
截至2025年10月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部分合计金额为10847.75万欧元,每年需承担较大金额利息费用支出,而标的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因此面临一定偿债压力。
(三)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113.71万欧元、-941.14万欧元及
300.06万欧元。2024年度标的公司因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受汇兑损失扩大导致
财务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亏损,使得净资产在当年末转为负值。得益于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提升,标的公司在2025年1-10月已实现盈利,净资产已转正。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经营未能达到预期,标的公司净资产可能转为负数,进而对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相关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奔驰、宝马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超过75%,其中大众为第一大客户,其收入占比在30%以上。
若主要客户自身发展出现不利因素或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主要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涉及多个国家及地区,各国之间的发展状况差异以及国家和地区间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别国家经济财政稳定性、通货膨胀、贸易限制、产业政策变动、
外商准入等情形。此外,自然灾害、战争冲突等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
27运营造成损害。
(六)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业务分布于多个国家及地区,其中主要以欧洲、北美等国家或地区为主,并主要以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墨西哥汇率波动曾导致标的公司2024年度亏损扩大,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采用人民币作为货币基础进行编制。上述事项将使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面临一定汇兑风险。若标的业务所在国的相应货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经营主体分布于荷兰、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地区,在适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经营模式、地区文化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与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整合。若整合无法达到预定目标,将导致标的公司的运营无法达到上市公司要求进而降低上市公司整体运营规范性,并最终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风险
上市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上市公司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等地区,海外客户是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海外销售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跨国经营受国际政治环境、国家间贸易政策和国内外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产生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相关风险。
(三)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未审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拟从45.92%上升至
72.29%,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受公共卫
生事件、俄乌冲突等外部宏观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成本及资产负债率处于较
28高水平,而营运资金来源局限于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缺乏其他市场化资金补充渠道,因此存在一定偿债压力。若国内外经济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融资渠道受阻等融资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可能对美力科技未来偿债能力和营运资金周转产生负面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文件材料翻译准确性风险
标的公司经营主体分布于荷兰、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地区,涉及材料文件的原始语种存在德语、匈牙利语、英语、西班牙语等多国语言,本次交易的协议亦使用英语进行表述。为方便投资者理解阅读,本报告书中涉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均已进行翻译,并以中文形式披露。由于各国法律法规、社会习俗、语言差异等因素,翻译后的中文表述存在无法准确还原原语种下的表述意义的风险,因此,存在本次交易涉及文件材料翻译准确性的风险。
(二)尽职调查受限引致的风险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市场地位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中介机构在对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时,主要基于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中国境内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境外法律顾问对境外公开信息的调查结果等。由于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分布于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国家,该等境外国家在适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地区文化等方面与境内存在差异,因此交易对方在部分尽职调查领域可能无法向公司及中介机构提供完整的信息,导致尽职调查无法充分开展,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风险。
29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响应国家“走出去”的政策号召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明确提出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指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近年来,国家积极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战略,为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且极具针对性的鼓励跨境投资的政策措施,涵盖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审批流程简化等多个关键领域,全力为企业跨境并购开辟绿色通道,营造了极为良好的政策环境。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的政策号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助力公司提前布局海外市场。
2、顺应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态势
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相关数据,过去十几年内,全球汽车产量整体呈现上升态势。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统计,2023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345万辆、9285万辆,较2022年分别同比增长10.19%、11.89%;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250万辆、9531万辆,产量下降1.02%,销量同比增长
2.65%,行业总体表现稳定。
30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本次收购是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不断
升级的背景下实施的,有利于公司抓住汽车零部件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市场地位。
3、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目前全球汽车产业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产业的重要支撑,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至关重要。通过跨境并购,上市公司能够加快接触、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研发团队以及成熟的生产工艺,承接标的公司在欧美市场建立的技术、质量、品牌、管理、客户资源等核心优势,加快在全球范围内拓展研发和生产基地,实现产业协同效应,推动公司的产品不断提质升级,加速融入全球汽车产业链、技术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升美力科技在行业内的地位和话语权,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拓展全球渠道,推进战略布局升级
标的公司与大众、奔驰、宝马等国际知名车企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为美力科技切入欧美成熟汽车市场提供了“快速通道”,美力科技可通过收购标的公司对接其稳定的客户资源,大幅缩短海外市场拓展周期与成本。同时,标的公司在欧美的市场布局与美力科技的国内市场优势形成互补,将助力上市公司
31构建“欧美成熟市场+中国新兴市场”的全球业务格局,有效分散单一区域市场
波动风险,加强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增强自有品牌全球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
全球汽车产业链具有高度国际化的特征,涉及研发设计、原材料供应、零部件生产、整车组装等多个环节,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高效配置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当前贸易、关税战频发的前提下,通过跨境并购,上市公司能够整合全球优质资源,构建多元化的供应链体系,降低对单一地区或供应商的依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通过并购整合,上市公司不仅获得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还能通过全球供应链整合,借助全世界不同区域生产基地的地理优势,可有效缩短供货周期、保证供货安全。从行业层面来看,本次收购有助于美力科技增强应对全球供应链波动的能力。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方案概要
美力科技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从 Hitched Holdings 2B.V.处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3 B.V.的 100.00%股权。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 Hitched Holdings 2 B.V.。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 Hitched Holdings 3 B.V.的 100.00%股权。HH3通过下属境内外子公司持有并控制 ACPS集团主要业务运营实体。
ACPS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深耕高端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70年,是全球知名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制造商,在该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标的公司持续主导行业创新,不仅发明了可拆卸拖钩,更推出电动隐藏式拖车牵引系统总成,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升级。ACPS集团已拥有超 100余项核心专利及 200余项商标,并在德国、匈
32牙利、墨西哥、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同时在欧洲、北美等多地设有研发、销售中心,构建起覆盖欧美成熟市场及亚太新兴市场的产销网络,并拥有“ORIS”国际知名品牌。作为全球主流车企供应商,ACPS集团与大众、奔驰、宝马、特斯拉等汽车知名品牌深度绑定,在全球拖车牵引系统总成市场占比领先。
(四)交易方式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GmbH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手方购买其持有的Hitched Holdings 3 B.V.的100.00%股权,具体交易结构图如下:
1、本次交易前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五)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1、交易价格
33本次交易采用“锁箱机制”进行定价,以2024年12月31日作为锁箱日,若未出现价值漏损,则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价保持不变。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购买股份的总对价(下称“对价”)计算如下:
*基础对价:63692942.18欧元;
加上:
*计日金额,指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
减去:
*提前还款罚金;
*已通知卖方交易成本;
*价值漏损金额;
*历史奖金扣减金额。
即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2、估值情况
上市公司考虑到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沉淀与良好的市场声誉,系欧洲知名的拖车牵引系统品牌,在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
标的公司与奔驰、宝马、大众、特斯拉等全球主流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能力,具备持续经营和盈利改善的潜力。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全球化布局及汽车零部件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估以202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进
34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8710.00万欧元。
(六)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和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上市公司选取指标标准
/2024标的公司交易金额占比*/*日年度**
资产总额154713.7763386.80217067.42154713.7771.27%
资产净额-7082.7163386.80117221.4263386.8054.07%
营业收入341241.47-160354.10341241.47212.80%
注1:交易金额为预估金额。假设2026年3月31日为交割日,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计算方式,在暂未能知悉其他扣减项的情况下,初步估算的交易价格=基础对价
63692942.18欧元+计日金额29557.36欧元*从锁箱基准日(含当日)至交割日期(含当日)
期间经过的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10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兑人民币8.2138元)折算人民币金额63386.80万元;
注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且营业收入指标超过5000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5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章碧鸿,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
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上市公司、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3、本公司/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控制关于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人、一致行信息真实、准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动人、董事、确、完整之承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监事(时诺遗漏。任)、高级4、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管理人员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
本公司或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36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本公司/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
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
控股股东、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实际控制关于不存在
3、承诺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董事、内幕交易的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监事(时承诺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任)、高级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管理人员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
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可
上市公司、关于不存在
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
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实际控制人承诺
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限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合法利益的活动;上市公司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限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37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实际控制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按照上市公司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时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时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
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
上市公司、
十六个月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
控股股东、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实际控制关于合法合
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人、董事、规情况的承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时任)具备和遵守《中监事(时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任)、高级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管理人员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
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会尽量减少并规范本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于减少和3、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
易的承诺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38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则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人以及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尽可能地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以维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股东的利益。
实际控制人3、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未来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人自本次购买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购买实施完毕
/本次购买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董事、监事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关于重组期(时任)、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人后续如进行减持行为,将严格按间减持计划
高级管理人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的承诺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市
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本人自本次购买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购买实施完毕
/本次购买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易的原则性
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及一致行动意见及减持
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人后续如进行减持行为,将严格按人计划的承诺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9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控股股东、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实际控制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关于公司本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次交易摊薄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即期回报采动。
取填补措施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的承诺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董事、高级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管理人员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Hitched Holdings 2 B.V.就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声
明、承诺、确认和说明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关于所提供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副本和复印件与原信息真实、准件一致。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这些文件的确的承诺签名者都是经过合法授权和有效签署的。
Hitched Holdings 2 B.V.将对违反上述声明的行为负责。
Hitched Holdings 2 B.V.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交易对手中未曾从事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
关于不存在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不得参与任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刑事机何上市公司
关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作出生效重大资产重刑事判决,进而导致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监组情形的承
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诺
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所提供 Hitched Holdings 3 B.V.及主要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标的公司
信息真实、准有资料、信息、声明、承诺、确认和说明均真实、准确、完
40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确的承诺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副本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这些文件的签名者都是经过合法授权和有效签署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及主要管理人员将对违反上述声明的行为负责。
Hitched Holdings 3 B.V.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未曾从事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
关于不存在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不得参与任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刑事机何上市公司
关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作出生效重大资产重刑事判决,进而导致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监组情形的承
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诺
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1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公司名称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Meili High Technology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39910598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11074680.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章碧鸿境内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内证券简称美力科技境内证券代码300611成立时间2002年05月16日上市日期2017年02月20日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
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0575-86060996
公司网址 http://www.meilisprings.com
电子邮箱 dsh@meilisprings.com
研制、生产、销售:弹簧、弹性装置、汽车零部件及本企业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弹簧设计软件的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摩托车;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上市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首次出资
2002年5月16日,章碧鸿、章竹军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新昌县美力弹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章碧鸿以其拥有的个人独资企业新昌县第一弹簧厂的净资产及货币出资900万元,章竹军以货币出资100万元。新昌信安达42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年4月24日对本次出资出具验资报告(信会所验字【2001】第184号),验证公司设立出资到位。
新昌县美力弹簧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万实缴资本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元)(万元)(%)
1章碧鸿900.00900.0090.00货币、实物
2章竹军100.00100.0010.0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0年10月25日,美力弹簧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
方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4日,美力弹簧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并一致同意以美力弹簧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85899886.16元为基础,按照1.7180:1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股本500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分别持有,余额35899886.16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0年11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0】
355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10年11月25日,公司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306240000193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章碧鸿3811.5256.7991
2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692.0210.3125
3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4.267.8125
4章竹军439.116.5436
5王光明369.075.4999
6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9.703.1250
7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7.282.3438
8付文52.430.7812
43序号股东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9王永中40.150.5983
10黄营均39.690.5915
11潘明华39.690.5915
12张晓蕾39.690.5915
13朱幼芳33.740.5028
14长洪(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8.840.4298
15阮树杰23.820.3549
16朱祖万13.890.2070
17王铁南11.910.1774
18潘梨峰11.910.1774
19万兆明11.910.1774
20李贞凤10.000.1490
21彭军荣9.930.1479
22章亚峰8.930.1331
23鲁世民8.930.1331
24潘立宏8.600.1281
25吕赛7.940.1183
26杨洁7.940.1183
27张春兰7.940.1183
28吕品艳7.940.1183
29王绍万5.960.0887
30屠世润5.960.0887
31张文斌5.960.0887
32杨春林5.960.0887
33王国山5.960.0887
34潘林钢4.370.0650
35梁月芳3.970.0592
36章伯兴3.970.0592
37潘岳阳3.970.0592
38姚佳云3.970.0592
39俞卫民3.970.0592
40王国明3.970.0592
41竺永东3.970.0592
44序号股东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2潘小安3.970.0592
43丁洁萍3.970.0592
44章岳昌3.970.0592
45潘伯平3.970.0592
46丁岳兰3.970.0592
合计6710.53100.00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7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3号)核准,美力科技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37万股。此次发行完成后,美力科技总股本增加至89475275股。2017年2月20日,美力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四)公司上市以来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2017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年4月28日,经美力科技201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决议,公司以总股
本894752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美力科技总股本增加至178950550股。
2、2021年2月公开发行可转债,2023年可转债转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3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1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2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美力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97”。
2022年9月19日起,公司可转债全部赎回,美力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5本次转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从17895.06万元增加3212.41万元至
21107.47万元。
(五)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107468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2771700.0029.7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62771700.0029.7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62771700.0029.74%
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8302980.0070.26%
人民币普通股148302980.0070.26%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其他--
三、股份总数211074680.00100.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章碧鸿先生持有公司76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6.2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章碧鸿先生,男,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设计分会弹性装置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全国弹簧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失效分析专家,荣获全国弹簧学术活动先进工作者、全国弹簧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4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章碧鸿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
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0.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总资产246101.54217067.42211181.02196913.70
总负债113014.6499846.00102701.4489439.19
净资产133086.90117221.42108479.5810747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175.74108756.3399244.2998759.85
注:2022-2024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阅,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59226.58160354.10137623.12108739.56
利润总额14785.6211146.793793.13-4652.16
净利润13457.3010455.852882.59-548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11.2310668.744069.77-3763.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99.4813356.4910240.937354.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0.29-11617.10-9056.56-13698.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68.62-5504.181131.1710001.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023.31-3626.422369.853822.08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10.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5.92%46.00%48.63%45.42%
472025.10.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项目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510.19-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7%10.27%4.08%-4.38%
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悬架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动力系统弹簧、通用弹簧、各类弹性装置及
精密注塑件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在汽车主机厂和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市场口碑;亦应用于机器人、工程机械、航空
航天、电力电气、核电、阀门等多个行业。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积累,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38专利技术、2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三十余年来,公司主导或参与研究制定
弹簧行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12项。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进行了《39SiCrVTiA 高强度高韧性弹簧钢ML1900》的课题研究,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ML1900新材料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是国家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测试中心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技术中心获“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技术中心”等多项荣誉。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绍兴美力、海宁美力、上海科工、上海核工为高新技术企业,长春美力为吉林省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已进入吉利汽车、比亚迪汽车、华晨宝马、理想汽车、蔚来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上汽
通用、长安汽车、长安福特、江淮汽车、长城汽车、陕汽集团、现代汽车、捷豹
路虎等知名主机厂供应体系,成为万都、采埃孚、佛吉亚、礼恩派、天纳克、麦格纳、本特勒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供应商。
通过2017年并购上海科工、2021年并购江苏大圆和北京大圆、2024年购买
德国 AHLE 公司资产,公司积累了供应链整合、跨业务协同、财务管控的成熟经验,已形成“并购-整合-增效”的能力。江苏大圆和北京大圆从收购时亏损,到目前均已实现盈利;收购德国 AHLE 公司资产,公司实现德国本地化生产、
48研发和销售,进一步加强公司国际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最近三年合法经营情况
(一)上市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九、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49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Hitched Holdings 2 B.V.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董 Warmerdam Martinus Nicolaas Maria; Weiss Michael Reinhard
事 August Otto注册号70331855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Schiphol Boulevard 389 1118 BJ Schiphol the Netherlands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注册资本1.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1 B.V.持股 100.00%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交易对手 Hitched Holdings 2 B.V.系 2017年 12月 19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自其成立以来HitchedHoldings 1 B.V.为交易对手的唯一股东未发生变化,成立以来注册资本亦未有任何变动。
三、股权结构图及股东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 Hitched Holdings 2 B.V.出具的确认函,Hitched Holdings 1 B.V.持有 Hitched Holdings 2 B.V.100.00%股权,为 HitchedHoldings 2 B.V.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Hitched Holdings 1 B.V.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Warmerdam Martinus Nicolaas Maria ; Kessel Stephan Josef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董
Maria;Van Loo Ronald Mark Howard;Schmueckle Rainer Erich;
事
Sw?rd Jan Joakim;Bandurka Maximilian Andrew Rory注册号70329702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Schiphol Boulevard 3871118BJ Schiphol经营范围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持股与融资业务
50注册资本54738713.77欧元Hitched Holdings Co?peratief U.A.持股 52.74%%、MMC2(EURUnlevered) Investments I S.à r.l.持股 23.13%、MMC2 (EUR股东及持股比例Levered) Investments II S.à r.l.持股 12.72%、EMMC II S.à r.l.持股 11.41%、Hitched Manco 1 B.V.持股 0.01%
Hitched Holdings 2 B.V.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注 1:TowerBrook Capital Partners(U.K.)LLP通过下层各级基金控制 Hitched Holdings
1 B.V.的股东 Hitched Holdings Co?peratief U.A.,Hitched Holdings Co?peratief U.A.拥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 50%的表决权,间接实际控制交易对手 Hitched Holdings 2 B.V.;
注 2:Bridgepoint Group plc通过下层各级基金控制Hitched Holdings 1 B.V.的股东MMC2
(EUR Unlevered)Investments I S.à r.l.、MMC2(EUR Levered)Investments II S.à r.l.、EMMCII S.à r.l.,三者合计拥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50%的表决权,间接实际控制交易对手Hitched Holdings 2 B.V.;
注 3:TowerBrook Capital Partners (U.K.)LLP 控制的主体 Hitched Holdings Co?peratief
U.A.持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的股东 Hitched Manco 1 B.V.13.69%的股权,对应 50%的表决权;
注 4:Bridgepoint Group plc控制的主体MMC2 (EUR Unlevered)Investments I S.à r.l.、
MMC2(EUR Levered)Investments II S.à r.l.、EMMC II S.à r.l.持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的股东 Hitched Manco 1 B.V.13.69%的股权,对应 50%的表决权;
注 5:部分管理层合计持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的股东 Hitched Manco 1 B.V.31.91%,无表决权;
注 6:TowerBrook Capital Partners(U.K.)LLP 及 Bridgepoint Group plc实际控制的主体
Hitched Manco 1 B.V.持有 Hitched Holdings 1 B.V.0.01%的股权,无表决权;
注 7:Hitched Holdings 1 B.V.反向持有 Hitched Manco 1 B.V. 40.72%的股权,无表决权。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 Hitched Holdings 2 B.V.出具的确认函,
51TowerBrook Capital Partners(U.K.)LLP 及 Bridgepoint Group plc 为交易对手穿
透后的实际控制人,TowerBrook Capital Partners(U.K.)LLP及 Bridgepoint Groupplc均为知名的国际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旗下所管理的基金投资平台向外投资。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Hitched Holdings 2 B.V.主要从事金融控股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下属企业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 Hitched Holdings 2 B.V.出具的确认函,Hitched Holdings 2 B.V.除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六、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809.4318649.18
负债总额388.45244.45
所有者权益18420.9818404.73
净利润16.25-51.53
注:交易对手为持股平台最近两年无营业收入,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函,Hitched Holdings 2 B.V.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函,Hitched Holdings 2 B.V.未曾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
52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函,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函,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没有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53第四节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Hitched Holdings 3 B.V.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ACPS 集团的控股公司,通过下属境内外子公司持有并控制公司性质 定位 ACPS主要业务运营实体法定代表人/董事 Martinus Nicolaas Maria Warmerdam、Volker Butz
授权代表 Henricus Johannes Jacobus Maria Arts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注册号70339090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Schiphol Boulevard 389 1118BJ Schiphol the Netherlands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注册资本1.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 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Hitched Holdings 3B.V.系 2017年 12月 19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时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标的公司 100.00%的股权,标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欧元,由1股票面金额为1.00欧元的普通股组成,注册资本已全额缴付。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其公司章程或当地法律应终止的情形。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标的公司 HitchedHoldings 3 B.V.的股权结构如下:
54注:Hitched Holdings 2 B.V.向上的股权结构详情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之“三、股权结构图及股东情况”之 Hitched Holdings 2 B.V.的产权控制关系图相关内容
(二)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顾问出具的《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股权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标的公司与 Fifth Third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Federated
Hermes European Direct Lending Fund II lnvestco S.? r.l.、Standard Chartered Bank(以下简称“前述银行”)以及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 (UK) Limited,代理人 Alter Domus Agency Service(UK) Limited共同签署贷款协议,标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前述银行申请27280000.00美元及60000000.00欧元的贷款额度。作为上述借款协议的增信措施,Hitched Holdings 2 B.V.、标的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与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签署了如下股权质押、
银行账户以及集团内部成员间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1、2024年 3月 26日,Hitched Holdings 2 B.V.与担保人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 (UK)Limited签署股权质押协议,Hitched Holdings 2 B.V.、标的公司
55与担保人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签署银行账户以及应收账款
质押协议,Hitched Holdings 2 B.V.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标的公司将其银行账户及集团内部成员间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给 Alter Domus Trustees (UK)
Limited。
2、2024年7月1日,标的公司、德国控股公司、德国研发公司、德国生产
公司、德国售后公司与前述银行、代理人 Alter Domus Agency Service(UK)
Limited以及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签署股权质押、应
收账款质押协议,7月2日前述主体签署银行账户质押协议,标的公司将其持有德国控股公司100%的股权、德国控股公司将其持有德国研发公司和德国售后公
司100%的股权、德国研发公司将其持有德国生产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担保
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德国控股公司、德国生产公司、德国研发公司、德国售后公司将银行账户以及集团内部成员间应收账款相应质押给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
3、2024年 7月 1日,墨西哥子公司与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
Limited签署银行账户质押协议,将其银行账户质押给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
4、2024年 7月 30日,标的公司与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
Limited 签署股权质押协议,荷兰控股公司与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签署银行账户以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标的公司将其持有荷兰控股公司的100%股权、荷兰控股公司将其银行账户及集团内部成员间银行应收账
款质押给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
5、2024年 7月 30日,标的公司、匈牙利生产公司与担保代理人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 签署股权质押、银行账户以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标的公司将其持有匈牙利生产公司的100%股权、匈牙利生产公司将其银行账户及集
团内部成员间应收账款质押给 Alter Domus Trustees(UK)Limited。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代理人在交割日前,收到现有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未偿还本金、应计未付利息、承诺费及任何适用的中断成本总额,或担保代理人与标的
56公司可能约定的其他金额后,与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相关的股权质押协议将在
交割日前终止,该等股权质押安排下设立的担保权益亦将于交割日被解除。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旦前述条件满足,上述股权质押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标的公司提供的确认函,标的公司股权清晰,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标的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子公司
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占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为德国生产公司、
匈牙利生产公司以及墨西哥生产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德国生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德国生产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其公司章程或当地法律应终止的情形,是 ACPS集团位于德国的生产公司。德国生产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Gmb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GmbH)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Weiss、Volker Butz成立日期1993年9月2日
注册号 HRB 204182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Bertha-Benz-Stra?e 2 74379 Ingersheim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报纸广告投放。公司有经营范围权在国内外采取一切直接或间接促进公司目标实现的行为
注册资本5000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ACPS Oris GmbH持有 100%股权
57(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10月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10918.559905.569764.21
总负债5370.725929.275835.89
净资产5547.843976.283928.32
营业收入14996.0115357.7014928.75
净利润1568.6849.1834.64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国生产公司的重要变更情况如下:
1955年 11月 1日,德国生产公司的前身成立,该企业是由Hermann Strobach、Franz D?rge 和 Otto Riehle 共同签订合伙协议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为Strobach D?rge u. Co,后续于 1957年 1月 11日在商业登记簿完成注册。
1965年4月29日,德国生产公司由普通合伙企业变更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变更为 Oris-Metallbau KG Hans Riehle。
1993年9月,该合伙企业作出决议将合伙法律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变更为 ORIS Fahrzeugteile Hans Riehle GmbH,该法律形式变更于 1993年 9月 2日完成商业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登记股东情况如下:Hans Riehle持有 1 股,票面金额为 240 万德国马克;J?rg Riehle 持有 1 股,票面金额为 60万德国马克。
1995年 6月,ORIS Fahrzeugteile Hans Riehle GmbH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
全部股份转让给了 Hans Riehle KG(德国研发公司的前身)。
1995年 6月至 1996年 1月期间,ORIS Fahrzeugteile Hans Riehle GmbH 经多
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450万德国马克。
2000 年 12 月,ORIS Fahrzeugteile Hans Riehle GmbH 的注册资本增加
37525.60德国马克,并将注册资本货币单位转换为欧元,转换后总注册资本为
232万欧元。该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于2001年6月完成商业登记。
582001年8月、2003年7月,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68万欧元、200万欧元,注册资本增至500万欧元。相关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于2001年9月5日、
2003年8月20日完成商业登记。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当前注册资
本500万欧元已全额缴付。
2013 年 12 月 19 日,ORIS Fahrzeugteile Hans Riehle GmbH 更名为 BOSAL
Automotive Carrier and Protection Systems GmbH。
2018年 5月 30日,BOSAL Automotive Carrier and Protection Systems GmbH
更名为 ACPS Automotive GmbH。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的确认,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德国研发公司为其单一股东。最近三年,德国生产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标的公司重要子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国生产公司存在股权质押,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之
“(二)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关于德国生产公司股权质押的内容。
除前述情况外,德国生产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2、匈牙利生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截至2025年10月31日,匈牙利生产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其公司章程或当地法律应终止的情形,是 ACPS集团位于匈牙利的生产公司。匈牙利生产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59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Kf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Jürgen Michael Kraus 、József Furik、Michael Reinhard August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Otto Weiss、Mákos Csaba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3日
注册号03-09-111065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6000 Kecskemét Kadafalva-Heliport 11751/43.经营范围2920'25制造汽车车身和拖车。
注册资本51001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
项目
/2025年1-10月/2024年度年度
总资产10479.059769.949987.59
总负债5906.146108.256611.22
净资产4572.913661.693376.37
营业收入20965.8923340.1323156.81
净利润1198.90370.78112.3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匈牙利生产公司的重要变更情况如下:
2003年 10月,BOSAL Holding B.V.、AUTóFLEX-KNOTT Kft.合资设立匈
牙利生产公司,其初始名称为“BOSAL-AUTóFLEX Kft.”,在匈牙利 Kecskemét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福林且已全额缴付。
2004年,匈牙利生产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将注册资本由1000.00万福
林提升至2.1亿福林(含1.12亿福林现金出资和9800万福林实物出资)。
2005年,Sándor H. Szabó从 AUTóFLEX-KNOTT Kft.收购其所持有的匈牙利
生产公司股权,AUTóFLEX-KNOTT Kft.退出匈牙利生产公司。
602009 年,股东 Sándor H. Szabó将其股份全部出售给 BOSAL-NEDERLAND
B.V(曾用名:BOSAL Holding B.V.),BOSAL-NEDERLAND B.V.成为匈牙利生产公司的唯一股东。
2010年12月,匈牙利生产公司将会计记账货币由福林改为欧元,注册资本
折合为140万欧元。
2011年 12月,匈牙利生产公司由“BOSAL-Autóflex Kft.”更名为“BOSALHungary Kft.”。
2012年,匈牙利生产公司通过股东决议将注册资本从140万欧元增加370
万欧元增至510万欧元,全额现金出资,2012年12月完成缴纳。
2017年 3月,匈牙利生产公司所有权从 BOSAL-NEDERLAND B.V.转移至
Bosal ACPS Holding 2 B.V.。
2018年,匈牙利生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10万欧元增加至510.01万欧元。
同年 5月,匈牙利生产公司正式更名为“ACPS Automotive Kft.”;同年 7月,匈牙利生产公司的所有权从 Bosal ACPS Holding 2 B.V.转移至标的公司 Hitched
Holdings 3 B.V.,成为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的确认,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为其单一股东。最近三年,匈牙利生产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4)标的公司重要子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匈牙利生产公司存在股权质押,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之“(二)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关于匈牙利生产公司股权质押的内容。
除前述情况外,匈牙利生产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613、墨西哥生产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文件,截至2025年10月31日,墨西哥生产公司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其公司章程或当地法律应终止的情形,是 ACPS集团位于墨西哥的生产公司。墨西哥生产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Automotive Carrier & Protection Systems México S A. de C.V.公司类型 可变资本股份公司(S.A. DE C.V.)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Fabian Sosa Andrade、Michael Reinhard August Otto Weiss成立日期2007年3月20日注册号33498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Santiago de Queretaro Queretaro
以自身名义或代表第三方,从事各类产品、配件及零部件的采经营范围购、销售、制造、分销、委托、代理、进口、出口和加工业务,特别是为汽车行业及一般工业提供导流板等产品439490000墨西哥比索(其中固定资本共500股,可变资本共注册资本4394400股)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 持有 499 股固定资本股份和
股东及持股比例 4394400股可变资本股份,持股超过 99.99%;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股固定资本股份,持股不足 0.01%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
项目
年1-10月/2024年度年度
总资产4131.574223.644862.34
总负债4251.613882.323216.12
净资产-120.04341.321646.22
营业收入5514.126728.147420.62
净利润-454.74-1180.28220.9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境外法律顾问出具的《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墨西哥生产公司的重要变更情况如下:
622007年 3月 20日,Bosal Nederland B.V.与 Bosal-Oris GmbH 共同设立墨西
哥生产公司(原名为“BOSAL ORIS DE MEXICO S.A. DE C.V.”)。设立时,墨西哥生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0墨西哥比索(分为500股,每股票面金额
100墨西哥比索)且已全额缴付。Bosal Nederland B.V.持股 1股,Bosal-Oris GmbH持股499股。
2010年6月,墨西哥生产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可变资本部分增加4446400
墨西哥比索,注册资本增加至4496400墨西哥比索。
2017 年 6 月,墨西哥生产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变更名称为“AutomotiveCarrier & Protection Systems México S A. de C.V.”。
2018年3月,墨西哥生产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可变部分
增加145949800.00墨西哥比索,本次增资通过发行1459498股普通股完成,该类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 100.00 墨西哥比索,此次增资由股东 ACPSAutomotive Holding 2 B.V.1 全额认购并支付,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50446200.00墨西哥比索。
2020年7月,墨西哥生产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注册资本可变部分增加
50986000.00墨西哥比索,通过发行 509860股 Class "II"、Serie "B"记名股完成,
每股面值 100.00 墨西哥比索,此次增资由股东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2 B.V.全额认购并支付,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1432200.00墨西哥比索。
2021 年 12 月,墨西哥生产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持有的一股固定资本股份转让给 Hitched Holdings 3 B.V.。
2022年3月,墨西哥生产公司全体股东通过一致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可
变资本 238057800墨西哥比索,通过发行 2380578股 Class "II"、Serie "B"记名股票实现,每股面值 100墨西哥比索,此次增资由股东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2 B.V.全额认购并支付,增资后墨西哥生产公司注册资本达 439490000墨西哥比索。
2022 年 4 月,ACPS Automotive Holding 2 B.V. 将持有的 499 股 Class "I"、
1 注1:ACPS Automotive Holding 2 B.V.为曾经的荷兰控股平台,于2022年被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吸收合并。
63Serie "B"记名股票(代表公司固定资本部分,每股面值 100 墨西哥比索)和4394400 股 Class "II"、Serie "B"记名股票(代表公司可变资本部分,每股面值
100墨西哥比索)转让给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并将对应的 1-I-B和
1-II-B号股票凭证背书转让给后者,转让完成后 ACPSAutomotive Holding 1 B.V.
持有墨西哥生产公司 499股固定资本股份和 4394400股可变资本股份,HitchedHoldings 3 B.V.持有 1股固定资本股份。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的确认,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股东。最近三年,墨西哥生产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4)标的公司重要子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墨西哥生产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司法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形。
(二)其他子公司
1、德国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Hitched(Germany)Gmb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GmbH)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Weiss、Volker Butz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3日
注册号 HRB 765244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Bertha-Benz-Stra?e 2 74379 Ingersheim
收购、持有、管理及融资股权,以及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投资对象”)进行商业管理;为投资对象提供管理、经营范围
咨询及其他服务。不从事《德国银行法》或《德国投资法》意义上的需经许可的业务。
注册资本25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00%股权
2、德国研发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Oris GmbH
6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GmbH)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Weiss、Volker Butz成立日期2007年3月1日
注册号 HRB 722311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Bertha-Benz-Stra?e 2 74379 Ingersheim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可扩展经营范围至相关产品。
注册资本102041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Germany) GmbH持有 100%股权
3、德国售后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GmbH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GmbH)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Weiss、Lars Stuhlwei?enburg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号 HRB 18079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Regioparkring 1 41199 M?nchengladbach商品(特别是拖车挂钩及相关产品)的贸易、运营和生产;参
股任何形式的其他公司,收购和/或设立任何形式的公司,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其他各类公司的任何形式的股权和/经营范围
或管理这些公司的业务;筹集资金为第三方提供融资、提供担
保并承担第三方的债务责任,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以无需国家许可或批准为前提。
注册资本25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Germany)GmbH持有 100%股权
4、荷兰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Warmerdam Martinus Nicolaas Maria、Michael Reinhard August授权代表 Otto Weiss成立日期2017年1月25日注册号67917607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Schiphol Boulevard 3971118 BJ Schiphol,the Netherlands经营范围控股公司
注册资本11408712.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00%股权
655、上海 OE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欧锐斯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Reinhard August Otto Weiss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C6NEAQ43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3楼 C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贸易经纪;采购代理服务;
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注册资本1000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00%股权
6、昆山生产公司
公司名称欧锐斯汽车系统(昆山)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Reinhard August Otto Weiss成立日期2024年3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DCRH9Q5B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源浦路 210号 A1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试验机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
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
经营范围试验机销售;模具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6000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Hitched Holdings 3 B.V.持有 100%股权
7、荷兰售后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B.V.
66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Martinus Nicolaas Maria Warmerdam 、Martinus Vlaanderen、Lars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Stuhlwei?enburg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注册号70118914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Schiphol Boulevard 397 1118 BJ Schiphol the Netherlands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批发贸易
注册资本1.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持有 100%股权
8、西班牙售后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Iberia S.L.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Lars Stuhlweissenburg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注册号 Volume 10653 page 57 Sheet V-187102
注册地址/ C/ Mistral 0 - Polígono Industrial Poyo de Reva 46190 Riba-Roja办公地址 de Túria Valencia Spain
汽车零配件(特别是拖车挂钩及配套产品)的分销与销售;以
任何合法方式,代表自身认购或收购,并代表自身持有、管理经营范围和转让各类公司的股份和股权。公司可从事上述所有活动,但受证券市场法律约束的交易以及与集体投资机构相关的交易除外
注册资本3000.00欧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持有 100%股权
9、英国售后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Services Ltd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James William Bedford、Lars Stuhlweissenburg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注册号14563386
/ Gowling WLG 2 Snowhill Birmingham B4 6WR United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Kingdom经营范围汽车其他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
注册资本2.00英镑
股东及持股比例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持有 100%股权
6710、美国 OE销售公司
公司名称 ACPS Automotive Inc.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Michael Weiss成立日期2019年3月5日注册号802294735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1180 E Big Beaver Rd Troy Michigan 48083
根据《密歇根州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可从事的任何合法活经营范围动注册资本授权股份60000股;已发行流通股1000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 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持有 100%股权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89.06237.75451.3165.50%
通用设备843.01472.92370.0943.90%
专用设备6492.693570.992921.7145.00%
运输工具41.0637.913.167.69%
合计8065.834319.573746.2646.45%
(二)自有不动产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文件,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不动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地块号坐落实际用途面积(㎡)有无抵押
德国研发公司 364/37 Achatsstra?e 2 日常经营 71807.00 无
德国研发公司361/6/日常经营19131.00无
(三)租赁不动产
68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及其
子公司拥有9处租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Bertha-Benz-Str. 2
1 德国生 MGS Ingersheim 至 2035 年 7 办公场地、厂房、74379 Ingersheim
产公司 GmbH & Co.KG 月 31 日 停车位
Germany
2 德国售 Regioparkring 1 41199 至 2028 年 5 办公场地、厂房、Marcus Schrannen
后公司 M?nchengladbach 月 31 日 停车场
Bertha-Benz-Str.
74379 Ingersheim
3 德国生 Brand Real Estate Property in 至 2035 年 7 办公场地、厂房
产公司 GmbH Gro?ingersheim folio 月 31 日4164 ( inventory no.
13) Germany
匈牙利 6000 Kecskemét
4 ORPHIC Hungary 至 2034 年 2 生产、办公、研生产公 Kadafalva-Heliport
Kft. 月 21 日 发场地
司 11751/43 Hungary
BANCA MIFEL
SOCIEDAD
ANóNIMA
INSTITUCIóN DE
BANCA
MúLTIPLE
GRUPO Lotes 6 y 7 Manzana
墨西哥 FINANCIERO XV Parque Industrial
5 至 2032年 12生产公 MIFEL ACTING Querétaro Santiago de 生产
月31日
司 SOLELY AND Querétaro Querétaro
EXCLUSIVELYAS Mexico
FIDUCIARY OF
THE TRUST
IDENTIFIED
WITH THE
NUMBER
Land Registry of
Benaguacil Volume西班牙
6 PROMOCIONS CA 1500 Book 373 Folio 至 2028 年 1 物流业务场地售后销
EDU S.L. 16 Entry 3 Property 月 31 日 (含办公区域)售公司
No. 22915 of Ribarroja
del Turia.
7 美 国 DAMMAN L.C 1180 E. Big Beaver 至 2028 年 5 工程、办公、产
69OE 销 Road Troy Oakland 月 31 日 品测试、研发场
售公司 County Michigan 地
无固定期限,英国售
8 Burn Callander Office Unit 18 at Park 任何一方可后销售 办公
Company Ltd. View Business Centre 提前一个月公司通知终止欧锐斯汽车系9昆山博恒机械实业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2030年5月统(昆生产、办公有限公司 源浦路 210号 A1厂房 13日
山)有限公司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的确认,上述租赁协议的履行符合当地法律规定,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收到或发出与租赁协议有关的书面终止通知。
(四)知识产权
1、专利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经检索,截至专利查询完成日(2025年
10月31日),根据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提供的专利清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合法有效拥有 104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ACPS集团拥有的专利”,该等专利不存在权属瑕疵。
2、商标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经检索,截至商标查询完成日(2025年
10月31日),根据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提供的商标清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合法有效拥有并在有效期内的商标共计209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ACPS集团拥有的商标”,该等商标不存在权属瑕疵。
(五)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70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32.832208.822191.27
衍生金融负债30.48383.1914.72
应付账款5797.816024.776481.80
应付职工薪酬1007.35610.30749.76
应交税费1295.09787.49672.31
其他应付款113.3096.9896.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663.42702.28403.86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940.2810813.8310610.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69.168152.257893.2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1.6942.0740.05
预计负债191.45163.59151.57
租赁负债1567.151985.251664.39
递延收益101.05127.7016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71214.50283.36
非流动负债合计9737.2110685.3610198.15
负债合计21677.4921499.1920808.60
2、或有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1、对外担保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主要资产受限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交易标的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之“(二)标的公司股权是
71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尚未了结的超过200000欧元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侵权诉讼
德国生产公司作为原告认为 Westfalia-Automotive GmbH 及 WITTER
RASOV SLR侵犯了其欧洲专利 EP1491369。2025年 8月 22日,ACPS AutomotiveGmbH 的代理律师已就此向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诉讼,主要诉求包括禁令救济及损害赔偿。目前该起诉讼尚在进行过程中。上述争议不会对 ACPS集团各公司的业务连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不正当竞争诉讼
德国售后公司、匈牙利生产公司作为原告向法国阿拉斯商事法院对 Bosal
Emission Control Systems SA(比利时)及 Bosal Distribution SAS(法国)提起诉讼,主张上述两被告在拖车钩产品的销售和分销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诉讼于2024年8月27日启动,首次庭审定于2024年11月6日。原告请求颁发禁令并索赔约600000欧元,另加50000欧元费用。目前诉讼仍在进行中,尚未产生反诉、判决、命令或上诉。
(三)税务争议
2023年2月22日起,墨西哥生产公司就涉及2018年3月增值税优惠余额
退税被拒一事,与墨西哥税务机关存在税务争议。联邦税务法院于2024年10月作出了有利于该公司的裁决,责令墨西哥税务机关退还10759641.00墨西哥比索(约合548742欧元)。墨西哥税务机关已对此裁决提出上诉,目前该起诉讼尚在进行中。
72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上述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案件对本次交易
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标的公司 ACPS集团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之“汽车制造业(36)”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2、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标的公司业务遍布德国、荷兰、匈牙利、墨西哥、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其行业监管体系由各国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自律组织共同构成,具体如下:
欧洲区域汽车拖钩行业监管主要由欧盟委员会执行。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机构,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欧盟委员会是整个欧共体行政体系的常设执行机构,具有主动权,可以建议法律文件,并为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准备这些法律文件。在法律提案还没有获得决议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可以随时撤回其法律提案。作为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负责欧盟各项法律文件(指令、条例、决定)的具体贯彻执行,以及预算和项目的执行,和欧洲法院一起保障共同体法律被切实遵守。此外,欧盟地区各国国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国范围内落实欧盟行业政策,实施具体监管措施。
中国拖钩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与体制改革;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改造。
中国拖钩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主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开展行业统计、技术交流、品牌建设等工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聚焦技术创新与标73准制定,推动行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标的公司境内子公司(如欧锐斯汽车系统(昆山)有限公司、欧锐斯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均遵循上述自律组织的行业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其余区域的业务运营均遵照当地相关行政机构及行业自律监管协会的监督管理。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标的公司业务所属行业的主要法规和政策如下:
(1)境外主要法规与政策:
适用
序号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布时间相关内容地区联合《关于批准车辆及其挂国欧规定了机械连接装置(拖钩)的型式认证。1 车机械连接部件的统一 2024 年 洲经 强制要求理论参考力(D-value)达标及 200(UNECE Regulation 55)》 济委 万次动态疲劳测试。
员会《关于机动车辆及其挂车以及这些车辆的系
规定了车辆和零部件需要遵守的法规标准、
2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2024年欧盟型式批准要求、生产一致性要求、市场监督
元的批准和市场监督的和召回措施等。
法规》(Regulation (EU)
2024/1257)
拖钩制造商需依据该法规进行“自我认证”,3《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美国确认产品不会影响车辆的碰撞安全、灯光可标准》视性及燃油系统安全。
皮卡和 SUV 在确定“最大拖曳能力”时必《SAE J2807 标准:拖 须通过的严苛测试(如戴维斯大坝耐热测试、4 2024年 美国曳车辆性能要求》加速性能等),要求拖钩必须满足整车定义的极限工况。
(2)中国国内主要法规与政策:
序号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布时间颁布单位相关内容2025年力争实现汽车销量3230万辆(同比《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信部、财增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
1工作方案2025年政部、商务(同比增约2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
(2025—2026年)》部等7部门增长6%左右;2026年推动产业规模与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主要举措包括:加力推进公
74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新能源汽车下
乡活动、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开发智能驾
驶新功能,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提升出口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
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关于进一步释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
2放消费潜力促进2022年国务院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全面取消二手
消费持续恢复的
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意见》记跨省通办措施。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探索实施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开《关于加快推动发改委等展制造业供应链协同性、安全性、稳定性、
3制造服务业高质2021年13部门
竞争力等综合评估,研究绘制基于国内国际量发展的意见》产业循环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供应链全景图。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1、主营业务概述
ACPS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
ACPS起源于 1955 年,于成立之初便专注拖车牵引系统的研发与制造。经过近 70年的技术积累与创新,ACPS取得超 100余项核心专利及 200余项商标。
经过多年在汽车拖车牵引系统市场的深耕,ACPS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专业的销售团队,客户涵盖大众集团、奔驰、吉利沃尔沃、宝马集团、特斯拉、本田、马自达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以及 Rameder、BOSAL、STAHLGRUBER、
LKQ FOURCE等汽车售后市场客户。
2、主要产品介绍
ACPS在汽车拖车牵引系统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和完善的产品架构,其核心产品包括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
75产品
适用于欧洲市场适用于北美市场特点名称
结构稳固,安装后与车辆底盘紧密结合,具有较高的承载能力,适用固定于需要长期牵引重物的场景,如牵拖钩引小型货车、挂车等。其设计注重安全性与耐久性,能够在复杂路况固定式拖钩固定式拖钩下保持稳定的牵引性能。
采用模块化设计,在不使用时可方便地拆卸下来,有效减少车辆行驶可拆
中的风阻,同时保持车辆外观的美卸拖观性。适用于偶尔需要牵引需求的钩用户,如家庭出游时牵引房车、游可拆卸拖钩可拆卸拖钩艇等。
通过手动操作将拖钩旋转或收缩到车底,不使用时可隐藏,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
手动可伸缩拖钩手动可旋转拖钩
借助部分电控技术,用户通过按钮可伸控制,拖钩可自动释放至位,但仍缩/隐需人工完成最后的锁止动作。兼顾藏拖便捷性与成本优势,适合中高端车钩半自动可伸缩拖钩半自动可隐藏拖钩型。
融合了智能控制技术,可通过电动驱动实现360度旋转,极大地提升了车辆在牵引过程中的灵活性与操/作便捷性。尤其适用于在狭窄空间内进行牵引作业,如停车场、乡村全电动可伸缩拖钩小路等场景,是高端车型的首选配件。
(三)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图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拖车牵引系统总成,其产品制造工艺如下图所示:
76(四)主要经营模式和结算模式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高强钢、铝铸件、塑料件、传感器等。目标公司主要通过位于德国的全球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谈判、签订框架协议、制定统一标准,各地工厂和子公司按照总部协议并结合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活动,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需求实时调整采购计划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标的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或需求计划组
77织生产。标的公司生产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客户需求订单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包括调配产线、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的排班准备,并对物料采购周期、生产周期和出货时间进行安排,最后由生产部门根据计划组织各车间进行产品生产等,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提高资产效率,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的优势,标的公司对部分非核心工序,如表面加工热处理(硬化)、非 KTL涂层处理、锻造等工序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为保证外协加工的质量,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采取多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和推行持续考评制度。
3、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市场(OEM)和售后服务市场(IAM)。
针对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市场,标的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作为与车辆牵引安全直接相关的功能部件,其设计与安装需与车辆的底盘结构、电气系统及整车安全架构进行高度集成,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并需要符合严格的法规与认证要求。因此,整车厂商倾向于在全新车型平台量产前的1-3年即与拖车牵引系统供应商进行同步开发。一旦双方确立合作关系并完成联合开发与验证,该供应商便与车型平台深度绑定,后续更换供应商的产品开发周期及认证成本较高。因此,在产品正式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公司通常与整车厂商签订覆盖该车型整个生命周期(通常为5至8年)的供应框架合同,并根据客户下达的滚动月度订单安排生产与交付。
针对独立售后服务市场,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综合性批发商及专业经销商,将产品覆盖至大型连锁维修厂及独立维修车间等客户。
4、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模式,通过对技术、工艺的不断研究开发与迭代改进,确保拥有持续的技术先进性及产品竞争优势。标的公司注重产品技术的研究开发,通过对新老产品的不断开发及改进,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效率的产品。标的公司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需求变化推进研发立项,快速响应市场动态;另一方面,前
78瞻性地把控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针对产品工业设计、生产工艺、产品性能、技
术革新等开展前瞻性的开发研究,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
(五)主要产品的收入、产能利用率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汽车拖车
40412.1298.13%43029.2497.98%42780.6398.11%
牵引系统
其他产品770.651.87%885.562.02%826.011.89%
合计41182.77100.00%43914.80100.00%43606.6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收入分别为42780.63万欧元、
43029.24万欧元和40412.12万欧元。其中,汽车拖车牵引系统产品为公司主要
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1%、97.98%和98.13%。
除此之外,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产品,其他产品主要为配件类收入,整体规模较小。
2、产能利用率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汽车拖车牵引系统的核心部件为拖钩,拖钩的生产数量可代表标的公司的产能与产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91.87%、86.09%和90.82%。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能217.00257.10244.40
产量197.09221.35224.54
产能利用率90.82%86.09%91.87%
注:公司产能与产量数量仅包含拖钩数量,不包含其他配件数量
3、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
79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量217.00257.10244.40
销量208.52231.84239.75
产销率96.09%90.18%98.10%
注:公司产量与销量仅包含拖钩数量,不包含其他配件数量
4、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例
1大众集团14909.6436.03%
2奔驰5506.6313.31%
3宝马4542.1110.98%
2025年1-10月
4吉利沃尔沃3671.148.87%
5特斯拉3182.357.69%
合计31811.8776.88%
1大众集团14992.4333.94%
2奔驰6004.9113.59%
3宝马4856.5510.99%
2024年度
4吉利沃尔沃4691.1910.62%
5特斯拉4094.039.27%
合计34639.1178.41%
1大众集团15634.5735.65%
2奔驰6501.6014.82%
3特斯拉5524.7812.60%
2023年度
4宝马4230.889.65%
5吉利沃尔沃4105.369.36%
合计35997.1982.0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未持有股份。
(六)采购情况
1、主要采购情况
80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采购类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类21158.7795.31%22761.2194.71%21711.7892.01%
其他1041.704.69%1271.455.29%1885.677.99%
合计22200.46100.00%24032.66100.00%23597.4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23597.45万欧元、24032.66万欧元和
22200.46万欧元,总体较为稳定。其中最主要类别为原材料类采购,占比分别
为92.01%、94.71%和95.31%,主要包括钢材类件、铝材类件、塑料电子类件。
其他主要为包装类、运输类及辅材,占比较小。
2、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例
1 P+R Castings LLC 1310.78 5.90%
2 Ostroj a.s. 1160.13 5.23%
3 Disa Otomotiv Ithalat A.S. 961.17 4.33%
2025年1-10月
4 Steelflex Kft. 950.91 4.28%
5 ENGESER GmbH Innovative 858.02 3.86%
合计5241.0123.61%
1 P+R Castings LLC 1471.22 6.12%
2 Steelflex Kft. 1170.19 4.87%
3 Kuznia Matrycowa SP. z o.o. 1013.98 4.22%
2024年度
4 Ostroj a.s. 938.25 3.90%
5 ENGESER GmbH Innovative 880.93 3.67%
合计5474.5722.78%
1 P+R Castings LLC 1455.44 6.17%
2 Steelflex Kft. 1291.82 5.47%
2023年度 3 Kuznia Matrycowa SP. z o.o. 993.04 4.21%
4 Pannon Tools Kft 883.59 3.74%
5 Engeser GmbH 741.11 3.14%
81合计5364.9922.7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未持有股份。
(七)中国大陆以外经营情况
标的公司业务遍及欧洲、北美等国际市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德国、匈牙利、墨西哥等地拥有本地化的生产制造基地及技术中心,并通过其在德国、匈牙利、英国、西班牙、美国、墨西哥等国家的经营主体开展业务。凭借在拖车牵引系统行业广受信赖的品牌,以及良好的产品品质,标的公司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持续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及服务。
(八)质量控制情况
鉴于汽车拖车牵引系统属于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标的公司已取得IATF1694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构建了贯穿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严格执行相关质控制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以保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及消费者的高质量需求。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报告期内,ACPS集团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金额超过100000欧元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事项;根据标的公司的确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质量问题引致的纠纷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九)合规与环保情况
ACPS集团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制
造业(C)”之“汽车制造业(36)”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标的公司不涉及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
规定的淘汰类的工艺、技术、产品和装备,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标的公司已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建成并持续完善环保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陈述保证、标的
82公司的确认,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未受到过相关部门超过100000欧元的重大处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任何导致罚款超过200000欧元或停产的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
(十)主要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均处于成熟大批量生产阶段。
2、主要核心技术
标的公司始终坚持以专利和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球汽车拖车牵引系统的市场与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超 100 余项核心专利,拥有“ORIS”国际知名品牌,并在欧洲、北美等多地设有研发中心。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系统化的创新流程,标的公司推动其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产品向电动化、智能化及轻量化等方向升级,不断推出如 SensOris智能传感器与诊断系统、轻量化可持续复合材料及新一代集成式碰撞横梁设计等
创新解决方案,形成了覆盖全系列拖车牵引系统总成。
凭借精密的设计和制造工艺,标的公司确保其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产品能够适配并满足欧洲、北美、亚洲等全球主要市场的法规要求和安全标准。
作为影响汽车行车安全的功能性配件,标的公司的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产品在碰撞性能、安全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等关键性能领域,表现出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可靠性。在被动安全领域,标的公司研发的创新型碰撞横梁结构,有效提升了追尾碰撞时的能量吸收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车身结构,增强了整车的碰撞安全性。在智能化与主动安全领域,标的公司推出的电动隐藏式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产品实现了从单一拖车钩向智能机电一体化总成的跨越,该产品深度嵌入整车电气系统,以实现灯光控制、动态承重预警、拖车摆动抑制、拖车轮胎状态提醒等功能的智能化,实现拖拽及负载状态的实时监测与动态控制,极大地降低了高速行驶中的摆动失控风险与超载隐患,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升级。
83通过持续创新与其产品可靠性,标的公司已深度嵌入大众、奔驰、宝马、特
斯拉、吉利沃尔沃等全球主流汽车制造商的全球平台开发体系,建立了稳固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球化布局确保了标的公司能够实时响应全球客户的需求,持续强化其在全球拖车牵引系统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3、研发投入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研发投入992.221394.201097.26
营业收入41379.3044174.8043855.80
占比2.403.16%2.50%
4、研发人员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确认,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15人,占标的公司员工总数的5.22%。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研发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标的公司建立了包含基本工资、创新者奖励等在内的结构化薪酬体系。在约束机制方面,通过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保密条款,确保公司核心技术及商业秘密的安全可控。
八、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10.312024.12.312023.12.31
总资产21977.5820558.0621922.30
总负债21677.4921499.1920808.60
净资产300.06-941.141113.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0.06-941.141113.7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欧元
84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1379.3044174.8043855.80
利润总额1859.72-1786.98113.09
净利润1264.82-1938.45-319.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4.82-1938.45-323.0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6-800.45128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34-937.79-1523.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5.31824.22589.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8.51-920.18534.72
九、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或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情况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其他估值或资产评估情况。
十、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00%股权,HitchedHoldings 3 B.V.以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业务开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Hitched Holdings 3 B.V.将成为美力科技的全资子公司,Hitched Holdings 3 B.V.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其各自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转移。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代理人在交割日前,收到现有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未偿还
85本金、应计未付利息、承诺费及任何适用的中断成本总额,或担保代理人与标的
公司可能约定的其他金额后,与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相关的股权质押协议将在交割日前终止,该等股权质押安排下设立的担保权益亦将于交割日被解除。因此,为解除前述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等相关安排,上市公司拟向境内银团贷款后,借予标的公司用于偿还借款,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承担,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十二、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86(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
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
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
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拖车牵引系统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资产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871、编制基础
美力科技公司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 以现金方式购买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
为了反映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参考,由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0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规定编制了合
并财务报表,本合并财务报表以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10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必要调整,并对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及往来进行抵销后编报得出,仅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标的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设立时间出资比例
欧锐斯汽车系统(昆山)有限公司设立2024年3月18日100.00%
欧锐斯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设立2023年2月9日100.00%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万欧元股权处置股权处置时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公司名称方式点日净利润
2023年4月
ACPS Automotive Technik Flex Kft 转让 11.41
30日
(六)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调整
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88标的公司出于战略架构调整,子公司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于 2023年 4月将所持 ACPS Automotive Technik Flex Kft 的 70%股权转让给另一个股东
TECHNIK-INVEST Vagyonkezel?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ACPS Automotive Technik Flex Kft经营规模较小,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为11.41万欧元,对标的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小。
(七)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89第五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上市公司考虑到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沉淀与良好的市场声誉,系欧洲知名的拖车牵引系统品牌,在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
标的公司与奔驰、宝马、大众、沃尔沃等全球主流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能力,具备持续经营和盈利改善的潜力。
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全球化布局及汽车零部件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
本次交易系市场化的跨境收购,本次交易中,最终的交易定价系上市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技术水平等
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市场化协商谈判确定的锁箱机制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评估结论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8710.00万欧元。
2、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结果为9600.00万欧元。
3、评估结论的确定
90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8710.00万欧元,市场
法的评估结果为9600.00万欧元,两者相差890.00万欧元,差异率10.22%。
市场法是从整体市场的表现和未来的预期来评定企业的价值,客观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当前市场供需状态下的市场价值。而收益法是立足于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来预测企业的价值。由于两种评估方法采用不同角度来反映企业价值,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产生差异。
收益法中预测的主要参数与基于评估假设推断出的情形一致,评估程序实施充分,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有比较充分、合理的依据,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的历史、现状及未来进行了严谨分析,预测符合市场规律。因此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很好地反映企业的预期盈利能力,体现出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而市场法则需要在选择可比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对比分析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收益法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自身信息相比,市场法采用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受市场公开信息限制,对价值比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考虑到在理性投资者眼中的股权价值是基于未来给投资者的预期现金流回报来估算的,投资者更看重的是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故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8710.00万欧元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二)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
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91(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
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内外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
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
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
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收益法评估过程及说明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92(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2、收益法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n CFF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t -nt +Pn *(1+ rn)t=1(1+ rt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t——第 t年的企业现金流
r——折现率
t——未来的第 t年
Pn——第 n年以后的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 CFF=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那么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机构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约5.17年(即至
932030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4、未来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
公司的营业收入为拖车牵引系统及其他收入,从拖车牵引系统行业需求端区域性来看,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主要、最成熟的汽车拖钩消费市场。随着中国等新兴市场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和休闲文化的兴起,亚太地区的市场潜力正逐步显现。
(2)营业成本
拖车牵引系统成本主要由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器械工具费、折旧摊销费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折旧摊销费由公司现有的需计入生产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等组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现状及未来新增/更新情况计算得出。
对于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器械工具费及其他费用的预测主要采用趋势分析法,以前一年各项费用为基础每年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率确定,该增长率综合考虑了公司收入增长因素、通货膨胀因素及效率变动因素。
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营业收
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入营业成
6106.8140915.9343626.0646165.8248287.3149009.9149009.91
本综合毛
14.56%16.57%16.33%16.52%16.70%16.47%16.47%
利率
(3)税金及附加
公司需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地方营业税、创新费、房产税和环境税等其他税种。
对于地方营业税和创新费,根据公司历年发生额占收入比率乘以预测年度的
94营业收入来测算。
对于房产税和环境税等其他税种,由于已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预测时一并考虑,故此处不再重复预测。
未来各年的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营业收入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税金及附加33.85232.27246.94261.91274.53277.88277.88
占比0.47%0.47%0.47%0.47%0.47%0.47%0.47%
(4)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营销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折旧摊销费由公司现有的需计入销售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等组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现状及未来新增/更新情况计算得出。
对于人工成本、营销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的预测主要采用趋势分析法,以前一年各项费用为基础每年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率确定,该增长率综合考虑了公司收入增长因素、通货膨胀因素及效率变动因素。
故对未来各年的销售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营业收
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入销售费
213.971713.411798.571867.851925.561960.891960.89
用
占比2.99%3.49%3.45%3.38%3.32%3.34%3.34%
9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顾问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折旧摊销费由公司现有的需计入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等组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现状及未来新增/更新情况计算得出。
对于人工成本、顾问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的预测主要采用趋势分析法,以前一年各项费用为基础每年考虑一定幅度的增长率确定,该增长率综合考虑了公司收入增长因素、通货膨胀因素及效率变动因素。
故对未来各年的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营业收
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入管理费
434.992996.333072.383152.043228.343314.613314.61
用占收入
6.09%6.11%5.89%5.70%5.57%5.65%5.65%
比率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材料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折旧摊销费由公司现有的需计入研发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等组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现状及未来新增/更新情况计算得出。
人工成本、材料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主要根据历史研发项目经验,并结合预测期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故对未来各年的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营业收入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研发费用179.531010.27959.421084.871115.831138.401138.40
占收入比2.51%2.06%1.84%1.96%1.92%1.94%1.94%
96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率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汇兑损益及其他等。
对于未来各年利息收入的预测,以各年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公司历史平均水平确定。
对于手续费等其他支出按未来各年的收入乘以一定的费用比率得出,费用比率的计算参考公司历史情况得出。
由于汇兑损益及其他不确定性强,故本次评估不予考虑。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财务费用
(不含利5.4595.04101.74107.57112.33113.86113.86息费用)
(5)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等。对于信用减值损失按照各年收入的一定比率预估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已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考虑。具体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资产(信用)减值损-7.15-49.04-52.14-55.30-57.97-58.67-58.67失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的预测
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已将公司衍生金融负债定义为非经营性资产,且公司无其他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和负债,故预测时不予考虑。
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收益,不确定性强,故本次评估不予
97考虑。
其他收益主要系补贴收入等,不确定性强,故本次评估不予考虑。
(7)投资收益的预测
由于本次预测采用合并报表口径,所有子公司均已列入合并预测范围,且公司无持有的债权投资或其他投资,因此未来各年公司无相应的投资收益。
(8)营业外收入、支出的预测
对于营业外收支,由于不确定性太强,无法预计,预测时不予考虑。
(9)所得税费用的预测
对所得税费用的预测,其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当年所得税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
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公司预测期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以各年的综合所得税税率确定。
根据上述预测的利润情况并结合未来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预测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所得税费用66.18812.17913.44938.191007.63951.33951.33
(10)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欧元
982025年
项目11-12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
2031年
年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入
减:营业成6106.8140915.9343626.0646165.8248287.3149009.9149009.91本
税金及附33.85232.27246.94261.91274.53277.88277.88加
销售费用213.971713.411798.571867.851925.561960.891960.89
管理费用434.992996.333072.383152.043228.343314.613314.61
研发费用179.531010.27959.421084.871115.831138.401138.40财务费用
(不含利5.4595.04101.74107.57112.33113.86113.86息支出)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信用)减值损-7.15-49.04-52.14-55.30-57.97-58.67-58.67失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165.452030.422283.592606.072963.612798.032798.03润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165.452030.422283.592606.072963.612798.032798.03利润
减:所得税66.18812.17913.44938.191007.63951.33951.33费用
四、息前税99.271218.251370.151667.881955.981846.701846.70后利润
(1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年折旧率
99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为管理软件、专利等摊销,预测时按照尚余摊销价值根
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预测时按照尚余摊销价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明确的预测期最后一期及永续期内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经测算,未来各年折旧摊销预测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折旧摊销166.281139.171076.771074.051007.321138.591138.59
(12)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和更新支出。
追加投资主要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预计未来需追加的投资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电子设备和管理软件等。
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更新支出等。对于预测期内需要更新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经过与企业管理层和设备管理人员等沟通了解,按照企业现有资产状况对以后可预知的年度进行了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
明确的预测期最后一期及永续期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的更新支出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本次测算的资本化支出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追加投资525.40689.72798.07921.84750.65--
更新支出140.2864.6079.35130.30156.241153.181153.18
1002025年2031年
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1-12月及以后
合计665.68754.32877.421052.14906.891153.181153.18
(13)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有息负债的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应收项目、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的周转和应付项目、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
评估机构在分析被评估单位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
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指标比率,以此计算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其中,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半个月的付现成本计算。
营运资金补充金额等于当年所需的营运资金金额减去上一年的营运资金金额。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金额为公司未来所需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后的余额。
由于2030年及以后公司销售规模保持不变,所需的营运资金与上一年度相同,即2030年及以后年度营运资金补充的金额均为零。
上述比率的历史及预测数据见下表:
2025年
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平均确定比率
1-10月
应收项目/营业收入10.97%10.48%11.87%11.10%11.10%
存货/营业成本13.41%12.73%11.67%12.60%12.60%
应付项目/营业成本21.44%19.86%19.59%20.30%20.30%
其他项目/营业收入2.28%2.39%2.79%2.48%2.48%
注:上表中2025年1-10月的指标比率业经年化处理;上述比率计算已剔除各年度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影响。
以上述预测比率乘以未来各年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如下:
101单位:万欧元
项目基准日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202920302031年年年年及以后
最低现金保1661.861887.291939.222064.172183.192284.662313.102313.10有量
应收项目5893.665388.655445.975790.016140.986436.816515.296515.29
存货4782.215073.675157.145498.735818.846086.246177.326177.32
应付项目8026.498171.098305.528855.659371.199801.839948.519948.51
其他项目1383.211205.001217.821294.761373.241439.391456.941456.94
营运资金5694.445383.525454.635792.026145.066445.276514.146514.14
营运资金增-310.9271.11337.39353.04300.2168.87-加额
(14)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自由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保持稳定且与2030年的金额基本相当,考虑到2030年后公司经营稳定,营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
采用上述公式计算得出2030年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30年后企业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欧元
2025年
项目11-12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
2031年
年月及以后
息前税后利润99.271218.251370.151667.881955.981846.701846.70
加:折旧和摊销166.281139.171076.771074.051007.321138.591138.59
减:资本性支出665.68754.32877.421052.14906.891153.181153.18
减:营运资金增加-310.9271.11337.39353.04300.2168.87-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89.211531.991232.111336.751756.201763.241832.11
5、折现率的确定
102(1)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资本结构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Beta*ERP+Rc
K
式中: e—权益资本成本
R f —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K
债务资本成本 d采用经济学家达莫达兰公布的欧洲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债
务成本调整而得,权数采用欧洲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资本结构计算取得。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03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机构查询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网站公布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美国国债市场收益率(Market yield on U.S. Treasurysecurities),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 10年和 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为4.39%。
B、资本结构资本结构采用纽约大学经济学家达莫达兰公布的欧洲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
资本结构,即平均资本结构为96.73%。
C、权益风险系数 Beta
Beta采用纽约大学经济学家达莫达兰公布的欧洲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 Beta,即 Beta为 1.3669。
D、市场风险溢价 ERP
采用纽约大学经济学家达莫达兰公布的市场风险溢价5.45%。
E、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在分析公司的规模、盈利能力、管理、技术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公司的特定风险。
公司特别风险溢价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
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其特别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被评估单位历史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未来不排除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被评估单位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的情况。
b、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奔驰、宝马等。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
104户收入占比超过75%,其中大众为第一大客户,其收入占比在30%以上。
若主要客户自身发展出现不利因素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c、偿债压力的风险
2024年度被评估单位因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受汇兑损失扩大导致财务费用
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亏损,使得净资产在当年末转为负值。得益于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提升,公司在2025年1-10月实现盈利,净资产已转正。但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金融负债仍然较高,需承担大额利息费用,因此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综合考虑上述诸因素,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取值为3.0%。
F、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K
权益资本成本 e的计算
Ke = Rf +Beta*ERP+Rc=14.84%
K
G、债务资本成本 d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Kd采用经济学家达莫达兰公布的欧洲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债
务成本调整而得,债务成本为6.17%。
H、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W AC C E= K e * + K d * ?1 - T ?
D
*=9.55%
E + D E + D
上述加权资本成本以美元为基础计算得到,结合美元与欧元的不同预期通货膨胀率,将其调整为以欧元为基础的加权资本成本,最终确定为9.22%。
6、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欧元
1052025年2031年
项目11-12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月及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89.211531.991232.111336.751756.201763.241832.11
折现系数0.99300.94260.86300.79020.72350.66247.1844
折现额-88.591444.061063.311056.301270.611167.9713162.61企业自由现金流
19076.27
评估值
(2)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溢余资产,存在1项非经营性资产和2项非经营性负债,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其中,非经营性资产为关联方往来款(账列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18.58万欧元);非经营性负债包括外汇衍生工具(账列衍生金融负债,账面余额为30.48万欧元)和应付利息(账列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3.65万欧元)。
对于关联方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评估值为518.58万欧元;对于外汇衍生工具和应付利息,上述项目期后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价值,评估值分别为30.48万欧元和3.65万欧元。
(3)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付息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借款部分)和长期借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付息债务评估值为
10847.75万欧元。
(4)收益法测算结果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
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HH3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710.00万欧元。
单位:万欧元
1062025年
项目11-12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
2031年
年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7147.2049042.7152140.8455301.4357965.4858672.2558672.25
减:营业成本6106.8140915.9343626.0646165.8248287.3149009.9149009.91
税金及附加33.85232.27246.94261.91274.53277.88277.88
销售费用213.971713.411798.571867.851925.561960.891960.89
管理费用434.992996.333072.383152.043228.343314.613314.61
研发费用179.531010.27959.421084.871115.831138.401138.40
财务费用5.4595.04101.74107.57112.33113.86113.86
(不含利息支出)
加:资产(信用)-7.15-49.04-52.14-55.30-57.97-58.67-58.67减值损失
二、营业利润165.452030.422283.592606.072963.612798.032798.0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165.452030.422283.592606.072963.612798.032798.03
减:所得税费用66.18812.17913.44938.191007.63951.33951.33
四、息前税后利99.271218.251370.151667.881955.981846.701846.70润
加:折旧摊销166.281139.171076.771074.051007.321138.591138.59
减:资本性支出665.68754.32877.421052.14906.891153.181153.18
减:营运资金补-310.9271.11337.39353.04300.2168.870.00充
五、企业自由现-89.211531.991232.111336.751756.201763.241832.11金流
六、折现系数0.99300.94260.86300.79020.72350.66247.1844
七、现金流现值-88.591444.061063.311056.301270.611167.9713162.61
八、溢余资产-
九、非经营性资518.58产
十、非经营性负34.13债
十一、企业整体19560.72价值
十二、付息债务10847.75
十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圆8710.00整)
(四)市场法评估过程及说明
107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评估对象
市场法的评估对象为 ACPS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
(2)市场法适用前提
*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涉及企业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或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3)市场法方法选择
*市场法方法简介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评估方法选择
由于可比交易案例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此不宜选择交易案例比较法。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公开性比较强且比较客观,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评估机构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为:
股权价值=(全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少数股东权益-付息108负债)×(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净值
被评估单位相应价值比率=可比公司价值比率×修正系数
(4)市场法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思路如下:
*分析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等,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在运营上和财务上和被评估单位有相似的特征。
*分析、比较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对可比上市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考虑流动性折扣的适当性后,在此基础上加回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5)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分析、调整
财务报表分析、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与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分析,并确认与调整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的确认与调整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ACPS集团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109单位:万欧元
项目账面余额对应科目
非经营性资产:
关联方往来款518.58其他应收款
非经营性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30.48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利息3.65其他应付款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484.45
本次市场法评估时,将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全部货币资金均作为溢余资产。
*被评估单位付息负债的确认
付息负债是指那些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主要系银行借款等。经分析,ACPS集团评估基准日账面列示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部分和长期借款为付息负债。
(6)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及财务报表分析、调整
*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
ACPS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深耕高端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研发、生产与销售近
70年,是全球知名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制造商。其在德国、匈牙利、墨西
哥、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同时在欧洲、北美等多地设有研发、销售中心,构建起覆盖欧美成熟市场及亚太地区新兴市场的产销网络。因此,评估机构在全球资本市场选择与其业务类型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并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方法确定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
在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A、可比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且从事该业务的时间不少于 24个月;
B、可比公司有一定时间的上市交易历史;
C、可以获取完整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110*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结果经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选择 BorgWarner Inc.(以下简称 BorgWarner)、Schaeffler AG(以下简称 Schaeffler)、Dorman Products Inc.(以下简称 Dorman)、
LCI Industries(以下简称 LCII)和 American Axle & Manufacturing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 American Axle)五家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A、BorgWarner
证券代码:BWA,股票于 1993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BorgWarner成立于 1928年,集团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州,是全球领先的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供应商,其业务产品涵盖空气管理系统、传动系统、电驱动系统等。产品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越野车等各类车型,客户包括福特、宝马、大众、沃尔沃、路虎等全球主要汽车制造商。
BorgWarner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4531399314496负债总额838782878346股东权益6066570661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2855325989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1981408610744营业成本11630114388801利润总额991539764净利润6953995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338539
B、Schaeffler
证券代码:SHA,股票于 2015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
Schaeffler 成立于 1946 年,集团总部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州,Schaeffler 专注于开发和制造高精度零部件和系统,服务于汽车、航空航天和工业领域。其业务
111板块涵盖轴承解决方案、汽车传动系统、电驱动与底盘系统、工业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客户包括全球主要汽车制造商、航空航天企业和工业设备厂商。
Schaeffler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欧元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0062137021323负债总额111001740118200股东权益3905396931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377138142980益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63131818817672营业成本127171435614184利润总额5763134
净利润335-605-2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310-632-244利润
C、Dorman
证券代码:DORM,股票于 1991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
Dorman成立于 1978年,集团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是汽车后市场零部件供应商,专注于为汽车、卡车和特种车辆提供高质量的替换和升级零部件。
其业务产品涵盖动力总成系统、底盘与悬挂系统、电气与电子系统、车身与内饰系统等。产品销售遍及美国及国际市场。
Dorman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29240.70242452.10255252.60
负债总额112420.40113105.10106994.50
股东权益116820.30129347.00148258.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116820.30129347.00148258.10益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
112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营业收入192978.80200919.70159238.70
营业成本124436.50120283.8092373.90
利润总额16850.3025625.2025084.80
净利润12925.9019000.4019263.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12925.9019000.4019263.40利润
D、LCII
证券代码:LCII,股票于 1985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LCII成立于 1956年,集团总部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是全球领先的户外休闲和运输市场工程组件供应商。公司主要为休闲车制造业、拖车制造业等提供零部件。其业务产品涵盖底盘与悬挂系统、稳定与调平系统、拖车配件等。
LCII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95931.90289473.90316858.90
负债总额160428.30150785.30180691.10
股东权益135503.60138688.6013616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135503.60138688.60136167.80益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78480.80374120.80318931.70
营业成本300861.80286149.30241493.40
利润总额8300.4018933.8022941.40
净利润6419.5014286.701695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6419.5014286.7016956.60利润
E、American Axle
证券代码:AAM,股票于 1999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American Axle 成立于 1999年,集团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州,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专注于设计、工程和制造传动系统及金属成型技术,服务于传统内燃机、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辆市场。其业务产品涵盖传动系统、金属
113成型等。
American Axle 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35650605343负债总额475144974625股东权益6055637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605563718益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08061254453营业成本545553843889
利润总额-256387
净利润-3435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343556利润
*可比公司财务报告分析、调整
评估机构采用与被评估单位相同的方法对可比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非经营
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和付息债务进行确认和分析调整。
A、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与调整
评估机构经过对可比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确认并调整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非经常性损益。
B、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的确认与调整
评估机构经过对可比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确认并调整了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另外,本次评估时,将全部货币资金均作为溢余资产。
C、付息债务的确认
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
(7)市场法分析、估算过程及结论说明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通过分析、调整可比上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或企
业整体价值与其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之间的价值
114比率来确定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来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或企业整体价值。
*价值比率简介
价值比率是资产价值与一个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指标之间的比率倍数,即:
价值比率=资产价值/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指标
因资产价值类型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价值类型的价值比率,通常比较常用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类型比率和投资价值类型比率,本次评估适用市场价值类型比率。
另外,价值比率还存在口径问题,即全投资口径和股权投资口径的价值比率。
价值比率中的分母——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指标,可以是盈利类指标、收入类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别非财务类型的指标,针对不同类型的指标可以衍生出不同类型的价值比率,如盈利类指标衍生出盈利基础价值比率;资产类指标衍生出资产基础价值比率等。
常用的价值比率如下:
A、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和盈利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可进一步分为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a、EV/EBI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前利润
b、EV/EBITD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c、EV/NOIA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税后现金流(NOIAT=EBIT×(1-T)+折旧/摊销)
d、P/E(市盈率)=股权价值/税后利润
B、收入基础价值比率
收入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销售收入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a、销售收入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销售收入
115b、P/S(市销率)=股权价值/销售收入
C、资产基础价值比率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资产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a、总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总资产价值
b、固定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固定资产价值
c、P/B(市净率)=股权价值/账面净资产
D、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一些特定的非财务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这类价值比率包括:
a、仓储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仓库储量
b、装卸量、吞吐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装卸量、吞吐量
c、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
在上述四类价值比率中,盈利基础和资产基础的价值比率较为常用,特殊类价值比率更多地适用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价值评估。
*价值比率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现状及所处行业特点,同时为消除不同资本结构和不同折旧摊销政策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本次评估采用全投资口径的 EV/EBITDA估值模型对 ACPS集团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EV/EBITDA估值模型计算公式为:
股权价值最终评估结果=(目标公司 EV/EBITDA×目标公司 EBITDA-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其中:
116目标公司 EV/EBITDA=修正后可比公司 EV/EBITDA的去极值平均值
修正后可比公司 EV/EBITDA=可比公司 EV/EBITDA×修正系数
*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计算
为平滑企业短期经营波动对价值比率计算的影响,结合可比公司数据披露情况,本次可比公司 EBITDA 取 2024 年和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年化数值。BorgWarner、Schaeffler、Dorman、LCII 和 American Axle等5家可比公司企业价值指标的计算过程如下:
EV/EBITDA=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性企业价值/2024 年和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年化数值。
其中:
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性企业价值=可比上市公司总市值+少数股东权益+付
息债务-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可比上市公司总市值=每股价格×总股本
为体现时效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股价波动的偶然性影响,本次取评估基准日120个交易日可比上市公司股票成交均价的中位数。
各可比上市公司的 EV/EBITDA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BorgWarner Schaeffler Dorman LCII AmericanAxle项目(万美元)(万欧元)(万美元)(万美元)(万美元)
总市值821483.90504568.38427693.02229953.5962196.91
加:少数股东16100.0014300.00---权益
付息债务390000.00729200.0045543.8094783.20261630.00
减:溢余资产217200.00218400.005550.5019972.1071410.00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40700.00-54600.00---值
经营性企业969683.901084268.38467686.32304764.69252416.91价值
2024年
EBITDA 125100.00 182535.00 35267.90 34393.00 70840.00
2025年前三139000.00165400.0031439.3033491.0059690.00
117BorgWarner Schaeffler Dorman LCII AmericanAxle
项目(万美元)(万欧元)(万美元)(万美元)(万美元)
季度 EBITDA年化
EBITDA 150914.29 198820.00 38118.40 38790.86 74588.57
EV/EBITDA 6.43 5.45 12.27 7.86 3.38
*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修正
由于已选取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本次对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修正不包含盈利能力,故取资产规模、经营效率、偿债能力及成长能力等四个方面指标进行修正。
以 ACPS集团作为比较基准和调整目标,将其各指标系数均设为 100,可比公司各指标系数与目标公司比较后确定,低于目标公司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
100,高于目标公司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大于100。
A、资产规模
ACPS集团与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等资产规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欧元资产规模项目总资产所有者权益
ACPS集团 21977.56 300.06
BorgWarner 1235784.00 524287.50
Schaeffler 2132300.00 312300.00
Dorman 217602.84 126390.03
LCII 270122.21 116083.05
American Axle 455507.80 61243.60
注:为方便比较,将可比上市公司上述财务数据转换为欧元,按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
标的公司上述财务数据摘自业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摘自
2025年三季度报表下同。
则 ACPS集团与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规模指标的调整系
数如下表所示:
资产规模项目平均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
ACPS集团 100 100 100
118资产规模
项目平均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
BorgWarner 103 105 104
Schaeffler 105 103 104
Dorman 100 101 101
LCII 101 101 101
American Axle 101 101 101
B、经营效率
ACPS集团与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
率、存货周转率等经营效率数据如下表所示:
经营效率项目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ACPS集团 2.21 10.87 3.83 8.93
BorgWarner 1.00 4.71 2.17 9.19
Schaeffler 1.25 7.25 2.32 5.79
Dorman 0.85 3.77 1.51 1.66
LCII 1.34 16.58 3.33 4.08
American Axle 1.16 7.80 2.99 11.68
注:标的公司上述经营效率数据基于业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年化计算后平均得到;可比上市公司上述经营效率数据基于其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
和截至评估基准日其最新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表经年化计算后平均得到,下同。
ACPS集团与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
率和存货周转率等经营效率指标的调整系数如下表所示:
经营效率项目应收账款周转流动资产周存货周转平均值总资产周转率率转率率
ACPS集团 100 100 100 100 100
BorgWarner 96 96 96 100 97
Schaeffler 96 97 97 98 97
Dorman 95 95 95 95 95
LCII 97 104 99 97 99
American Axle 96 98 98 102 99
119C、偿债能力
ACPS集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率、
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等偿债能力数据如下表所示:
偿债能力项目现金流动负已获利息倍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率速动比率债比率数
ACPS集团 101.61% -4.31% 49.46% 1.50 0.72
BorgWarner 58.40% 38.70% 48.47% 25.33 1.57
Schaeffler 96.06% 14.39% 37.61% 1.88 0.89
Dorman 44.29% 29.78% 42.58% 9.99 1.18
LCII 54.56% 79.08% 51.34% 8.69 1.16
American Axle 87.72% 34.67% 57.47% 1.60 1.34
ACPS集团与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能力指标的调整系数如
下表所示:
偿债能力项目现金流动带息负债已获利息速动比平均值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率倍数率
ACPS集团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BorgWarner 104 103 100 105 105 103
Schaeffler 100 101 105 100 101 101
Dorman 105 102 103 102 103 103
LCII 104 105 99 102 103 103
American Axle 101 102 97 100 104 101
D、成长能力
ACPS集团与可比公司的 EBITDA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成长能力数据
如下表所示:
成长能力项目
EBITDA复合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ACPS集团 26.84% 12.16%
BorgWarner 6.87% 0.45%
Schaeffler -7.62% -3.96%
Dorman 24.30% 4.89%
LCII 34.41% 6.00%
120成长能力
项目
EBITDA复合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American Axle 6.15% -1.18%
ACPS集团与可比公司 EBITDA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成长能力指标的
调整系数如下表所示:
成长能力项目平均值
EBITDA复合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ACPS集团 100 100 100
BorgWarner 97 96 97
Schaeffler 95 95 95
Dorman 100 98 99
LCII 101 98 100
American Axle 97 96 97
E、修正系数的计算
根据上述分析,ACPS集团与可比公司资产规模、经营效率、偿债能力及成长能力等四个方面的调整系数汇总如下表所示:
项目资产规模经营效率偿债能力成长能力
ACPS集团 100 100 100 100
BorgWarner 104 97 103 97
Schaeffler 104 97 101 95
Dorman 101 95 103 99
LCII 101 99 103 100
American Axle 101 99 101 97
根据上述调整系数,得到各可比公司 EV/EBITDA指标的修正系数如下表所示:
综合修正项目资产规模经营效率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系数
BorgWarner 0.9615 1.0309 0.9709 1.0309 0.9921
Schaeffler 0.9615 1.0309 0.9901 1.0526 1.0330
Dorman 0.9901 1.0526 0.9709 1.0101 1.0221
121综合修正
项目资产规模经营效率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系数
LCII 0.9901 1.0101 0.9709 1.0000 0.9710
American Axle 0.9901 1.0101 0.9901 1.0309 1.0208
F、目标公司价值比率的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的可比公司 EV/EBITDA及其修正系数,计算得到各可比公司修正后的 EV/EBITDA。经计算,各可比公司修正后的 EV/EBITDA 的算术平均数为7.13,中位数为6.38。为减小极值的影响,同时体现数据的代表性,本次取上述两者的平均数作为 ACPS集团的 EV/EBITDA。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项目 EV/EBITDA修正前 修正系数 EV/EBITDA修正后
BorgWarner 6.43 0.9921 6.38
Schaeffler 5.45 1.0330 5.63
Dorman 12.27 1.0221 12.54
LCII 7.86 0.9710 7.63
American Axle 3.38 1.0208 3.45
算术平均数*7.13
中位数*6.38
*和*平均数6.76
*少数股东权益
截至评估基准日,ACPS集团不存在少数股东权益。
*付息债务的评估
根据 ACPS集团业经审计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3032.84万欧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部分145.75万
欧元、长期借款7669.16万欧元,合计10847.75万欧元。
*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的确定
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被评估单位为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相比其股权缺少市场流通性,因此在上述测算基础上需要扣除缺少流动性折扣。
122评估机构参考了《European Business Valuation Magazine》中关于缺少流动性
折扣的研究方法。该方法的整体思路是:在建立基础模型后,通过调整参数组合进行优化,最终运用公式得出具有统计显著性的估值结果。根据上述研究成果,本次评估选取的缺少流动性折扣率为40.00%。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评估
由于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时,将全部货币资金均作为溢余资产进行剔除,故 ACPS集团需保持同一口径。
对于 ACPS集团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除递延收益系政府补助,期后无需支付,故评估为零以外,其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以业经审计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欧元序号资产类型科目名称账面余额评估价值
1非经营性资产:
1.1关联方往来款其他应收款518.58518.58
2非经营性负债:
2.1外汇衍生工具衍生金融负债30.4830.48
2.2应计利息其他应付款3.653.65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484.45484.45
* ACPS集团 EBITDA口径的选择
根据 ACPS集团业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计算得到,其 2024年 EBITDA为
2412.30万欧元,2025年 1-10月 EBITDA为 3900.60万欧元。
经计算,ACPS集团上述期间的年化 EBITDA为 3443.40万欧元。
*目标公司评估结果的计算
ACPS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欧元
123序号 项目 EV/EBITDA
1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取值6.76
2被评估单位对应参数3443.40
3 被评估单位全投资计算价值 EV 23277.38
4减:少数股东权益-
5减: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10847.75
6全流通经营性股权价值12429.63
7缺少流动性折扣率40.00%
8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股权价值7457.78
9加:溢余资产1661.86
10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484.45
11被评估单位股东市场价值(已取整)9600.00
(8)测算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假设前提条件基础上,采用市场法评估时,ACPS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600.00万欧元。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及交易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论证与核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坤元评估,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本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
124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了便于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公允性作出判断,公司聘请坤元评估作为独立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坤元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二)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资产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行业和技术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所在国家的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水平没有明显不利影响。
(三)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125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由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且受后续整合效果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未考虑协同效应对估值的影响。
(四)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同行业公司截至2025年10月末的估值情况如下:
公司市盈率市销率市净率
BorgWarner 27.19 0.65 1.66
Schaeffler / 0.37 1.74
Dorman 21.57 2.04 3.17
LCII 17.67 0.67 1.82
American Axle 21.03 0.12 1.31
平均值21.860.771.94
标的公司/0.1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Wind数据库;
注1:市盈率=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10月31日市值/标的公司100%对价÷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市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10月31日市值/标的公司100%对价÷2024年度营业收入;
注3:市净率=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10月31日市值/标的公司100%对价÷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 4:Schaeffler、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故不适用市盈率分析;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为负,故不适用市净率分析。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销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并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因此相较标的公司的流动性溢价更高。
本次交易不存在标的公司的交易定价水平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上市公司考虑到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沉淀与良好的市场声誉,系欧洲知名的拖车牵引系统总成品牌,在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标的公司与奔驰、宝马、大众、沃尔沃等全球主流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能力,具备持续经营和盈利改善的潜力。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全球化布局及汽车零部件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在本次交易中,最终的交易定价系上市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
126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市场化协商谈判确定的锁箱机制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五)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锁箱机制”进行定价,以2024年12月31日作为锁箱日,若未出现价值漏损,则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价保持不变。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在不考虑漏损金额等扣减项时,购买股份的总对价由基础对价63692942.18欧元以及计日金额(指每日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组成。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估以202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8710.00万欧元,交易对价与评估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最终交预计交割基础对计日金差异率
天数 易价格 评估值 D 差异 E=D-C
日 价 A 额 B F=E/D
C=A+B
2026年3
6369.291347.824567717.118710.00992.8911.40%
月31日
假设本次交易交割日确定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公司交易对价预计较评估值低992.89万欧元,差异率为11.40%,本次交易对价低于评估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交易对方所属基金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优化的需求,拟聚焦消费服
务、金融科技等业务领域,计划剥离旗下非核心的汽车零部件拖钩业务,以实现集团业务结构与资金配置的优化调整;
(2)受公共卫生事件、俄乌冲突等外部宏观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成本
及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而营运资金来源局限于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缺乏其他市场化资金补充渠道,因此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3)上市公司作为国内汽车弹簧行业的领先企业,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制造规模及供应链整合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2017年并购上
127海科工、2021年并购江苏大圆和北京大圆、2023年并购上海核工、2024年收购
德国MSSCAHLE GmbH资产,美力科技积累丰富的供应链整合、业务协同、财务管控等成熟经验,已形成“并购-整合-增效”的闭环能力。交易对方亦高度认可上市公司的全球化布局战略、汽车零部件行业口碑及双方未来在钢材等原材料
采购、汽车主机厂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潜力;同时,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的交割时效存在明确需求,基于上述综合因素,交易对手同意按锁箱机制定价完成本次资产出售,从而交易定价与评估值产生一定差异。
(六)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对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其他重要变化事项,不存在对交易作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28第六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
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以英文版签署,同时美力科技提供中文译本。为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本报告书仅披露《股权收购协议》中文译本中对本次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内容。在对中英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英文文本为准。
以下为《股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主体
(一)HITCHED HOLDINGS 1 B.V.,一家依据荷兰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私人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简称“HH1”);
(二)HITCHED HOLDINGS 2 B.V.,一家依据荷兰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私人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简称“卖方”);
(三) HITCHED HOLDINGS 3 B.V.,一家依据荷兰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私人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简称“公司”);
(四)ACPS AUTOMOTIVE HOLDING 1 B.V.,一家依据荷兰法律设立并存续的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荷兰菲亚嫩(简称“AAH1”);
(五)ACPS AUTOMOTIVE GMBH,一家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AAG”);
(六)MEILLI HOLDING GMBH,一家依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买方”);
(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担保人”)。
二、股份的出售与购买
在本协议及解除契据条款的规限下:
(1)卖方特此向买方出售股份,且买方特此向卖方购买股份;
129(2)卖方同意于交割日向买方转让股份,且买方同意接受该股份转让,该
股份须以完整的所有权保证转让,并附带股份在交割时附着或产生的一切权利,且不受任何权利负担限制;
(3)股份应附带锁箱基准日后附着于其上的所有权利一并出售,包括锁箱
基准日后宣布、作出或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的所有权利。
三、交易对价
(一)根据本协议条款购买股份的总对价(简称“对价”)计算如下:
*基础对价:63692942.18欧元;
加上:
*计日金额,指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
减去:
*提前还款罚金;
*已通知卖方交易成本;
*价值漏损金额;
*历史奖金扣减金额。
即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二)买方应于交割时以现金形式全额支付对价,具体支付方式遵循附件2,B部分第 2.1条的规定。
(三)卖方根据本协议向买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就任何索赔、基本保证索赔、披露保证索赔或漏损索赔所支付的款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于会计和税务目的,应视为对本协议项下股份对价的调整。
(四)根据第3.1(4)条,对价已因漏损扣减金额而相应调减,该调减金额
应抵销(在该金额范围内)卖方根据第9条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义务。
(五)除根据本第3条进行的调整外,协议签署日后不得对对价进行任何其
130他调整。
(六)各方确认:
1、卖方有义务支付(i)3630276.95欧元予公司,以清偿公司上游应收款;
(ii)7500.00欧元予 AAH1,以清偿 AAH1上游应收款;及(iii)5244.00欧元予 AAG,以清偿 AAG上游应收款(各项称为“上游应收款金额”,合称“上游应收款总额”);
2、买方有义务根据第3.2条支付对价。
(七)关于上游应收款项总额,各方确认并同意,公证人将于交割日或之后,根据公证函的指示,从买方支付至公证人账户的对价中动用相应款项支付以下金额,以全额结清上游应收款:
1、3630276.95欧元支付予公司;
2、7500.00欧元支付予 AAH1;
3、5244.00欧元支付予 AAG。
四、协议签署
协议签署日,各方应遵守附件 2A部分规定的各自义务。
五、交割前过渡期
(一)自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期间,卖方向买方承诺,在其法律允许或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有权进行的范围内,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各集团公司的业务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过往惯例正常开展,且各集团公司均遵守附件4的规定。
(二)若买方认为有必要根据《德国外贸法》及《德国外贸条例》进行自愿申报,则买方有权在协议签署日后30天内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其认为根据《德国外贸条例》和《德国外贸法》适宜的自愿申报。
(三)若买方未在协议签署日后30天内根据第5.7条进行自愿申报,则依
据 6.2(b)(xi)条,禁止买方再进行该等自愿申报。
(四)卖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最迟于交割日前第五(5)个营业日(不含
131当日),每份历史奖金协议已由协议各方有效终止,且任何集团公司均不再承担
任何历史奖金协议项下的任何进一步义务或责任。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每份已有效签署的历史奖金协议终止文件的副本,相关终止文件均应载明相应历史奖金协议终止的生效日期。
(五)协议签署后五(5)个工作日内,卖方或卖方的法律顾问应提供经有
效签署的《MWeiss服务协议修正案》及《MWeiss服务协议修正案股东决议》副本(通过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即视为有效)。
六、先决条件
(一)交割取决于下列每一项先决条件的满足:
1、买方担保人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取得境外直
接投资批准(简称“境外直接投资批准条件”);
2、买方担保人已根据相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则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程序,包括(i)编制、批准及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或估值报告及* 其他必要文件,以及(ii)获得其董事会和股东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合称“条件”)。
(二)关于买方集团各成员或任何集团公司业务、活动或资产,买方:
1、保证:
(1)截至协议签署日,其未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持有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任何其他合理预计可能妨碍或延迟条件成就的业务权益;
(2)其当前未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参与任何旨在收购或要约收购、或促
使他人收购或要约收购Westfalia-Automotive GmbH、Westfalen Mobi GmbH、Brink
Towing Systems B.V.及其各自关联方(若实施将导致收购完成的安排),或推进/筹划(或促使他人推进/筹划)任何合理预计可能妨碍、阻碍、损害或延迟条件
成就的交易(“条件延迟安排”);
2、承诺在条件成就前的期间内,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单独或与
132他人一致行动实施任何条件延迟安排。
(三)买方应:
1、在协议签署日后八(8)个月内,向卖方交付一份已签署的信贷融资协议
(包括任何进一步记录债务承诺条款的融资文件,该等文件实质上基于亚太贷款市场协会标准(统称为“债务融资文件”),依据该等文件,其项下贷款人已同意向买方提供用于本次交易的债务融资,本金总额不低于基础对价的60%(简称“债务融资”),且据此:
(1)买方向卖方承诺,其将(i)在交割前不得修改、补充或修订债务融资文件,除非该等修改、补充或修订仅涉及行政性质且不会对买方使用债务融资的能力或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及(ii)将已发生或可能合理发
生的、债务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违约(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其导致债务融资文件项下任何贷款人有权拒绝或延迟发放该文件所提供债务资金)(简称“融资违约事件”)通知卖方;
(2)债务融资文件项下贷款人义务的唯一先决条件是:
*债务融资文件中明确规定的那些条件,且该等条件在交付该等债务融资文件之日已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得到满足,或买方(单独地,且无需获得任何其他人的批准或采取其他行动)能够确保在交割时或之前得到满足;
*债务融资文件项下融资动用时或紧邻动用之前,融资方(或其代理)习惯上要求确认的那些条件;
*本协议第6.1条所述之条件;
2、向卖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就境外直接投资批准条件及上市规则程序,
根据第 6.2(2)(v)条和第 6.2(2)(vi)条进行了所有适当的提交、通知和申报。
(四)双方特此约定:
1、若买方在最终截止日前第三个营业日结束前提出延期请求,且卖方书面
确认同意延长最终截止日(“卖方同意”),则最终截止日应再延长三个月;
1332、若买方在根据第6.13(1)条延长的最终截止日前第三个营业日结束前再
次提出延期请求,且卖方出具卖方同意,则最终截止日应再延长三个月;
前提是:在每种情况下,若延期请求中包含的证明文件及信息能够合理证明为满足境外直接投资批准条件和并购审查条件所履行的程序正在持续推进,且存在合理可能性使相关条件在延长后的三个月最终截止日前达成,则卖方有义务及时出具相应的卖方同意。
(五)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在协议签署日后四(4)个月当日,买方未能根据第6.11(1)条向卖方
交付已签署的、附有约定条款清单且反映债务融资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承诺函;
2、在协议签署日后八(8)个月当日,买方未能根据第6.11(1)条向卖方
交付债务融资文件;
3、在任何时间,买方已通知卖方发生融资违约事件;
4、在根据上市规则程序出具公司及其子公司审计报告后三十(30)日当日,
买方担保人仍未发出批准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通知;
5、在协议签署日后三十(30)日当日,买方仍未提供通过发改委及商务部
门门户网站提交境外直接投资申请材料的受理回执;
则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存续条款的持续完全有效)。
(六)若在最终截止日或该日之前出现以下情形:
1、买方或买方担保人根据第6.10条向卖方发出通知;
2、任何监管机构反对本次交易或其条款(包括任何监管机构指出必须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3、买方担保人聘请的顾问就并购审查条件出具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报告,根
据并购审查规定无法支持本次交易对价;
则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存续条款仍完全有效)。
(七)若因卖方故意或恶意阻挠交易交割,导致未能在预定交割日完成交割134或任何条件在最终截止日仍未满足,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存续条款的持续完全有效)。
(八)若因买方或买方担保人故意或恶意阻挠交易交割,导致未能在预定交割日完成交割或任何条件在最终截止日仍未满足,则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存续条款的持续完全有效)。
(九)若任何条件在最终截止日因其他原因仍未满足,则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存续条款的持续完全有效)。
(十)若本协议根据第6.14条、第6.15条、第6.16条、第6.17条或第6.18条终止,任何一方均无需就本协议或其标的事项向其他方承担责任,且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承担任何进一步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1、存续条款应继续保持完全效力;
2、(为免存疑)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在终止前已产生的任何权利、责任或义务,也不影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七、交割
(一)交割应于交割日(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公证机构办公室进行。
(二)若因卖方未交付附件 2B部分第 1.1、1.2、1.3或 1.4段所述全部物品,或买方未交付附件 2B部分第 2.1、2.3、2.4、2.5段或(若买方已根据第 5.7条选择提交申请)第2.6段所述全部物品(在各自情况下称为“交付方”)而导致交
割未能在预定交割日进行,则卖方(若买方为交付方时)或买方(若卖方为交付方时)(视情况称为“接收方”)有权通过向交付方发出书面通知:
1、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继续进行交割;但交付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该
等义务在交割后切实可行地尽快履行,且无论如何在交割后三十(30)日内履行;
2、将交割推迟至接收方可能合理指定的日期,同时考虑延迟原因及补救违
约行为的实际要求,但交割推迟不得超过协议签署日后十五(15)个月;
3、终止本协议;
135在以上各种情况下,均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或法律项下的权利和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主张损害赔偿)。为免疑义,双方同意,若出现以下情况:(i)买方已根据第 5.7 条进行自愿申报,(ii)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未授予不持异议证明,且(iii)买方已遵守第 6.7 条的承诺及第 5.7 条最后一句的规定,则买方在任何方面均不承担与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拒绝根据本协议授予不持异议
证明相关的卖方任何索赔、权利及救济(包括损害赔偿主张);但前述规定不影
响本第7.5条及第8.3条。
(三)若因买方已根据第5.7条选择提交申请,但完全是由于买方在此期限
内未收到不持异议证明,导致交割未能在协议签署日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则买方与卖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定金支付
(一)自本协议日期起,买方保证人应安排买方股东指示其银行代表买方以
现金方式支付金额合计7714154.10欧元,通过即时到账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作为部分对价(简称“定金付款”),并向卖方提供付款凭证。该定金付款已由买方保证人在本协议日期前通过向买方股东账户支付的方式完成资金拨付。
(二)各方确认并同意,若出现以下情况:
1、若交割完成,定金金额应从买方根据附件 2,B部分第 2.1段约定于交割
日支付的对价中扣除;
2、若本协议根据第6.14条、第6.15条、第6.17条、第6.18条或第7.5(3)
条被卖方终止,则卖方有权保留定金金额,且除卖方根据第6.17条终止本协议的情形外,卖方不得就第6条项下的各自义务向买方或买方担保人主张任何进一步索赔或追索,买方及买方担保人亦不就第6条承担任何责任;
3、若本协议根据第6.16条或第7.5(3)条被买方终止,或根据第7.6条自动终止,则卖方有义务立即向买方返还定金金额,且当买方根据第7.5(3)条终止协议或协议根据第7.6条终止时,买方及买方担保人均不得向卖方主张任何进一步索赔或追索,卖方亦不就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
(三)若本协议根据第7.6条终止,买方应向卖方支付一笔相当于卖方交易
136成本的款项,但买方根据本第8.3条承担的支付义务总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定金金额。
九、锁箱机制
(一)卖方:
1、向买方保证,在自锁箱基准日(含)起至协议签署日(含)止的期间内,
未发生任何价值漏损;
2、向买方承诺,对于在协议签署日(不含)至交割日期间发生或将要发生
的任何价值漏损,其最迟将于交割日前第五个营业日(不含该日)予以通知。
(二)若发生违反第9.1(1)条保证或第9.1(2)条承诺的情形,则卖方有
义务毫不延迟地、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交割日前第五个营业日(不含该日),将该价值漏损通知买方(经双方如此通知并约定的价值漏损金额称为“价值漏损扣减金额”)。若价值漏损扣减金额(即卖方向买方通知的金额)低于锁箱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际发生的价值漏损金额,则应适用第9.3条的规定。
(三)若卖方违反(i)第 9.1(1)条的保证,或(ii)第 9.1(2)条的承诺,或(iii)漏损扣减金额未能覆盖锁定箱日期至交割日期期间实际发生的漏损金额,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应的漏损金额(或在(iii)项情况下,支付不足部分的漏损金额)(简称“交割后漏损金额”),但买方须通过以下任一日期书面通知卖方该交割后漏损金额:(i)若交割所在财年为 2025年,则为 2026年 7月 1日;
或(ii)若交割所在财年为 2026年,则为 2027年 7月 1日(简称“交割后漏损金额通知”)。
若卖方对交割后漏损金额的发生或具体数额存在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荷兰德勤、毕马威或普华永道中与任何一方无关联的、信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简称“具约束力的顾问”)进行具约束力的裁决。该具约束力的顾问应由双方共同指定,或应买方或卖方请求由荷兰会计师专业协会主席指定。除非具约束力的顾问另有决定,其费用应由双方平均承担。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具约束力的顾问在其受指定后二十(20)个营业日内就交割后漏损金额作出书面裁决。根据《荷兰民法典》第7:900条,该裁决为最终决定且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137但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在此情况下,受该明显错误影响的裁决相关部分无效,双方应将该部分提交具约束力的顾问进行更正。
(四)若在收到交割后漏损金额通知后四十(40)个营业日内未指定具约束
力的顾问,则双方应根据第33条将争议提交主管法院裁决。若争议最终根据第
33条获得裁定,卖方应在买方提出要求后的五(5)个营业日内,向买方支付相
当于该主管法院最终裁定的交割后漏损金额的现金。
(五)买方就漏损索赔的唯一救济是根据本第9条获得补偿。
十、卖方保证
(一)卖方向买方保证,在符合第10条、第24条及附件6所列的例外、限
制和条件的前提下,截至协议签署日,附件5所列的各项基本保证均真实且准确。
(二)卖方向买方保证,据卖方所知,在符合第10条、第24条及附件6
所列的例外、限制和条件的前提下,截至协议签署日,本第10.2条所列的各项保证(简称“披露保证”)均真实且准确:
(1)资料库中所呈现的信息,以及卖方和/或集团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及
为达成本协议而进行的谈判过程中向买方(或其代表)提供的与本交易相关的所
有事实及其他信息,在其提供的各个时间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且不具误导性。卖方不知悉任何未向买方披露的、可能导致已向买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
的事实、事项或情况;
(2)公司及其关键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在过去36个月内未从事买
方担保人的任何股票交易活动,不存在公司或其关键管理人员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刑事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且在过去 36个月内,不存在(i)公司或其关键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的情况,或(ii)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导致
公司及其关键管理人员被禁止参与上市公司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况。
(三)买方确认并同意,就基本保证索赔及披露保证索赔(如有),其唯一
138追索对象为保证与赔偿保险单项下的保证与赔偿保险人,无论保证与赔偿保险单
是否有效或是否可获得追索(无论原因为何),但存在卖方欺诈的情形除外,在此情况下卖方应承担责任。
十一、买方保证与承诺
(一)买方及买方担保人分别且共同地向卖方保证,截至协议签署日,买方保证(债务融资保证中所述陈述除外)中所载各项陈述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且截至买方签署债务融资文件之日,债务融资保证中所载各项陈述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
(二)买方向卖方保证并承诺:
针对卖方、卖方集团任何成员或任何集团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承包商、代理人或顾问(但就该等顾问已与买方签订依赖函的范围除外),就任何交易文件相关事宜,即在同意本协议和/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款或签署该等文件前买方可能曾依赖的上述人士,(但根据《保证契据》向保证人提出的索赔除外)
(1)不享有任何权利或救济措施;
(2)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十二、交割后的承诺
(一)在交割时,买方应代表集团自费购买(且受益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不可撤销的、索赔期自交割之日起至少六(6)年的“延展保单”(下称“董监高责任延展保单”),该保单须向与卖方当前承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及信托责任保险(合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同或更优理赔能力评级的保险商购买,为在交割时或交割前受现有董监高责任保险保障的人士提供保障,且其条款、条件、自付额和保障水平对于交割时或交割前既存或发生的事项(包括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至少应与现有董监高责任保险同样优惠。
(二)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支付指示
各方确认:
139(1)HH1有义务根据长期激励计划份额授予函及长期激励计划退出方股权购买协议,向相关受益人支付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需扣除由此产生的任何适用税费及社保缴款,该等款项将由相关集团公司代扣并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或支付);
(2)买方有义务根据第3.2条支付对价。
(三)关于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各方确认并同意,在交
割日或之后,根据公证函的指示,将从买方支付至公证人账户的对价中动用相应款项,向相关集团公司支付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项下应付的特定金额,以便相关集团公司根据附件 2B部分第 1.9段确认的金额支付该等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
(四)据此,卖方特此指示,从买方支付的对价中,将根据附件 2B部分第
1.9 段确认的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金额支付给 HH1;而 HH1
继而特此指示,将该等经确认的长期激励计划奖金及长期激励计划对价金额支付给相关集团公司,用以安排下文第12.7条所述的支付。
(五)交易奖金及需由买方承担的卖方交易成本的结算
在根据公证函向相关集团公司支付交易奖金、需由买方承担的卖方交易成本
及长期激励计划奖金的前提下,买方应促使相关集团公司:
1、根据《成本承担协议》,在交易完成后将交易奖金作为下一次工资发放
的一部分支付给相关受益人,并在到期时清偿有关债权人提出的卖方承担交易成本支付请求;
2、在到期时清偿任何已通知的卖方交易成本支付请求;
3、作为 HH1的付款代理人,将根据附件 2B部分第 1.9段确认的长期激励
计划奖金金额,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相关受益人(或相关税务机关),且无论如何应在交割日后六十(60)个营业日(定义见长期激励计划份额授予函)内
支付(为免疑义,包括在各自到期日支付需要为相关税务机关代扣、申报或支付的任何长期激励计划奖金金额(包括任何社保缴款的雇主部分));
1404、作为 HH1的付款代理人,将根据附件 2 B部分第 1.9段确认的长期激励
计划对价金额,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 Caspar Baumhauer,且无论如何应在交割日后四(4)个营业日(定义见长期激励计划退出方股权购买协议)内支付(为免疑义,包括在各自到期日支付需要为相关税务机关代扣、申报或支付的任何长期激励计划对价金额(包括任何社保缴款的雇主部分)。
(六)资金短缺的后果
若在根据第12.7(3)条和第12.7(4)条完成支付后,主管机关核定需额外补缴以下款项:(i)因根据长期激励计划或长期激励计划退出方股权购买协议
支付的任何款项而产生的、法律规定应由雇主为该个人代扣代缴的任何适用法定
预提税、扣除额或税款(包括工资税、团结附加税、教堂税及所有社保缴款),和/或(ii)法律规定雇主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任何社保缴款,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等核定是由于 HH1的计算错误或其他错误所导致,则卖方应向相关集团公司支付该短缺金额,以赔偿并使相关集团公司免受该额外支付义务的损害,但若该额外支付义务是由相关集团公司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导致或增加的,则卖方不承担此责任。
十三、买方担保
(一)买方担保人:
1、特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
(1)向卖方担保买方将按时适当履行及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
关的所有义务、承诺、保证及赔偿(简称“担保义务”);
(2)向卖方承诺,当任何担保义务到期时,买方保证人应作为主债务人履
行该担保义务(前提是该担保义务为可替代行为且买方保证人能够履行);
2、应赔偿卖方及卖方集团任何成员,并使其免受因买方违反担保义务或任
何担保义务变得非法、无效、无约束力或不可执行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害。
(二)买方担保人应享有买方在本协议项下及适用法律下可能拥有的相同权
利、抗辩理由及其他救济措施。
141十四、限制性承诺与确认
(一)卖方的投资基金应自交割日起两年内,不得:
(1)收购从事本业务领域的公司的业务;
(2)在业务开展所在国家/地区,与集团公司在业务领域内开展竞争;但以
下情形除外:
*收购任何上市公司或从事上述活动的任何业务中低于10%的参股权;且
*收购任何法人实体的控股股权,但前提是该法人实体中竞争性业务板块的年收入不超过该法人实体总收入的10%。
(二)在遵守第14.4条的前提下,卖方向买方承诺,其在交割日起十二(12)
个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不得雇用或聘用、或提出从公司或任何子公司雇用或聘用任何在交割日(含当日)前六(6)个月内任何时间曾被公司或任何子公司
雇用或聘用、担任执行或高级管理职务、且有权获得交易奖金的个人。
(三)第14.1条和第14.2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卖方:
1、雇用任何在交割后被目标公司、子公司或买方集团任何其他成员以任何
理由终止雇佣关系的人员;
2、在其业务正常过程中发布不专门针对目标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员工的一般
招聘广告,或雇用响应此类广告的任何人员。
(四)若卖方或任何卖方投入资金违反第14条项下的任何义务,并在收到
买方就此违约发出的书面通知后至少三十(30)日内仍未纠正,则卖方应为买方利益计,支付一笔罚金,金额为250000欧元,并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10000欧元累计计算,直至违约行为终止。买方有权在主张(其他)合同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和/或强制履行之外,另行主张该罚金,且此权利排除《荷兰民法典》
第6:92条第2款的适用。
十五、公告与保密
除双方就本次交易另行约定的公告外,若相关当事人或其关联方须遵守任何
142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政府或监管机构之规定、适用法律法规之要求,或任何受认
可证券交易所之规则,则可按需进行信息披露;除此之外,未经以下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当事人均不得就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之存在或主题事项发布或刊发任何公告或通函,亦不得促使该等公告被发布或刊发:
(1)如为卖方发布的公告,需经买方同意;
(2)如为买方发布的公告,需经卖方同意。
十六、流转税、费用与开支
(一)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就本协议及每一其他交易文
件的谈判、编制、签署、履行及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及开支;但本条规定不影响任何一方在因本协议或另一交易文件可能产生的任何诉讼或争议解决程序中寻求追偿其费用的权利。
(二)买方应承担所有印花税、公证费、销售税、转让税、文书税、登记税、房地产转让税或其他类似税费(各项均包括相关利息或罚款),并应承担交易文件的公证费以及向任何税务机关或其他机构的申请或备案费用及任何相关成本(包括其上的任何增值税),各项均系因签署本协议、或完成交易及交易文件拟议的任何其他交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且应负责安排支付任何该等税款或成本,并履行相关司法管辖区就前述事项规定的任何行政或报告义务(包括促致任何集团公司履行其就前述事项适用的任何支付、行政、备案或报告义务)。为免疑义,前述规定不适用于卖方因本协议的签署或生效、或根据本协议转让股份而直接或
间接实现(或视为实现)的资本利得产生的任何税款(该等税款应由卖方承担(且不影响本协议第19条的规定))。
(三)卖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三(3)个营业日内,向买方提供(或应促使其相关德国集团公司提供)因根据本协议转让股份而产生的任何德国房地产转让
税申报和通知所依法要求的信息,该等信息依据《德国房地产转让税法》第20条的规定。若在截至交割期间,与上述内容相关且对交割后需提交的德国房地产转让税申报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信息发生后续变更,卖方应及时(但不迟于交割
后三(3)个营业日)向买方提供该等更新信息。因卖方违反本第18.3条约定给
143买方和/或相关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和/或相关子公司予以赔偿。
十七、预扣税与抵销
(一)除本协议(包括第19.2条)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及任何其他交易文
件项下的所有付款均应全额支付,不得进行任何抵销或反索赔,也不得进行任何扣减或预扣,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在此情况下,该等扣减或预扣金额不得超过法律要求扣减或预扣的最低金额,且付款方应同时向收款方支付额外款项,以确保在抵扣就该等扣减或预扣可能享有的任何税收优惠后,收款方实际收到的净额等于在不要求进行该等扣减或预扣时本应收到的全额。
(二)若本协议根据第7.6条终止,则卖方对其在第8.2(3)条项下对买方
所负的付款责任,与买方在第8.3条项下对卖方所负的付款责任,可相互抵销。
卖方行使其在本第19.2条项下的权利,不限制或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三)若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对价支付除外)
在收款方处需要课税,则付款方除应支付原定款项外,还应支付一笔额外款项,以确保:(i)在缴纳该等税款后;且(ii)在考虑收款方就导致该付款的事宜可
获得的任何税收减免后,收款方实际所得的净额等同于在不发生该课税情况下本应收到的金额。
十八、违约利息
根据本协议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若未在到期日支付,违约方应就该笔款项支付违约利息,计息期自到期日(不含)起至实际付款日(含)止,按日计算。
十九、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本协议且卖方账户收到定金支付款项之日起生效。若在协议签署日后第三(3)个营业日届满前卖方账户仍未收到定金支付款项,则本协议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二十、救济措施
(一)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各方特此:
1441、同意《荷兰民法典》第6:228条所述的错误风险应由出错方自行承担;
2、排除或不可撤销地放弃:
(1)其因《荷兰民法典》第7编第1章而产生的权利;
(2)其援引法律就本协议所提供的任何保护的权利,包括以下权利:
*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中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全部或部分撤销或修改本协议;
但保留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亦不排除任何一方因其自身欺诈行为而产生或加重的责任。
二十一、管辖语言
若本协议或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任何通知被翻译成英文以外的任何语言,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概以英文文本为准。
二十二、管辖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一)本协议(包括第33.2条及第33.3条的规定)及其产生的或与之相关
的任何义务,均受荷兰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二)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
括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或有效性的争议,含本第33.2条及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义务,均应由荷兰海牙有管辖权的法院行使专属管辖权,但不影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三)任何一方均不丧失向相关法院申请临时或保全措施的权利。
145第七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
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淘汰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陈述保证、标的
公司的确认,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未受到过相关部门超过100000欧元的重大处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任何导致罚款超过200000欧元或停产的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属于境外企业,主要经营场地处于境外。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 ACPS集团的确认,报告期内,除德国研发公司持有自有不动产以外,标的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无自有不动产情况。德国研发公司依法持有的不动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146报告期内,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境外法律顾问出具的《备忘录》,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会触发所在国家的反垄断审查,因此无需进行反垄断审查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8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
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应当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标准,不构成垄断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垄断行为的产生,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所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领域,也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所规定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本次交易涉及境外投资,上市公司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需履行对外投资
的备案手续及外汇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浙发改境外备字〔2025〕147770号)以及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500988号),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同等机构或授权银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
根据境外法律顾问出具的《备忘录》及《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不会触发其注册地所属国家的强制外商直接投资审查,但上市公司已基于谨慎性原则自愿向德国相关部门提交外商直接投资审查。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采用市场化报价和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最终交易定价系上市公司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和核心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市场化协商谈判确定的锁箱机制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交易各方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148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其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00%股权,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Hitched Holdings 2 B.V.系标的公司Hitched Holdings 3 B.V.的唯一股东,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德国美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其各自享有和承担。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代理人在交割日前,收到现有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未偿还本金、应计未付利息、承诺费及任何适用的中断成本总额,或担保代理人与标的公司可能约定的其他金额后,与标的公司现有贷款合同相关的股权质押协议将在交割日前终止,该等股权质押安排下设立的担保权益亦将于交割日被解除。因此,为解除前述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等相关安排,上市公司拟向境内银团贷款后,借予标的公司用于偿还借款,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承担,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交易双方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的约定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悬架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动力系统弹簧、通用弹簧、各类弹性装
置及精密注塑件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汽车零部件市场,并向工程机械、
149航空航天、电力电气、核电、阀门、机器人等其他领域不断拓展。公司系弹簧领
域领军企业,在行业内已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已进入吉利、比亚迪、宝马、长安、长城、现代、理想、蔚来、小鹏、零跑等知名主机
厂供应体系,成为采埃孚、佛吉亚、麦格纳、本特勒、捷温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供应商。
ACPS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深耕高端汽车拖钩研发、生产与销售近 70 年,是全球知名汽车拖钩及相关系统的制造商,在该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标的公司持续主导行业创新,不仅发明了可拆卸拖钩,更推出电动旋转拖钩,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升级。ACPS集团已拥有超100余项核心专利及200余项商标,并在德国、匈牙利、墨西哥、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同时在欧洲、北美等多地设有研发、销售中心,构建起覆盖欧美及新兴市场的产销网络,并拥有“ORIS”国际知名品牌。作为全球主流车企供应商,ACPS集团与大众、奔驰、宝马、特斯拉等汽车知名品牌深度绑定,并在全球拖钩市场占比领先。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业务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双方下游客户资源具有同一性,在生产流程及管理上能有所协同,同时双方主要原材料均以钢材为主,双方在产业链上亦存在一定的互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随着全球 SUV 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带动拖钩需求稳步增长,国内拖车政策放宽与自驾游热潮也将催生新的市场增量,美力科技通过本次收购提前布局,依托ACPS集团的技术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可加快抢占国内外拖钩市场增量,为企业长期发展夯实业务基础,拓宽增长方向。另外,美力科技可对接 ACPS集团的稳定客户资源,大幅缩短海外市场拓展周期与成本,ACPS集团在欧美的市场布局与美力科技的国内市场优势形成互补,将助力上市公司构建“欧美成熟市场+中国新兴市场”的全球业务格局,有效分散单一区域市场波动风险,完美契合企业“全球化”的战略发展导向,提升上市公司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150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51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的规定、《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属细分行业均为“制造业(C)”之“汽车制造业(36)”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0)”,因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00%股权,标的公司主
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已经取得业务开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除此之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且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根据《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函、《股权收购协议》中交易对方的保证,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标的公司股份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并具有出售及转让该股份的完整权利,除拟在交割前解除的现有贷款协议相关的股权质押外,该等股份上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亦不存在设立任何该等产权负担的协议或承诺,除前述股权质押外不存
152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力科技德国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 将持有
标的公司100.00%股权,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的情形,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大幅缩短海外市场拓展周期与成本,助力构建
“欧美成熟市场+中国新兴市场”的全球业务格局,有效分散单一区域市场波动风险,完美契合企业“全球化”的战略发展导向,提升上市公司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在突出主业的同时,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监管
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
表明确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之“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二、法律顾问意见”。
153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上市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3〕4708号和天健审〔2025〕155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10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已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801.5219293.2122047.77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615.6920.20
应收票据275.03263.253353.97
应收账款53684.4857824.2450515.69
应收款项融资10147.5010021.268999.29
预付款项1775.632708.18870.23
其他应收款6938.95766.83363.51
存货37408.8828655.4028309.17
其他流动资产646.45508.62529.45
流动资产合计142702.80120056.68115009.28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727.981908.65-
其他权益投资500.00--
投资性房地产739.62780.57-
固定资产73692.1774184.5079675.81
154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4334.55955.172073.69
使用权资产1011.23506.93317.97
无形资产16282.7311056.3311345.46
商誉1077.921077.921077.92
长期待摊费用262.83360.21439.84
递延所得税资产719.67719.71469.52
其他非流动资产3050.035460.75771.54
非流动资产合计103398.7397010.7496171.74
资产总计246101.54217067.42211181.02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1181.02万元、217067.42万元和246101.54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总资产整体呈上升趋势。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1801.5222.29%19293.2116.07%22047.7719.17%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60.02%15.690.01%20.200.02%
应收票据275.030.19%263.250.22%3353.972.92%
应收账款53684.4837.62%57824.2448.16%50515.6943.92%
应收款项融资10147.507.11%10021.268.35%8999.297.82%
预付款项1775.631.24%2708.182.26%870.230.76%
其他应收款6938.954.86%766.830.64%363.510.32%
存货37408.8826.21%28655.4023.87%28309.1724.61%
其他流动资产646.450.45%508.620.42%529.450.46%
流动资产合计142702.80100.00%120056.68100.00%115009.2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15009.28万元、120056.68万元和142702.8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54.46%、55.31%和57.99%。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100872.63万元、105772.84万元和122894.89万元,占流动
155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71%、88.10%和86.12%。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22047.77万元、19293.21万元和31801.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7%、16.07%和22.29%,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515.69万元、57824.24万元和53684.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92%、48.16%和37.62%。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上市公司主要客户为吉利集团、比亚迪、现代集团、上汽集团及采埃孚等国际知名企业,与上市公司长期合作且资信状况较好。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309.17万元、28655.40万元和37408.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61%、23.87%和26.21%。2025年10月末,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期末存货呈持续增加趋势。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1727.981.67%1908.651.97%--
其他权益投资500.000.48%----
投资性房地产739.620.72%780.570.80%--
固定资产73692.1771.27%74184.5076.47%79675.8182.85%
在建工程4334.554.19%955.170.98%2073.692.16%
使用权资产1011.230.98%506.930.52%317.970.33%
无形资产16282.7315.75%11056.3311.40%11345.4611.80%
商誉1077.921.04%1077.921.11%1077.921.12%
156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待摊费用262.830.25%360.210.37%439.84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719.670.70%719.710.74%469.52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3050.032.95%5460.755.63%771.54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3398.73100.00%97010.74100.00%96171.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96171.74万元、97010.74万元和103398.7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5.54%、44.69%和42.01%。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91792.80万元、90701.59万元和93024.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45%、93.50%和89.97%。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9675.81万元、74184.50万元和73692.1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85%、76.47%和71.27%。
上市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构成,结构合理且符合行业特点。
*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345.46万元、11056.33万元和16282.7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0%、11.40%和15.75%。
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
*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71.54万元、
5460.75万元和3050.0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0%、5.63%和2.95%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57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1609.1925597.9930004.16
应付票据-6008.008728.24
应付账款32452.7930417.0529996.35
预收款项775.05--
合同负债285.94278.77443.63
应付职工薪酬3746.413844.813087.94
应交税费1236.541353.39960.97
其他应付款2012.94658.92481.4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7209.765782.875868.74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3427.0050.36
流动负债合计99352.9473968.8079621.78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564.5523075.6420499.72
租赁负债661.70217.1541.87
递延收益3365.312540.592455.30
递延所得税负债70.1543.8382.77
非流动负债合计13661.7025877.2023079.65
负债合计113014.6499846.00102701.44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02701.44万元、99846.00万元和113014.64万元,2025年10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有所上升,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相匹配。
(1)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41609.1941.88%25597.9934.61%30004.1637.68%
应付票据--6008.008.12%8728.2410.96%
应付账款32452.7932.66%30417.0541.12%29996.3537.67%
预收款项775.050.78%----
合同负债285.940.29%278.770.38%443.630.56%
158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3746.413.77%3844.815.20%3087.943.88%
应交税费1236.541.24%1353.391.83%960.971.21%
其他应付款2012.942.03%658.920.89%481.410.6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7209.7617.32%5782.877.82%5868.747.37%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340.02%27.000.04%50.360.06%
流动负债合计99352.94100.00%73968.80100.00%79621.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79621.78万元、73968.80万元和99352.9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53%、74.08%和87.91%。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上述三项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65869.25万元、61797.91万元和91271.7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73%、83.55%和91.87%。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0004.16万元、25597.99万元和41609.1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68%、34.61%和41.88%。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的波动与公司借款、还款时间计划安排相关。
*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8728.24万元、6008.0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96%、8.12%和0%,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开具银行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9996.35万元、30417.05万元和32452.7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67%、41.12%和32.66%,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各期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增加,与公司产销规模的增长匹配。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5868.74万元、
5782.87万元和17209.7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37%、7.82%和17.32%。
上市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需要在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9564.5570.01%23075.6489.17%20499.7288.82%
租赁负债661.704.84%217.150.84%41.870.18%
递延收益3365.3124.64%2540.599.82%2455.3010.64%递延所得
70.150.51%43.830.17%82.770.36%
税负债非流动负
13661.71100.00%25877.20100.00%23079.65100.00%
债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3079.65万元、25877.20万元和13661.7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47%、25.92%和12.09%。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上述两项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分别为22955.02万元、25616.23万元和12929.8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46%、98.99%和94.64%。
*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0499.72万元、23075.64万元和9564.5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82%、89.17%和70.01%,2025年10月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下降主要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2455.30万元、2540.59万元和3365.3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64%、9.82%和24.64%。
3、偿债能力分析
160(1)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45.92%46.00%48.63%
流动比率(倍)1.441.621.44
速动比率(倍)1.061.241.09
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期末数/总资产期末数;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存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63%、46.00%和45.92%,流动比率分别为1.44、1.62和1.44,速动比率分别为1.09、1.24和1.06。2023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当年短期借款金额较高所致;报告期各期末,两项指标均大于1,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32.712.83
存货周转率(次)4.364.193.87
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2025年1-10月指标已经年化,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平均存货余额;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3、2.71和3.4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7、4.19和4.36。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159226.58160354.10137623.12
减:营业成本120126.08127015.96112182.05
税金及附加1154.761363.581080.61
销售费用3446.573323.052660.88
161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管理费用11687.319171.878189.29
研发费用6763.886768.775135.05
财务费用1268.15715.711502.04
加:其他收益1025.731900.651177.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90-134.26-21.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7-3.59-8.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8.20-700.84-1396.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19.16-2067.29-2774.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85128.89-74.15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757.2111118.733775.52
加:营业外收入63.19109.9495.38
减:营业外支出34.7981.8877.7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785.6211146.793793.13
减:所得税费用1328.32690.94910.55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457.3010455.85288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011.2310668.744069.77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悬架系统弹簧84348.5752.9785702.0053.4572900.0752.97
车身及内饰弹簧18046.6311.3320112.2312.5421208.2615.41
动力系统弹簧2514.721.582543.561.592021.111.47
通用弹簧15328.299.6315365.439.5812909.719.38
弹性装置及冲压21102.1413.2514292.768.9110425.957.58件等
精密注塑件12227.707.6814696.609.1715170.2611.02
其他产品5658.523.557641.524.772987.752.17
合计159226.58100.00160354.10100.00137623.1210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7623.12万元、160354.10万元和159226.5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61%、98.75%和98.85%,主营业务较为集中。
162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元/
0.620.510.19
股)
销售毛利率24.74%20.79%18.49%
销售净利率8.53%6.52%2.09%
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3、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8.49%、20.79%和24.74%,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悬架系统弹簧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固定成本被摊薄,从而促进了毛利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2.09%、6.52%和8.53%,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19、0.51和0.62。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和每股收益上升,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及综合毛利率的提升,呈现收入与利润率同步提升的双重增长效应。
(三)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245.75103942.899541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346.2790586.418516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99.4813356.4910240.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02676.22106.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99.3112293.32916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0.29-11617.10-9056.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292.7434892.373198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824.1240396.5530849.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68.62-5504.181131.1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435.50138.3854.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023.31-3626.422369.85
163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722.4519348.8716979.0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745.7715722.4519348.87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40.93万元、
13356.49万元和15899.4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56.56万元、-11617.10万元和-12780.29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长期资产购置支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1.17万元、-5504.18万元和12468.62万元,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银行借款以及员工持股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分配股利以及偿还借款。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发展现状与市场规模
汽车拖钩是指安装于汽车底盘后部,用于牵引拖挂房车、货运挂车或搭载自行车架等附属设备的配件,主要涵盖固定式、可拆卸式、半电动旋转式及全电动旋转式拖车牵引系统等多种类型。随着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户外休闲文化的兴起、自驾出游需求的增加以及消费者车型偏好的转变,汽车拖钩已成为拓展车辆载物空间及牵引房车、自行车架的重要配置。
全球汽车拖钩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24年全球汽车拖车市场规模为
41.54亿美元。其中,北美地区是全球拖钩行业目前最大的市场,2024年市场规
模为16.62亿美元,占全球收入约40%;欧洲市场2024年市场规模为12.46亿美元,占全球收入的30%以上;亚太地区2024年市场规模为9.55亿美元,占据全球收入的约23%。预计到2031年,全球汽车拖钩产品市场需求将达到55.41亿美元,2024年至2031年预测期内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0%,其中亚太地区市场复合年增长率为6.2%,是汽车拖钩行业市场需求的主要增长动力。全球汽车拖钩产品市场份额及预测情况如下图:
164汽车拖钩按照其类别可分为固定式拖钩、可拆卸拖钩及可伸缩拖钩。在北美地区,受皮卡及大型 SUV高保有量的驱动,以及消费者对于重载拖曳的需求,固定式拖钩凭借高承载能力、结构稳固性及优越的成本效益优势,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相比之下,欧洲市场呈现出明显的高端化与隐形化趋势。受紧凑型车型高保有量及更为严格的法规影响,可旋转拖钩已成为欧洲市场的主流配置。得益于其卓越的便利性和美观性,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制造成本的降低,预计可伸缩式拖钩的市场份额将在长期内显著增长。
2、行业发展趋势
(1)电动化、智能化及轻量化正成为行业发展新方向
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与智能化转型的加速推进,整车及零部件技术格局持续重塑,汽车拖钩行业正向电动化、智能化及轻量化等更高技术含量方向升级。
在这一趋势下,全电动旋转拖钩因其更高的技术集成度和功能附加值被视为行业高端化的核心方向之一。该类产品不仅代表技术升级路径,还具有更高单位价值和增长潜力。相关电动化与智能化技术正在推动整个拖钩细分市场向更高技术含量和更强附加值方向演进。
(2)全球供应链重构与产业转移加速
在全球汽车制造格局逐步调整和新兴市场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汽车及零部
165件产业的地区布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欧美成熟市场整体趋于饱和,而中国、印
度等新兴市场凭借快速扩容的汽车消费需求、较低的生产成本及不断提升的制造能力,成为全球增长最具潜力的区域。这一趋势不仅推动整车企业向新兴市场倾斜,同时也引导零部件供应链进行全球重构。伴随电动化智能化浪潮加速推进,供应链“局部全球化”特征更为明显,即核心技术与高附加值环节逐渐向研发与设计聚集,而生产制造环节更加依赖具有成本竞争优势的地区。此外,企业为提升供应链弹性与成本效率,正在优化全球产能布局,通过本地化生产、区域性供应链合作等策略以应对国际竞争及贸易环境变化。该趋势推动汽车拖钩等零部件制造商在全球布局产能,提升成本竞争力并加强对新兴市场需求的响应能力。
3、行业竞争格局
汽车拖钩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与安全壁垒,属于安全相关零部件,在进入市场前需满足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完成产品认证。从全球市场分布来看,欧洲与北美是主要的消费市场。在欧洲市场,行业竞争格局较为成熟,主要参与者包括ACPS、Brink Group及Westfalia Automotive等,而在北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包括FlexnGate、Magna及Curt等。在销售模式上,行业主要分为整车配套市场(OEM)与售后市场(IAM),其中 OEM业务占据最大份额,业务通常较为稳定,受季节性影响较小,而售后市场则受节假日及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标的公司的主要直接竞争对手简要情况如下:
(1)Westfalia Automotive
Westfalia Automotive创立于 1844年,总部位于德国鲁尔河畔维滕,是欧洲历史悠久的牵引系统与拖钩制造企业之一。
Westfalia最早为畜牧与农业设备制造商,后成为欧洲较早研发汽车拖挂系统的企业之一。Westfalia的拖钩产品涵盖固定式、可拆卸式与电动隐藏式拖钩,广泛应用于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及拖挂装备市场。公司长期为戴姆勒、宝马、大众、奥迪、标致雪铁龙等整车厂配套,是欧洲 OEM渠道的主要供应商。
近年来Westfalia多次发生所有权变更:2016年被 Horizon Global收购,2023年被转售给 First Brands Group,该集团于 2025年申请破产。尽管母公司发生变
166动,但Westfalia品牌仍持续运营。
(2)Brink Group
Brink Group创立于 1903年,总部位于荷兰斯塔夫霍斯特,是欧洲知名的汽车拖钩制造企业之一。
Brink专注于乘用车拖钩及拖挂系统的研发、制造与售后服务,其可拆卸式与电动自动伸缩拖钩技术具有一定影响力。Brink拥有多家欧洲整车厂(如福特、捷豹路虎、沃尔沃、斯巴鲁等)OEM客户。Brink在全球设有多个生产与技术中心,包括荷兰、波兰、南非及法国等地。
(3)CURT Manufacturing
CURT成立于 1993年,总部位于美国威斯康星州 Eau Claire,是北美主要的拖钩与拖挂系统制造商之一,属于 Lippert Components旗下品牌。
CURT主营美式固定式拖钩、重型牵引系统、拖车电控系统、卡车拖车附件等,是美国皮卡与拖挂露营市场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在美国房车拖挂、户外休闲与皮卡配件市场占有率极高,并为多家北美整车厂提供 OEM级别配套。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全球汽车市场需求空间广阔
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相关数据,过去十几年内,全球汽车产量整体呈现上升态势。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统计,2023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345万辆、9285万辆,较2022年分别同比增长10.19%、11.89%;2024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250万辆、9531万辆,产量下降1.02%,销量同比增长
2.65%,行业总体表现稳定。
167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2)中国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行业不仅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同时作为全球汽车第一大市场,在全球汽车发展浪潮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根据国内汽车的产销情况,我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与全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从2021年起,随着消费回暖及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重新恢复到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世界汽车组织(OICA)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万辆和
16830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128
万辆和31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
3000万辆以上规模。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全球整车及零部件产能
不断向我国转移以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亦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
(3)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
随着“双碳”战略及多项促汽车消费、稳行业增长措施的出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速保持较高水平,从2015年开始,中国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
第一大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37.9%,产销量占全球比重已超过
60%;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31.6%,同比增长5.9%。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
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上升至40.9%,较2023年提高9.3%。随着新能源渗透率逐步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进程进入新阶段,逐渐从政策驱动转为市场驱动。目前,主流汽车零部件厂商均将未来产品的开发方向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方向,并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下,为配套的零部件产品投入更多资源。
(4)中国本土汽车品牌快速发展,为本土汽车供应链厂商提供了广阔的本土配套空间
我国汽车产业经过长年的培育与发展,近年来本土品牌取得了重大突破,本土汽车零部件厂商配套空间广阔。
近年来国产品牌车企紧抓新能源转型机遇,推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升级和产品升级,取得显著成效,上汽、一汽、长安、比亚迪、吉利汽车等一系列优秀国产品牌逐渐崛起。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随着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不断夯实、电动化与智能网联化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速、设计和制造品质加快提
升、品牌向上取得新进展,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2024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65.2%,销量占有率比上年提升9.2%。
2、不利因素
169(1)材料价格波动和人工成本上涨
汽车拖钩主要原材料包括高强钢、铝铸件等大宗商品,价格存在波动性,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生产成本,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向不利于行业方向波动时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将压缩企业的盈利空间。只有具备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管理优势的企业,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
(2)汽车拖钩市场准入标准严格
由于汽车拖钩产品对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等指标具有极高的要求,整车厂均十分重视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因此该产品供应商的认证体系严格、周期较长,具有较高的认证壁垒,且需要在全新车型平台量产前的1-3年即与拖钩供应商进行同步开发,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后,通常不会轻易终止。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涵盖欧美地区主要整车生产厂商,抗风险能力较强,竞争优势大,为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构筑起了稳固的市场基础;同时通过综合性批发商、专业经销商及零售渠道,将产品覆盖至大型连锁维修厂及独立维修车间等各类终端用户。
(三)进入该行业的主要壁垒
汽车拖钩行业,特别是面向全球主流汽车制造商(OEM)的原厂配套(OE)市场,已形成较高的进入壁垒。新进入者需要在技术、认证、客户关系、品牌和资金等多个维度具备强大的综合实力,才能在市场中立足。参考 ACPS公司的运营实践和行业特点,主要壁垒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及安全设计壁垒
汽车拖钩作为承载高负荷、关系行车安全的关键安全性配件,其设计、制造和验证过程对技术和工艺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随着汽车向智能化、轻量化发展,客户对拖钩产品的可靠性、耐用性、易用性及与整车系统的集成度提出了更高标准。
为满足这些要求,拖钩制造企业必须拥有强大的技术和工艺能力。这首先体现在深厚的安全产品设计经验上,需要深刻理解不同车型的底盘结构、材料力学、碰撞安全法规和动态载荷,以开发出既能满足牵引功能,又不影响整车安全性能的产品。其次,企业必须具备全面的内部测试和验证能力,能够依据全球不同法
170规和客户的上百项具体要求,对产品进行严苛的疲劳、强度、环境和功能测试。
最后,成熟的制造工艺,如高精度焊接、自动化装配及先进的表面处理技术,是保证产品长期质量稳定性的基础。新进入企业往往在安全产品的设计经验积累、核心工艺的掌握以及大规模测试验证能力的构建上存在显著短板,构成了进入本行业首要的技术门槛。
2、认证与市场准入壁垒
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尤其是欧洲和北美,对汽车零部件的安全和质量建立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准入标准。拖钩产品作为安全件,必须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认证程序才能获准销售和安装。
首先是产品层面的强制性认证,例如欧盟的 E-mark认证,产品必须通过指定技术服务机构的全面测试,证明其符合相关的 ECE 法规。其次是体系层面的质量管理认证,OE市场的供应商普遍要求通过 IATF 16949等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认证对设计开发、生产过程控制、供应链管理等方面都有着极高的要求。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存在差异,产品需要针对性地满足各市场的特定要求。获取这些认证不仅周期长、投入大,还需要企业具备专业的法规理解能力和与认证机构的有效沟通能力,对新进入者形成了实质性的市场准入障碍。
3、客户认证与渠道壁垒
汽车 OE市场的客户主要为大型跨国汽车制造商,这些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有一套极其严格且漫长的认证流程。要进入其供应体系,企业不仅需要满足上述的技术和认证标准,还必须通过客户主导的全方位审核,审核内容覆盖研发能力、生产规模、质量控制体系、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
整个供应商资质认定周期通常需要一到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期间还需经历产品评审、样品试制、小批量供货等多个环节。一旦与 OEM客户建立起稳定的供应关系,客户出于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供应链稳定性和分摊前期开发成本的考虑,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领先的拖钩企业(如 ACPS)往往与核心客户拥有长达数十年的合作关系,并深度参与到客户新车型的早期开发阶段。这种长期、
171稳定且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使得后发企业极难切入现有主流车型的供应链,构
成了坚固的渠道壁垒。
4、品牌与质量声誉壁垒
在汽车安全件领域,品牌声誉和长期积累的质量口碑是赢得客户信任的核心资产。经过数十年的市场考验,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凭借其产品在数百万辆车上的长期可靠表现,建立了强大的品牌信誉。
这种基于长期实践的质量声誉,新进入者无法在短期内建立。任何微小的质量瑕疵都可能导致大规模的车辆召回,给汽车制造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损害,因此 OEM客户在选择新的安全件供应商时会极为谨慎。行业领先者通过持续稳定的高质量交付,与客户建立了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转化为强大的品牌忠诚度和市场竞争力,使得新品牌难以获得同等水平的市场认可。
5、资金与规模壁垒
汽车拖钩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首先,在研发和测试阶段就需要巨大的前期投入,包括购置精密的研发软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测试实验室(如疲劳测试台、环境模拟舱等)以及原型件的试制。其次,规模化生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包括高精度的激光切割、机器人焊接工作站、自动化涂装线和总装线等。最后,为了服务全球化的汽车客户,供应商还需要在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基地进行战略布局,建立本地化的生产工厂和技术支持中心,这同样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撑。缺乏强大资金实力的企业,难以在研发、制造和全球化布局上进行必要投入,从而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机会。
(四)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汽车拖车牵引系统作为承载高负荷、关系行车安全的关键安全性配件,其技术发展水平与全球汽车工业的现代化程度和创新趋势紧密相连。国际领先的汽车拖钩制造商主要集中在欧美等汽车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产品普遍具有高强度、高可靠性、长寿命的特点。
172随着汽车向智能化、电动化及轻量化方向发展,以及消费者对便利性和美观
性要求的提升,拖钩行业的技术创新集中于以下核心方向:首先,产品的智能化和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标的公司的电动可伸缩拖钩为代表的产品,通过集成电机、传感器和控制单元,实现了与整车控制器局域网的通信,提升使用便利性。
同时,系统能够基于拖钩球颈微变形测量实现动态负载监测与连接状态判断,并进一步衍生出动态负载预警、拖车摆动抑制及拖车轮胎状态提示等功能,显著加强产品的主动安全性能与智能辅助能力。其次,轻量化和新材料的应用成为关键。
为响应整车厂降低能耗和碳排放的需求,行业领先企业致力于通过优化结构设计(如 ACPS的碰撞横梁设计)和应用高强度钢、铝合金等新材料,在保证甚至超越原有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减轻产品重量。最后,基于对安全性、耐久性的严格要求。作为安全件,拖钩产品必须满足全球不同市场极为严苛的法规和 OEM客户的内部标准,这要求制造商具备强大的仿真分析、台架测试和实车验证能力,以确保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绝对可靠。
2、行业经营模式
汽车拖钩行业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原厂配套(OE)市场,与全球汽车工业的供应链体系深度融合。国际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如大众集团、奔驰、宝马等,凭借其强大的品牌、技术和市场地位,主导着全球汽车市场。这些整车厂通常采取全球化采购策略,与少数顶级的零部件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
因此,拖钩 OE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是与整车厂协同开发的深度合作模式,汽车拖钩企业通常在整车厂的新车型开发初期就已介入,利用自身在拖钩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整车厂的研发团队共同进行产品的同步设计和工程开发,以确保拖车牵引系统总成与整车结构、电气系统和安全性能的完美匹配。一旦供应商通过了整车厂漫长而严格的审核并被选定为某个车型平台的供应商,双方通常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这种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供应链的可靠性,同时也形成了极高的客户壁垒。
除了 OE市场,行业内企业也通过售后市场(IAM)进行销售,产品通过分层级的销售体系流向独立的维修厂、改装店。
173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标的公司所属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上游行业的周期性影响较大,汽车拖钩所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铝合金和钢材,铝价、钢材的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很大程度上影响汽车零部件的成本。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由于整车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属于对经济景气周期高度敏感的行业,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游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从需求端区域性来看,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主要、最成熟的汽车拖钩消费市场。其中,欧洲市场由于道路条件和用车习惯,对隐藏式、使用便利的可拆卸式和电动可伸缩式拖钩需求旺盛;而北美市场由于皮卡等大型车辆保有量高,且有使用重型拖挂设备(如大型房车、拖船)的传统,对高承载能力的固定式拖钩有较大需求。随着中国等新兴市场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和休闲文化的兴起,亚太地区的市场潜力正逐步显现。从供给端来看,为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协同开发及生产能力,行业领先的汽车拖钩企业往往选择在整车厂商临近区域设立生产工厂和研发中心,以实现本地化供应,因此主要集中在欧洲及北美。
(3)季节性
汽车拖钩的原厂配套(OE)业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整车厂的生产计划通常是基于年度销售预测制定的,并在全年内保持相对平稳的生产节奏。作为其供应链的一环,拖钩供应商的生产和交付也相应地遵循整车厂的生产计划进行,不会因季节变化产生大幅波动。唯一的季节性影响因素可能来自欧美地区夏季或圣诞节长假期间,整车厂停产休假会导致短期内的产量下降,但这对全年的整体经营节奏影响有限。
(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生产、研发及销售业务。公司汽车
174拖钩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由铝材、钢材;标的公司产品应用于汽车行业。
1、上游行业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铝材、钢材等。上游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和价格水平对标的公司的生产成本具有较大影响。
2、下游行业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与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
整车厂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全球经济发展状况、宏
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市场需求,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各国间贸易政策的变化也将对汽车行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六)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交易标的的核心竞争力
(1)品牌、市场渠道及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在汽车拖钩行业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通过近七十年的市场竞争与创新研发,在该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标的公司持续主导行业创新,不仅发明了可拆卸拖车钩,更推出电动旋转拖车钩,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升级。
标的公司取得 100 余项核心专利与 200 余项商标,并拥有“ORIS”国际知名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确立了行业质量与技术标杆地位,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了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在汽车拖钩市场的深耕,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专业的销售团队。标的公司业务遍及欧洲、北美等国际市场,通过其在德国、匈牙利、英国、西班牙、美国、墨西哥、中国等国家的经营主体开展业务。随着标的公司产品布局持续完善,市场渠道不断深化,标的公司与大众集团、梅赛德斯奔驰、吉利沃尔沃、宝马集团、特斯拉、本田、马自达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以及
175Rameder、博萨尔(BOSAL)、司库伯(STAHLGRUBER)、LKQ FOURCE等
汽车售后市场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2)多元的产品和业务布局
标的公司始终注重产品的迭代创新,作为汽车拖钩行业的先行者,经过近七十年的行业积淀,形成了以固定式拖钩、可拆卸式拖钩、可伸缩/隐藏拖钩等汽车拖钩设备为主,电气组件、自行车架及其他配件为辅的业务布局,标的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多样的汽车拖钩、电器配件及自行车架等,形成多元的产品体系。
标的公司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前瞻性地把握新产品开发节奏。凭借丰富的产品品类和强大的产品竞争力、全面完善的销售渠道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标的公司在欧洲、北美等地占有稳定市场份额。
(3)深厚的研发实力及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深耕汽车拖钩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产品、技术研发经验,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标的公司已成为行业内知名的汽车拖钩供应商。
标的公司拥有深厚的研发实力,设有多个研发中心和若干专业职能团队,技术团队具备汽车拖钩行业长期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标的公司在汽车拖钩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各样式汽车拖钩、自行车车架等拖钩配件。在行业趋向智能化、电动化、轻量化的进程中,标的公司作为电动拖车钩的先行者,不仅是可拆卸拖车钩的发明者,更推出电动旋转拖钩,持续主导行业创新。其全电动旋转拖钩被视为行业高端化的核心方向,相关智能电控与轻量化技术正推动整个市场向更高技术含量演进,巩固了其在汽车拖车牵引系统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4)经验丰富的国际化管理团队
标的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行业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团结合作的国际
化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方面均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德国、荷兰、西班牙、英国、美国、中国等地区设立了专业客户服务团队,实现了欧洲、北美、亚洲的全域销售,同时面临复杂的国际环境及不断变化的监管政策。核心管理成员对相关国家或地区的
176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商业规则、外汇管理、资金流动管理、税务管理及法
律法规具有深刻理解。
核心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多年,高度认同标的公司的发展理念与价值观,致力于与公司长期共同成长。管理团队的专业性与稳定性,有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并确保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推动标的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拥有近七十年汽车拖钩行业经验,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丰富的产品类别以及全方位的快速响应能力等,是汽车拖钩行业的领先企业,获得了诸多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汽车售后市场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欧洲、北美等地占有稳定市场份额。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详见本章节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之“3、行业竞争格局”。
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61.861163.352083.53
衍生金融资产--19.28
应收账款5276.433863.734262.14
预付款项183.42132.4745.56
其他应收款752.34881.31546.88
存货4368.304328.184494.05
其他流动资产1383.211054.65998.37
流动资产合计13625.5611423.6912449.81
177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746.264033.444423.60
在建工程323.60387.86235.58
使用权资产1850.872199.261854.71
无形资产1216.051423.721834.18
开发支出320.70200.49337.68
长期待摊费用383.13377.6229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511.41511.98494.54
非流动资产合计8352.029134.379472.49
资产总计21977.5820558.0621922.3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922.30万欧元、20558.06万欧元和21977.58万欧元,标的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6.79%、55.57%和62.00%。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总额相对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2449.81万欧元、11423.69万欧元和13625.56万欧元,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79%、55.57%和62.00%,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上述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07%、81.89%和82.98%。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070.200.27
银行存款1661.791163.142083.26
合计1661.861163.342083.53
其中:存放在境
1637.911135.871994.98
外的款项总额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83.53万欧元、
1781163.34万欧元和1661.86万欧元,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整体
有所减少,主要系标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557.574068.244491.36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
281.14204.51229.21
备
账面价值5276.433863.734262.1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262.14万欧元、3863.73万欧元和5276.43万欧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4%、18.79%和24.01%。
2025年10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长1412.70万欧元,主
要系收入规模增长。
A、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5514.6699.23%4052.3199.61%4430.9098.65%
1-2年31.540.57%12.830.32%47.671.06%
2-3年8.950.16%2.140.05%6.230.14%
3-4年1.480.03%0.960.02%6.560.15%
4-5年0.930.02%----
5年以上------
合计5557.57100%4068.24100%4491.36100%
B、坏账计提分析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79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
5557.57100%281.145.06%5276.43
坏账准备
合计5557.57100%281.145.06%5276.43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
4068.24100%204.515.03%3863.73
坏账准备
合计4068.24100%204.515.03%3863.73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
4491.36100%229.215.10%4262.14
坏账准备
合计4491.36100%229.215.10%4262.14
报告期内,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占比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14.6699.23%275.7398.08%5.00%
1-2年31.540.57%3.151.12%10.00%
2-3年8.950.16%1.340.48%15.00%
3-4年1.480.03%0.440.16%30.00%
4-5年0.930.02%0.470.17%5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5557.57100.00%281.14100.00%5.06%
2024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占比计提比例
1801年以内4052.3199.61%202.6299.08%5.00%
1-2年12.830.32%1.280.63%10.00%
2-3年2.140.05%0.320.16%15.00%
3-4年0.960.02%0.290.14%30.00%
4-5年----5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4068.24100.00%204.51100.00%5.03%
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占比计提比例
1年以内4430.9098.65%221.5496.65%5.00%
1-2年47.671.06%4.772.08%10.00%
2-3年6.230.14%0.930.41%15.00%
3-4年6.560.15%1.970.86%30.00%
4-5年----5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4491.36100.00%229.21100.00%5.10%
*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账龄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43.47120.0932.77
1-2年27.911.439.02
2-3年7.527.663.77
3年以上4.523.28-
合计183.42132.4645.5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45.56万欧元、132.46万欧元和
183.42万欧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0.64%和0.83%,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181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285.41494.30194.58
关联方款项518.58404.09230.84
其他50.6766.28164.11
账面余额合计854.66964.67589.53
减:坏账准备102.3383.3542.65
账面价值合计752.34881.31546.8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6.88万欧元、881.31万欧元和752.34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9%、4.29%和3.42%,
主要由关联方款项、押金保证金等构成。
A、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情况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67.3854.69%731.0575.78%423.8071.89%
1-2年193.6922.66%74.397.71%19.983.39%
2-3年66.367.76%15.471.60%121.7420.65%
3-4年15.471.81%119.7412.41%24.004.07%
4-5年111.7613.08%24.002.49%-0.00%
5年以上------
合计854.67100%964.66100%589.531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1.89%、
75.78%和54.69%。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较低,主要为应收关联方款项等,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良好。
B、坏账计提分析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182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854.67100%102.3311.97%752.34
备
合计854.67100%102.3311.97%752.34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964.66100%83.358.64%881.31
备
合计964.66100%83.358.64%881.31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589.53100%42.647.23%546.88
备
合计589.53100%42.647.23%546.88
C、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名称账面余坏账准计提账面余坏账计提比账面坏账计提比额备比例额准备例余额准备例应收押
金保证285.4114.275.00494.324.715.00194.589.735.00金组合
其他组569.2588.0615.47470.3658.6412.47394.9532.928.34合
其中:1207.6710.385.00262.4613.125.00253.2312.665.00年以内
1-2年191.9919.2010.0072.697.2710.0019.982.0010.00
183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名称账面余坏账准计提账面余坏账计提比账面坏账计提比额备比例额准备例余额准备例
2-3年66.369.9515.0015.472.3215.00121.7418.2615.00
3-4年15.474.6430.00119.7435.9230.00---
4-5年87.7643.8850.00------
合计854.67102.3311.97964.6683.358.64589.5342.657.23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52.70258.831693.87
在产品1396.2467.661328.58
库存商品1310.9987.421223.57
低值易耗品122.28-122.28
合计4782.21413.914368.30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25.76241.341684.42
在产品1313.8074.611239.19
库存商品1363.5087.831275.67
低值易耗品128.89-128.89
合计4731.96403.784328.18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79.02263.451715.57
在产品1272.5978.161194.42
库存商品1512.50137.071375.43
低值易耗品208.62-208.62
合计4972.73478.684494.0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94.05万欧元、4328.18万184欧元和4368.30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50%、21.05%和19.88%,
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478.68万欧元、403.78万欧元和413.91万欧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9.63%、
8.53%和8.66%。
*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待抵扣增值税进
1189.67861.93948.61
项税
预缴所得税193.54192.7249.76
合计1383.211054.65998.3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998.37万欧元、1054.65万欧元和1383.21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5%、5.13%和6.29%,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9472.49万欧元、9134.37万欧元和8352.02万欧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3.21%、44.43%和38.00%,主要由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89.06689.06639.43
通用设备843.01828.88765.23
185专用设备6492.696111.716295.32
运输工具41.0644.1744.82
合计8065.837673.837744.80
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237.75204.65162.90
通用设备472.92387.90355.84
专用设备3570.993006.112760.35
运输工具37.9141.7242.11
合计4319.573640.383321.20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51.31484.41476.53
通用设备370.09440.98409.39
专用设备2921.713105.603534.97
运输工具3.162.452.71
合计3746.264033.444423.6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423.60万欧元、
4033.44万欧元和3746.26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18%、19.62%
和17.05%。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主要为专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运输工具组成。
*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安装设备323.60387.86235.58
合计323.60387.86235.5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35.58万欧元、387.86万欧元和323.60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1.89%和1.47%,均为待安装设备。
*使用权资产
186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748.862763.532557.80
专用设备435.96336.51281.40
通用设备9.6123.8024.01
运输工具492.31576.02343.19
合计3686.753699.853206.4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363.561105.601064.31
专用设备206.32160.79127.08
通用设备7.1514.696.74
运输工具258.86219.52153.56
合计1835.891500.601351.69
三、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385.301657.931493.50
专用设备229.64175.71154.31
通用设备2.469.1217.27
运输工具233.45356.50189.63
合计1850.872199.261854.7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54.71万欧元、
2199.26万欧元和1850.87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6%、10.70%和
8.42%,主要系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
*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软件1.473.8022.35
专利权、商标
1007.581158.441484.98
及专有技术
客户资源207.00261.48326.85
187合计1216.051423.721834.1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34.18万欧元、
1423.72万欧元和1216.05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7%、6.93%和
5.53%,主要为专利权、商标及专有技术。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装修费318.79297.05244.80
服务费64.3480.5747.40
合计383.13377.62292.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92.20万欧元、377.62万欧元和383.13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3%、1.84%和1.74%,主要为装修费。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A、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时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性差异税资产长期资产暂
2024.44547.172394.39668.711995.36643.40
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1318.82176.801668.55181.951584.55198.51
坏账准备281.1454.67204.5138.38229.2143.41存货暂时性
64.2319.2263.9619.1348.7414.45
差异其他暂时性
1053.61178.141054.33175.99350.7391.45
差异
合计4742.24976.005385.731084.164208.60991.23
188B、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递延应纳税递延应纳税递延项目暂时性差所得税负暂时性差所得税负暂时性差所得税负异债异债异债长期资产暂
2596.07610.173269.90775.573385.02770.28
时性差异其他暂时性
37.9111.1437.8411.1134.469.77
差异
合计2633.98621.313307.74786.693419.47780.05
C、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项目税资产和延所得税税资产和延所得税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互抵资产或负负债互抵资产或负负债互抵资产或负金额债余额金额债余额金额债余额递延所得税
464.59511.41572.18511.98496.68494.54
资产递延所得税
464.59156.71572.18214.50496.68283.36
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494.54万欧元、511.98万欧元和511.41万欧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2.49%和
2.33%,主要系长期资产等科目的暂时性差异导致。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32.832208.822191.27
衍生金融负债30.48383.1914.72
应付账款5797.816024.776481.80
应付职工薪酬1007.35610.30749.76
189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1295.09787.49672.31
其他应付款113.3096.9896.7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663.42702.28403.86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940.2810813.8310610.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69.168152.257893.2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1.6942.0740.05
预计负债191.45163.59151.57
租赁负债1567.151985.251664.39
递延收益101.05127.7016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71214.50283.36
非流动负债合计9737.2110685.3610198.15
负债合计21677.4921499.1920808.6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0808.60万欧元、21499.19万欧元和21677.49万欧元,标的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50.99%、50.30%和55.08%。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和流动负债占比相对保持稳定。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0610.45万欧元、10813.83万欧元和11940.28万欧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99%、50.30%和55.08%,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构成。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保理
3032.832208.822191.27
借款
合计3032.832208.822191.2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2191.27万欧元、2208.82万欧
190元和3032.83万欧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3%、10.27%和13.99%,标
的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借款。
*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远期外汇合约30.48383.1914.72
合计30.48383.1914.7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4.72万欧元、383.19万欧元和30.48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07%、1.78%和0.14%,
2024年末衍生金融负债增长主要系购买远期合约。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款5797.816024.776481.80
合计5797.816024.776481.8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481.80万欧元、6024.77万欧元和5797.81万欧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15%、28.02%和26.75%。
主要系应付供应商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
723.73490.71554.36
贴和补贴
员工福利费12.580.100.04
社会保险费87.1571.8775.26
住房公积金5.975.827.87
191短期带薪缺勤177.9341.80112.23
合计1007.35610.30749.7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49.76万欧元、610.30万欧元和1007.35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3.60%、2.84%和4.65%,
主要为当月计提月末尚未支付的短期薪酬。
*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857.39396.74198.59
增值税314.59256.44359.42代扣代缴个人
95.04106.3999.62
所得税代扣代缴企业
20.9018.355.07
所得税
环境产品税6.325.223.21
残疾人保障金0.834.346.38
环境费0.010.020.02
印花税---
合计1295.09787.49672.3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672.31万欧元、787.49万欧元和1295.09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3.23%、3.66%和5.97%,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
145.75145.75-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
517.66556.52403.86
租赁负债
192合计663.42702.28403.8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03.86万欧元、702.28万欧元和663.42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94%、3.27%和3.06%,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0198.15万欧元、10685.37万欧元和9737.21万欧元,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01%、49.70%和44.92%,主要由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构成。
*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1567.151985.251664.39
合计1567.151985.251664.3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64.39万欧元、1985.25万欧元和1567.15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8.00%、9.23%和7.23%,
主要系标的公司租赁房屋产生的应付租金。
*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预计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2023年12月31形成原因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日日因产品质量保
产品质量保证181.93146.54126.62证形成的义务
离职补偿金9.5117.0524.94
合计191.45163.59151.5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1.57万欧元、163.59万欧元和191.45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73%、0.76%和0.88%,主要
193为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递延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
项目形成原因日日日收到的与资产相
政府补助101.05127.70165.54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101.05127.70165.5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5.54万欧元、127.70万欧元和101.05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80%、0.59%和0.47%,主要为计提的政府补助。
*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7669.168152.257893.24
合计7669.168152.257893.2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893.24万欧元、
8152.25万欧元和7669.16万欧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37.93%、37.92%和
35.38%,主要为银行借款。
3、偿债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98.63%104.58%94.92%
流动比率(倍)1.141.061.17
速动比率(倍)0.780.660.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4106.571562.163729.16(万欧元)
194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利息保障倍数(倍)5.641.313.56
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期末数/总资产期末数;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存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4.92%、104.58%和98.63%,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应付账款规模较大,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7、1.06和1.14,速动比率分别为0.75、0.66和0.78。随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提升,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幅趋缓,标的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整体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3729.16万欧元、1562.16万欧元和4106.57万欧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3.56、1.31和5.64。2024年受盈利水平下降影响,利息保障倍数阶段性承压,随着2025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回升,盈利能力对利息支出的覆盖能力得到增强。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2025年10月31
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日
天润工业26.75%25.43%27.76%
精锻科技36.04%46.39%39.96%资产负债
三联锻造38.23%32.74%21.76%率
平均值33.67%34.85%29.83%
标的公司98.63%104.58%94.92%
天润工业2.312.492.23
精锻科技1.401.401.91流动比率
三联锻造1.211.592.98
(倍)
平均值1.641.832.37
标的公司1.141.061.17
1952025年10月31
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日
天润工业1.581.701.51
精锻科技1.101.101.45速动比率
三联锻造1.211.022.10
(倍)
平均值1.301.271.69
标的公司0.780.660.7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2025年9月30日,最近一期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5年10月31日;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末数-存货期末数)/流动负债期末数;
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5年10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为2025年1-9月财务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4.92%、104.58%和98.6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受标的公司长期借款规模较大影响。
从流动性指标看,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7、1.06和
1.14,速动比率分别为0.75、0.62和0.7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其平均水平。
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2.37、1.83和1.64,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
为1.69、1.27和1.30,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存在较大规模银行债务,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合计为
10488.37万欧元、11063.35万欧元、11365.41万欧元,导致标的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同行业可比公司多为上市公司,资本实力相对较强,融资渠道较为多元,对银行借款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而标的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
支持业务发展,负债规模较大,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压低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4、营运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96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3210.3211.28
存货周转率(次)8.617.667.87
总资产周转率(次)2.332.082.07
注1:2025年10月31日的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注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
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原值+期末存货原值)/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28次、10.32次和10.32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87次、7.66次和8.61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07次、2.08次和2.33次,整体周转效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2025年10月31
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日
天润工业2.912.983.30
精锻科技4.034.254.65应收账款
三联锻造3.063.503.61周转率
平均值3.333.583.85
标的公司10.3210.3211.28
天润工业1.821.892.10
精锻科技2.262.743.02存货周转
三联锻造3.003.924.17率
平均值2.362.853.10
标的公司8.617.667.87
天润工业0.420.440.96
精锻科技2.802.743.02总资产周
三联锻造0.590.761.34转率
平均值1.271.311.77
标的公司2.332.082.0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5年10月31日的扣除坏账准备前的应收账款原值余额和扣除存货跌价准备前的存货原值余额,故未披露分析最近一期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
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原值+期末存货原值)/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5年1-10月相关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为2025年1-9月财务数据。
197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
公司境外客户相对优质、结构稳定、回款周期较短,且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存货管理效率较高,存货规模与销售规模匹配度较好,存货周转速度快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资产结构相对轻、资产利用效率较高,在资产规模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实现了较高的营业收入水平。
5、经营业绩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794.0846744.5346218.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4.87151.2616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248.9546895.7946380.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553.7834853.7933431.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779.999443.499016.48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4.40829.31833.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50.842569.65181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369.0147696.234509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6-800.441287.81
报告期内,将标的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1264.82-1938.45-319.64
加:资产减值准备52.17296.11112.24
信用减值准备95.8246.6078.60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油气资1178.051415.291554.40
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215.65528.93726.3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6.6330.7536.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8.500.60-4.84
198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350.19414.1829.31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96.951903.041051.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9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0.57-17.43217.37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57.79-68.86-77.79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2.52-130.24-625.99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3967.87-2317.07-1801.80“-”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606.15-963.91295.55“-”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6-800.451287.8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净利润主要受折旧摊销以及财务费用影响,受长期借款金额较高影响,标的公司每年需承担较大金额的利息费用。
(二)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能力整体情况分析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41379.3044174.8043855.80
减:营业成本34146.8937169.8637078.45
税金及附加204.52206.53207.25
销售费用1208.111415.811323.04
管理费用2346.363211.292899.40
研发费用872.011258.76958.75
财务费用985.901997.031121.82
加:其他收益26.6637.8340.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2
199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0.19-414.18-29.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5.82-46.60-78.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17-296.11-112.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50-0.604.84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52.87-1804.1476.26
加:营业外收入22.5833.9450.21
减:营业外支出15.7416.7713.3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59.72-1786.98113.09
减:所得税费用594.90151.47432.73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4.82-1938.45-319.64
2、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收
41182.7799.53%43914.8099.41%43606.6499.43%
入其他业务收
196.530.47%260.000.59%249.160.57%
入
合计41379.30100%44174.80100%43855.801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855.80万欧元、44174.80万欧元和
41379.30万欧元,总体保持稳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606.64万欧元、
43914.80万欧元和41182.77万欧元,占比为99.43%、99.41%和99.53%。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汽车拖车
40412.1298.13%43029.2497.98%42780.6398.11%
牵引系统
其他产品770.651.87%885.562.02%826.011.89%
200合计41182.77100.00%43914.80100.00%43606.6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收入分别为42780.63万欧元、
43029.24万欧元和40412.12万欧元。其中,汽车拖车牵引系统产品为公司主要
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1%、97.98%和98.13%。
除此之外,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产品,其他产品主要为配件类收入,整体规模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销售情况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2023年
区域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欧洲31073.7775.45%35687.8681.27%35545.0181.51%
北美5550.7913.48%6350.0814.46%6204.9814.23%
其他地区4558.2111.07%1876.864.27%1856.654.26%
合计41182.77100.00%43914.80100.00%43606.6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欧洲、北美和其他区域,其中欧洲和北美收入占比合计为95.74%、95.73%和88.93%,标的公司销售区域稳定,2025年以来,标的公司加大了亚洲区域的客户拓展,因此其他区域销售金额有所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机厂销
37774.4591.72%40578.1492.40%40636.6893.19%
售业务售后市场
3408.338.28%3336.667.60%2969.966.81%
业务
合计41182.77100.00%43914.80100.00%43606.6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分为主机厂销售业务和售后市场业务,主机厂销售业务为主要销售模式,分别为40636.68万欧元、40578.14万欧元和37774.45万欧元,占比分别为93.19%、92.40%和91.72%。
201(5)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销售情况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1969.1329.06%11652.0926.53%11376.4926.09%
第二季度12687.3030.81%11311.5125.76%10768.8624.70%
第三季度12105.4229.39%10691.2124.35%11690.2826.81%
第四季度4420.9110.73%10259.9923.36%9771.0222.41%
合计41182.77100.00%43914.80100.00%43606.64100.00%
注:2025年1-10月第四季度仅包括10月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整车厂的生产计划通常是基于年度销售预测制定的,并在全年内保持相对平稳的生产节奏。
3、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33797.7298.98%36726.2098.81%36616.1698.75%
其他业务成本349.171.02%443.651.19%462.301.25%
合计34146.89100.00%37169.85100.00%37078.46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7078.46万欧元、37169.85万欧元和34146.89万欧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8.75%、98.81%和98.98%,占比较高。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产品大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汽车拖
33185.1598.19%36005.2698.04%35919.7998.10%
车牵引
202系统
其他产
612.571.81%720.941.96%696.361.90%
品
合计33797.72100.0%36726.20100.00%36616.1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6616.15万欧元、36726.20万欧元和33797.72万欧元,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成本及其他产品成本构成,其中汽车拖车牵引系统产品成本占比分别为98.10%、98.04%和98.19%,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4、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标的公司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
主营业务7385.0517.93%7188.6016.37%6990.4916.03%
其他业务-152.64-77.67%-183.66-70.64%-213.14-85.54%
合计7232.4217.48%7004.9415.86%6777.3515.4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45%、15.86%和17.48%,整体呈上升趋势。得益于降本增效措施及部分客户的销售价格调增,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因此毛利率为负数。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
汽车拖车牵引系统7226.9717.88%7023.9816.32%6860.8416.04%
其他产品158.0820.51%164.6218.59%129.6515.70%
合计7385.0517.93%7188.6016.37%6990.4916.0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是标的公司毛利额的主
203要来源,毛利率分别为16.04%、16.32%和17.8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他产
品主要为配件类,金额总体较小。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天润工业23.25%22.23%24.91%
精锻科技23.78%24.42%25.63%
三联锻造18.62%20.02%9.97%
平均值21.88%22.22%20.17%标的公司综合
17.48%15.86%15.45%
毛利率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
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9月,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10月;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5年1-10月相关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的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欧洲,受欧洲区域相对较高的材料、人工、物流成本影响,营业成本高于境内上市公司,因此综合毛利率低于境内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金额金额入比入比入比
销售费用1208.112.92%1415.813.21%1323.043.02%
管理费用2346.365.67%3211.297.27%2899.406.61%
研发费用872.012.11%1258.762.85%958.752.19%
财务费用985.902.38%1997.034.52%1121.822.56%
合计5412.3813.08%7882.8917.84%6303.0114.3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6303.01万欧元、7882.89万欧元和
5412.38万欧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是14.37%、17.84%和13.08%。随着标的
公司近年来“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地,期间费用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20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833.9369.03%987.0769.72%963.8672.85%
折旧摊销费100.488.32%122.638.66%90.376.83%
市场推广费45.893.80%56.193.97%56.604.28%
办公费31.932.64%29.382.08%20.991.59%
差旅交通费0.470.04%1.100.08%0.380.03%
业务招待费25.542.11%28.832.04%28.482.15%
其他169.8714.06%190.6113.46%162.3512.27%
合计1208.11100.00%1415.81100.00%1323.0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323.04万欧元、1415.81万欧元和
1208.11万欧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3.21%和2.92%,总体保持稳定,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天润工业0.91%1.04%2.06%
精锻科技0.50%0.54%0.65%
三联锻造0.71%0.61%0.73%
平均值0.71%0.73%1.15%
标的公司2.92%3.21%3.02%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财
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9月,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10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欧美,国外人力成本相对较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05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267.5854.02%1507.6446.95%1394.7548.10%
中介服务费261.5311.15%422.3713.15%384.2913.25%
办公通讯费315.9613.47%371.9211.58%302.2210.42%
折旧摊销费186.627.95%542.2716.89%503.2817.36%
差旅交通费17.120.73%30.280.94%22.960.79%
业务招待费10.410.44%14.090.44%16.350.56%
其他287.1412.24%322.7210.05%275.559.50%
合计2346.36100.00%3211.29100.00%2899.4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899.40万欧元、3211.29万欧元和
2346.36万欧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1%、7.27%和5.67%,主要由职工
薪酬、中介服务费、办公通讯费和折旧摊销费等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天润工业4.56%4.68%4.71%
精锻科技8.25%7.26%6.44%
三联锻造3.48%3.31%3.71%
平均值5.43%5.08%4.95%
标的公司5.67%7.27%6.61%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财
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9月,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10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在德国、匈牙利、墨西哥、英国、美国等国家均设立子公司,因此所需管理人员数量较多,国外人力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各地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摊销和中介费用也增加了管理费用,因此其管理费用率较高。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6职工薪酬521.4359.80%686.4254.53%593.0261.85%
研发材料63.827.32%69.945.56%55.545.79%
折旧摊销费78.779.03%99.607.91%72.837.60%
特许权使用费51.735.93%54.804.35%77.698.10%
其他156.2717.92%348.0027.65%159.6716.65%
合计872.01100.00%1258.76100.00%958.7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58.75万欧元、1258.76万欧元和872.01万欧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9%、2.85%和2.11%,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及折旧摊销构成,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天润工业7.26%7.01%6.79%
精锻科技6.06%6.18%5.15%
三联锻造6.27%5.65%6.34%
平均值6.53%6.28%6.09%
标的公司2.11%2.85%2.1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财
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9月,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10月;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远早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进入汽车拖钩系统领域以来,标的公司经过近七十年的行业积淀,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标的公司较早地形成了成熟的、完善的产品系列以及品牌优势,产品创新基础较好。相比而言,国内可比公司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为了持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相应的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开发高端产品、打造竞争优势,以此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其研发费用率高于标的公司。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7利息支出727.8273.82%1193.4959.76%1046.8493.32%
减:利息收入6.610.67%3.560.18%16.461.47%
汇兑损益44.244.49%540.7127.08%-151.00-13.46%未确认融资
124.8912.67%168.848.45%156.0813.91%
费用摊销
其他95.559.69%97.554.88%86.367.70%
合计985.90100.00%1997.03100.00%1121.8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121.82万欧元、1997.03万欧元和
985.90万欧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6%、4.52%和2.38%,主要为利息
支出、利息收入、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和手续费及其他等,报告期内财务费用金额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变化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天润工业-0.41%-0.77%-0.07%
精锻科技1.84%1.91%0.89%
三联锻造-0.34%0.04%-0.13%
平均值0.36%0.39%0.23%
标的公司2.38%4.52%2.56%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财
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9月,最近一期标的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25年1-10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其资金实力较强,同时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渠道多,能够结合股权融资、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标的公司是非上市公司,日常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与营运利润,且标的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大,营运资金需求较高,而境外银行借款利率相对较高,导致标的公司利息支出较高,财务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08与资产相关的
26.6637.8340.39
政府补助
合计26.6637.8340.3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40.39欧元、37.83万欧元和26.66万欧元,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处置子公司产
---15.92生的投资收益
合计---15.9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5.92万欧元、0.00万欧元和0.00万欧元,主要为标的公司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收益。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远期售汇350.19-414.18-29.31
合计350.19-414.18-29.3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29.31万欧元、-414.18万欧元和350.19万欧元,主要由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
9、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6.84-5.90-69.7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98-40.70-8.86
209合计-95.82-46.60-78.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78.60万欧元、-46.60万欧元和-95.82万欧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52.17-296.11-112.24
合计-52.17-296.11-112.2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12.24万欧元、-296.11万欧元和-52.17万欧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11、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8.50-0.604.84
合计8.50-0.604.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84万欧元、-0.60万欧元和8.50万欧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2、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赔偿收入22.5433.1547.30
零星收入0.040.782.90
合计22.5833.9450.2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0.21万欧元、33.94万欧元和22.58
210万欧元,主要为赔偿收入。
1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捐赠支出13.6814.5710.78
罚款支出2.052.22.59
合计15.7416.7713.3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3.37万欧元、16.77万欧元和15.74万欧元,主要为捐赠支出。
1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60.17303.89276.09
递延所得税费用-65.27-152.43156.64
合计594.90151.47432.7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432.73万欧元、151.47万欧元和
594.90万欧元。
14、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
2025年2024年2023
项目
1-10月度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8.50-0.60-11.08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26.6637.8340.39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350.19-414.18-29.31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2112025年2024年2023
项目
1-10月度年度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417.1636.8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392.19-359.7936.8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1.6012.7615.48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80.59-372.5421.36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1.36万欧元、-372.54万欧元和
380.59万欧元。
四、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一)业务整合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有较强的协同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业务将纳入上市公司业务体系进行管理,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保持标的公司资产相对独立、业务及人员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将全力支持标的公司的发展,并根据其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及时提供相应的支持。通过打通双方的供应链体系,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共享客户资源,共同开拓市场,不断扩大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增加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全球市场竞争力。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资产的管理将按照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体系,依照上市公司管理标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将凭借相对完善的管理经验并结合标的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充分利用标的公司品牌优势,提高资产完整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关于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人员整合
人员整合方面,上市公司将在逐步统一管理机制的前提下,维持标的公司现
212有核心管理团队、业务团队的稳定,保持其管理、业务的连贯性,同时将综合利
用业绩考核、管理监督等手段促使标的公司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此外,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和决算、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发挥重大作用,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均在上市公司管控下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管理工作,以此实现对跨境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的防范,实现业务整合及内部管控的有效性。
(四)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将保持一定的财务独立性。
上市公司也将打通财务管理系统,对标的公司的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等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对标的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重大事件进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通过财务整合,将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五)机构治理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将保持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同时日常运营和治理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体系、公司章程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拓展全球渠道,推进战略布局升级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悬架系统弹簧、车身及内饰弹簧、动力系统弹簧、通用弹簧、各类弹性装
置及精密注塑件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在汽车主机厂和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市场口碑;亦应用于机器人、工程机械、
航空航天、电力电气、军工、核电、阀门等多个行业。主要客户包括吉利汽车、
213比亚迪汽车、华晨宝马、理想汽车、蔚来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上汽通用、长安汽车、长安福特、江淮汽车、长城汽车、陕汽集团、现代汽车、捷豹路虎等。
同时,公司与诸多国际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如万都、采埃孚、佛吉亚、礼恩派、天纳克、麦格纳、本特勒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形成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为辅的市场格局。通过多年努力,上市公司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标的公司为欧洲知名汽车拖钩及相关系统的制造商,在欧洲、北美等地占有稳定市场份额。标的公司 OE市场覆盖欧洲几乎全部汽车制造商及美国主流汽车制造商,客户包括大众集团、奔驰、吉利沃尔沃、宝马集团、特斯拉、本田、马自达等知名整车制造商; IAM 市场主要客户包括 Rameder、BOSAL、
STAHLGRUBER、LKQ FOURCE等汽车售后市场经销商。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内深耕多年,双方现有客户资源重合度较低。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取欧洲、北美国家的主机厂、专业零售商、经销商等销售客户资源,实现双方的销售渠道协同、优化客户开发成本,提高单车配套价值;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建立客户资源交互共享机制,针对双方客户实施协同创新开发或深度渗透策略;并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全球化的
战略布局,提升对贸易摩擦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规避能力。
(2)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运营质效与收益水平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在欧洲获得生产基地,形成中国、欧洲、墨西哥的生产基地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提升产能与全球供应能力。上市公司将完善自身与标的公司的供应链整合,标的公司可借助美力科技的中国供应链体系,充分享受国内原材料价格与劳动力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实现降本增效;此外标的公司拟在华增设的工厂将充分利用国内工业自动化技术优势,大幅提升生产制造效率。
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的品牌、供应链、核心技术、人才等多项优势资产进行整合,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补链强链,提高资产完整性,提升上市公司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2142、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上
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396号)、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25年1-10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交易后(备交易后(备交易前占比占比交易前占比占比考)考)
流动资产142702.8057.99248506.9551.62120056.6855.31206027.8747.53
非流动资产103398.7342.01232922.6848.3897010.7444.69227433.2952.47
资产总额246101.54100.00481429.63100.00217067.42100.00433461.16100.00
流动负债99352.9487.91216347.6962.1773968.8074.08180705.0855.60
非流动负债13661.7012.09131673.2837.8325877.2025.92144324.2044.40
负债总额113014.64100.00348020.98100.0099846.00100.00325029.28100.00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比将有所上升,主要系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中,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整体负债结构未产生重大变化。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变化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上
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396号)、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25年1-10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1-10月2024年度
项目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45.92%72.29%46.00%74.98%
流动比率1.441.151.621.14
速动比率1.060.811.240.80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负债较高所致。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5量情况较好,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益可提升标的公司经营质量。同时上市公司信誉良好,筹资渠道稳定,授信额度充分。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5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备考合并报表,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商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不存在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商誉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采用“锁箱机制”进行定价,以2024年12月31日作为锁箱日,若未出现价值漏损,则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价保持不变。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在不考虑漏损金额等扣减项时,购买股份的总对价由基础对价6369.29万欧元以及计日金额(指每日
29557.36欧元乘以从锁箱日至交割日所经过的天数)组成。假设本次交易交割日确定为2026年3月31日,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17117号),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10月末的净资产为300.06万欧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合并成本与归属于公司拟收购股份的标的公司2025年
10月31日经备考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51828.99万元(以2025年10月末汇率),确认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
本次交易预计实际交割将于2026年完成,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确认的商誉金额将会在前述测算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此外,综合对标的公司所在市场的竞争环境及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分析,收益法估值结果有较强支撑。上市公司因本次
216交易确认的商誉金额合理,商誉减值风险可控,不存在突出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报告书已对商誉占比较高的风险以及对商誉减值风险进行充分提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3)应对商誉减值的具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保持业务规范性并提升盈利水平,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标的公司的竞争力,同时对商誉价值进行持续跟踪评价,防范商誉减值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的品牌、供应链、核心技术、人才等多项优势资产进行整合,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补链强链,提高资产完整性,提升上市公司的全球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上市公司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从管理层的融合开始推动整合后全集团的企业文化、资产、品牌、核心技术、人才等方面建设。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深入汽车零部件市场,开拓境外市场;上市公司将完善集团供应链建设,充分利用集中采购与产能优势,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强化对标的公司的经营运作、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上
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396号)、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2025年1-10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217单位:万元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化率交易前变化率(备考)(备考)
资产总额246101.54481429.6395.62%217067.42433461.1699.6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24175.74124497.500.26%108756.3399966.80-8.08%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159226.58493083.06209.67%160354.10501595.57212.80%
净利润13457.3023226.1072.59%10455.85-5427.59-151.9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3011.2322780.0375.08%10668.74-5214.70-148.88%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1.0875.08%0.51-0.25-148.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1.0875.08%0.51-0.25-148.88%
注1:变化率=(交易后财务数据-交易前财务数据)/交易前财务数据;2024年净利润、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的变
化率为负,系交易后(备考)受标的公司当年度亏损所致;
注2:2024年末和2025年10月末备考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采用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当期
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分别为7.5257和8.2138;2024年度和2025年1-10月备考利润表财务数据采用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当年期初及期末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即分别为7.7248和8.068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公司的资产和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通过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能够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布局、扩大整体经营规模,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上市公司将统筹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并进行年度计划及规划。若未来涉及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融资计划,上市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3、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未曾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与其员工各自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组的实施而发生变更或终止。因此,
218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系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以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
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和净利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19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17117号),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31
项目31日31日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61.861163.352083.53
衍生金融资产--19.28
应收账款5276.433863.734262.14
预付款项183.42132.4745.56
其他应收款752.34881.31546.88
存货4368.304328.184494.05
其他流动资产1383.211054.65998.37
流动资产合计13625.5611423.6912449.8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746.264033.444423.60
在建工程323.60387.86235.58
使用权资产1850.872199.261854.71
无形资产1216.051423.721834.18
开发支出320.70200.49337.68
长期待摊费用383.13377.6229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511.41511.98494.54
非流动资产合计8352.029134.379472.49
资产总计21977.5820558.0621922.30
流动负债:
2202025年10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31
项目31日31日日
短期借款3032.832208.822191.27
衍生金融负债30.48383.1914.72
应付账款5797.816024.776481.80
应付职工薪酬1007.35610.30749.76
应交税费1295.09787.49672.31
其他应付款113.3096.9896.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3.42702.28403.86
流动负债合计11940.2810813.8310610.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69.168152.257893.2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1.6942.0740.05
预计负债191.45163.59151.57
租赁负债1567.151985.251664.39
递延收益101.05127.70165.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71214.50283.36
非流动负债合计9737.2110685.3610198.15
负债合计21677.4921499.1920808.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0.00010.00010.0001
资本公积18625.7618625.7618625.76
其他综合收益95.94119.57235.96
未分配利润-18421.65-19686.46-17748.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0.06-941.14111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06-941.141113.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977.5620558.0621922.3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欧元
221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41379.3044174.8043855.80
减:营业成本34146.8937169.8637078.45
税金及附加204.52206.53207.25
销售费用1208.111415.811323.04
管理费用2346.363211.292899.40
研发费用872.011258.76958.75
财务费用985.901997.031121.82
其中:利息费用727.821193.491046.84
利息收入6.613.5616.46
加:其他收益26.6637.8340.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0.19-414.18-29.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5.82-46.60-78.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17-296.11-112.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50-0.604.8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52.87-1804.1476.26
加:营业外收入22.5833.9450.21
减:营业外支出15.7416.7713.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59.72-1786.98113.09
减:所得税费用594.90151.47432.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4.82-1938.45-319.6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4.82-1938.45-319.6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1264.82-1938.45-323.06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63-116.40129.21
六、综合收益总额1241.19-2054.84-19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41.19-2054.84-193.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2
(三)合并现流表
222单位:万欧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794.0846744.5346218.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4.87151.2616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248.9446895.7946380.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553.7834853.7933431.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779.999443.499016.48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4.40829.31833.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50.842569.65181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369.0047696.2445092.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6-800.451287.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8.519.73127.52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69.08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19.73196.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589.85947.521720.29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9.85947.52172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34-937.79-1523.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591.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32.832208.822191.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2.8310799.982191.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7.387930.82138.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09.991360.0392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0.15684.92539.67
223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7.529975.761601.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5.31824.22589.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5.41-6.16181.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8.51-920.18534.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63.352083.531548.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61.861163.352083.53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会计信息
(一)编制基础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0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要求,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的2025年1-10月的财务报表和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10月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编制。
天健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阅,出具《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7116号),请投资者关注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审阅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二)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资产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5451.7128048.21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615.69
应收票据275.03263.25
应收账款97024.0186901.50
应收款项融资10147.5010021.26
224预付款项3282.213705.09
其他应收款7005.117399.30
存货73289.1961227.95
其他流动资产12007.848445.61
流动资产合计248506.95206027.8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727.981908.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
投资性房地产739.62780.57
固定资产104463.18104538.99
在建工程6992.533874.11
使用权资产16213.8717057.88
无形资产35364.3431621.81
开发支出2634.151508.83
商誉52906.9052906.90
长期待摊费用3409.81320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4920.274572.70
其他非流动资产3050.035460.75
非流动资产合计232922.68227433.29
资产总计481429.63433461.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6520.2942220.87
衍生金融负债250.382883.76
应付票据-6008.00
应付账款80074.8675757.67
预收款项775.05-
合同负债285.94278.77
应付职工薪酬12020.608437.73
应交税费11874.187279.80
其他应付款21863.1326743.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658.9311068.00
其他流动负债24.3427.00
流动负债合计216347.69180705.08
225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0589.55122459.12
租赁负债13533.9615157.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24.59316.64
预计负债1572.511231.12
递延收益4195.313501.66
递延所得税负债1357.371658.13
非流动负债合计131673.28144324.20
负债合计348020.98325029.28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4497.5099966.80
少数股东权益8911.158465.09
所有者权益合计133408.65108431.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1429.63433461.16
(三)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93083.06501595.57
其中:营业收入493083.06501595.57
二、营业总成本466026.69498887.12
其中:营业成本395629.98414145.68
税金及附加2804.872958.96
销售费用13193.8614259.91
管理费用31375.9934887.80
研发费用13799.4216492.40
财务费用9222.5716142.36
加:其他收益1240.792192.8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90-134.2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34.07-3203.0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3.16-1060.8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40.05-4354.7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43124.2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270.56-3727.24
226加:营业外收入245.36372.10
减:营业外支出161.75211.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9354.17-3566.60
减:所得税费用6128.071860.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226.10-5427.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226.10-5427.5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22780.03-5214.70“-”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46.07-212.8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7.23-97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37.23-977.63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3263.33-640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817.26-6192.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46.07-212.89
227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及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目前的经营状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下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限内,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下属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合法利益的活动;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限内,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
228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按照上市公司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Hitched Holdings 2 B.V. 母公司
Hitched Holdings 1 B.V. 母公司股东
BridgePoint Group PLC 实际控制人
MMc2(EUR Levered) Investments II S.àr.l.实际控制人 BridgePoint Group PLC控
EM Mc II S.àr.l.制的基金
MMc2 (EUR Unlevered) Investments IS.àr.l.
2、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系关联方资金拆借产生的利息费用。此外,亦向关联方支付集团服务费等费用,涉及日常的金融、法律等日常事务,金额及占比较小。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欧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29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Hitched Holdings 2 B.V. 接受服务 27.69 80.16 67.26
EMMC II S.àr.l.MMC2 (EUR Levered)
利息费用-228.93829.38
Investments I S.àr.l
MMC2 (EUR Unlevered)
Investments I S.àr.l
注:标的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入系向上述实控人控制的基金MMc2(EUR Levered) Investments II
S.àr.l.、EM Mc II S.àr.l.和MMc2 (EUR Unlevered) Investments IS.àr.l.借款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欧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Hitched Holdings 1 B.V. 提供服务 - 0.60 -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担保到期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已经履行日完毕
无固定担保金额上限,覆盖Hitched Holdings 2 债务清偿
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应付未2024.3.26否
B.V. 完毕
付款项(含或有负债)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欧元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EMMC II S.àr.l.MMC2 (EUR Levered) Investments I S.àr.l 8069.40 2018.4.30 2025.4.30 资金拆入
MMC2 (EUR Unlevered) Investments I
S.àr.l
注:截至2023年末,借款余额为77763382.23欧元,应付借款利息金额为1169002.64欧元,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提前偿还关联方借款,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无关联方借款。
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主要系标的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向
股东方 Bridge Point PLC借款,同时产生相关利息费用。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欧元
230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9.46353.54223.29
2024年度,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报酬上涨较多,主要系部分管理层离任,支
付较多金额的竞业禁止补偿金。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欧元
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额备额备额备
Hitched
其他应收 Holdings 1 - - 39.78 9.29 29.18 4.38
款 B.V.其他应收 Hitched
Holdings 2 518.58 85.49 364.30 45.72 201.66 20.34
款 B.V.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均为其他收应收款,主要系标的公司为股东代垫的因本次重组产生的相关中介费用及日常运营费用等。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0月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99.32492.76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10月2024年度
关联交易关联方内容占营业成本比占营业成本比金额金额重重
大圆钢业株式会社原材料56.040.04%218.860.17%武汉普畅智能科技
设备--27.980.02%有限公司
合计56.040.04%246.840.19%
(3)关联租赁
231单位:万元
出租方租赁资产2025年1-10月2024年度上海核威粉末冶金技术
房屋建筑物148.26193.80开发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最近一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或关联交易。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标的公司将在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制定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和公允,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会尽量减少并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232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外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现时不
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尽可能地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3、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未来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
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3第十一节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上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价款的汇出需完成外汇登记程序;
3、本次交易不涉及法律强制要求的反垄断审查程序、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程序,但美力科技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愿向德国相关部门申请外国直接投资审查,目前该程序尚在办理中;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涉及)。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登记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
备案、登记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法律及政策风险
234本次交易涉及荷兰、德国、匈牙利、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策,本
次交易须符合相关国家、地区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由于不同国家与国内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境外相关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调整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方案执行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或因各国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持续满足各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从而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做出业绩承诺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上市公司将于交割条件满足时即全额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预计本次交易将形成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855.80万欧元、44174.80万欧元和41379.30万欧元,净利润为-319.64万欧元、-1938.45万欧元和1264.82万欧元,
235标的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未来不排除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
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
动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偿债压力风险
截至2025年10月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部分合计金额为10847.75万欧元,每年需承担较大金额利息费用支出,而标的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因此面临一定偿债压力。
(三)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净资产分别为1113.71万欧元、-941.14万欧元及
300.06万欧元。2024年度标的公司因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受汇兑损失扩大导致
财务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亏损,使得净资产在当年末转为负值。得益于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提升,标的公司在2025年1-10月已实现盈利,净资产已转正。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经营未能达到预期,标的公司净资产可能转为负数,进而对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车牵引系统总成相关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大众、奔驰、宝马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超过75%,其中大众为第一大客户,其收入占比在30%以上。
若主要客户自身发展出现不利因素或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主要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涉及多个国家及地区,各国之间的发展状况差异以及国家和地区间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别国家经济财政稳定性、通货膨胀、贸易限制、产业政策变动、
236外商准入等情形。此外,自然灾害、战争冲突等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运营造成损害。
(六)经营场所无法续租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生产经营场地为租赁取得,若租赁场地不能根据公司需要进行续租、出租方提前终止协议或续租价格大幅上涨,可能存在公司经营场地无法续租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经营主体分布于荷兰、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地区,在适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经营模式、地区文化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与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整合。若整合无法达到预定目标,将导致标的公司的运营无法达到上市公司要求进而降低上市公司整体运营规范性,并最终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风险
上市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上市公司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等地区,海外客户是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海外销售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跨国经营受国际政治环境、国家间贸易政策和国内外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产生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相关风险。
(三)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未审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拟从45.92%上升至
72.29%,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受公共卫
生事件、俄乌冲突等外部宏观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成本及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而营运资金来源局限于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缺乏其他市场化资金补充渠道,因此存在一定偿债压力。若国内外经济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37或者公司融资渠道受阻等融资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的
上升可能对美力科技未来偿债能力和营运资金周转产生负面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业务分布于多个国家及地区,其中主要以欧洲、北美等国家或地区为主,并主要以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墨西哥汇率波动曾导致标的公司2024年度亏损扩大,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采用人民币作为货币基础进行编制。上述事项将使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面临一定汇兑风险。若标的业务所在国的相应货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文件材料翻译准确性风险
标的公司经营主体分布于荷兰、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地区,涉及材料文件的原始语种存在德语、匈牙利语、英语、西班牙语等多国语言,本次交易的协议亦使用英语进行表述。为方便投资者理解阅读,本报告书中涉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均已进行翻译,并以中文形式披露。由于各国法律法规、社会习俗、语言差异等因素,翻译后的中文表述存在无法准确还原原语种下的表述意义的风险,因此,存在本次交易涉及文件材料翻译准确性的风险。
(二)尽职调查受限引致的风险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市场地位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中介机构在对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时,主要基于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中国境内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境外法律顾问对境外公开信息的调查结果等。由于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分布于德国、匈牙利和墨西哥等国家,该等境外国家在适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地区文化等方面与境内存在差异,因此交易对方在部分尽职调查领域可能无法向公司及中介机构提供完整的信息,导致尽职调查无法充分开展,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风险。
238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关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六、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担保。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主要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
2024年 12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美力与 AHLE公司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德国美力通过竞拍方式以 810 万欧元的交易对价购买与 AHLE 公司业务有关的资产,包括厂房、生产设备、存货、无形资产、合同权利等。前述资
239产购买事项已全部完成。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收购大圆钢业株式会社持有的北
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及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各10.1%股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已签署,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税务登记,尚需完成外汇登记等手续。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该等交易内容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直接联系。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章碧鸿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章碧鸿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本人自本次购买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购买实施完毕/本次购买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人后续如进行减持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40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股票在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5年10月24日)前连续20个交易
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指数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首次公告日前21个交易首次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收涨跌幅收盘价盘价公司股票收盘价
26.4031.7620.30%(元/股)创业板指数
3147.353062.16-2.71%
(399006.SZ)万得汽车零部件指数
12561.8511556.96-8.00%
(886032.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23.01%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28.30%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超过20%。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但仍无法排除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进行了风险提示。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241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九、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5)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4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
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243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44*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外)回购股份。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遵循和执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始终秉持重视股东回报的经营理念,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积极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即2025年10月23日)前6个月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时任)、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454、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其他经判断需要确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人员;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十一、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地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246第十三节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公司聘请财通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指引第8号》《26号准则》《财务顾问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方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
涉及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定价系经过双方市场化谈判协商确定,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对定价公允性进行验证,所选取的评估方法具有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评估结论和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定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有利于增强上市公
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健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5、本次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
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6、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本次重组完成后可能出现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情况,提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该等措施具有可行性、合理性。
二、法律顾问意见
247本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境内法律顾问,根据其出具
的《境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各方均依法有效存续,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尚需取得
本法律意见之“四、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备案和审核”部分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适当资格。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9号》等对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各项义务的情况下,在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后,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48第十四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联系电话0571-87828098
传真号码0571-87823288
经办人王志、邱龙凡、于良瑞、刘奕儒、张迪惟、朱菊明、刘阳
二、法律顾问机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机构负责人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联系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号码0571-87357755
经办律师王丹、徐逍影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翁伟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联系电话0571-88216798
传真号码0571-89722975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晨、王晓彬
四、资产评估机构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俞华开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联系电话0571-81726310
传真号码0571-81726331
249经办资产评估师王传军、应丽云、白植亮
250第十五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章碧鸿章竹军章简王博马可一吴高军郭志明孙金云梁永忠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二、上市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
会成员:
梁永忠马可一郭志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
高级管理人员:
王国莲鲁世民梁钰琪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
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于良瑞张迪惟朱菊明
项目主办人:
邱龙凡刘奕儒王志刘阳
法定代表人:
章启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五、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申请文件中引用本所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丹徐逍影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7117号)和《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
1711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晨王晓彬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七、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114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传军应丽云白植亮
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第十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专门会议决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审计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五)审阅机构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六)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
(七)境内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
(九)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
联系人:梁钰琪
联系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0575-86060996
传真:021-61118973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附件一:ACPS集团拥有的专利序国家/地专利名称专利号授予日类型号区
Hecklastentr?ger/
1 11155765-8 2013-07-10 专利 EP
Fahrradtr?ger-befestigung
2 Energierucksack 10162420-3 2013-09-04 专利 EP
3 load carrier for micro cars 09156958-2 2014-03-05 专利 EP
4 Fix4Bike 201510368958.0 2019-02-19 专利 CN
5 Fix4Bike 14/753598 2018-01-02 专利 US
6 Fix4Bike 14152505-5 2020-01-22 专利 EP
7 Fix4Bike 201410039199-9 2016-09-21 专利 CN
8 Fix4Bike 14/162070 2018-05-22 专利 US
Schlingerd?mpfer auf Basis
9 17188363-0 2021-03-17 专利 EP
Fix4bike
10 Fahrradtr?gerkupplung 18188931.2 2023-03-15 专利 EP
11 universell Fixmatic 20165014.0 2022-05-11 专利 EP
Anbindung am L?ngstr?ger
12 17/463788 2024-07-30 专利 US
des Fahrzeugheck
Anbindung am L?ngstr?ger
13 des Fahrzeugheck 21193278.5 2025-10-01 专利 EP
(montagesystem)
14 Automatic locking adapter 20152669.6 2023-08-16 专利 EP
Kupplung mit
15 07014638-6 2009-12-02 专利 EP
Umlaufgetriebe
Kupplung mit
16 09171110-1 2012-02-29 专利 EP
Umlaufgetriebe
Kupplung mit
17 11/881151 2010-04-20 专利 US
Umlaufgetriebe
Kupplung mit
18 200710137169-1 2013-05-22 专利 CN
Umlaufgetriebe
Kupplung mit
19 10182390-4 2013-06-05 专利 EP
Umlaufgetriebe
20 Nachbestromen 10157255-0 2014-12-03 专利 EP
Stützlastmessung mit Hilfe
21 10188249-6 2014-07-16 专利 EP
der Schwingungsmessung
Stützlastmessung mit Hilfe
22 14176932-3 2016-04-27 专利 EP
der Schwingungsmessung
Absicherung durch
23 Wegnahme der 12179064-6 2014-04-30 专利 EP
Versorgungsspannung24 Knickwinkelerfassung 201310244515-1 2017-04-12 专利 CN
25 Knickwinkelerfassung 13172300-9 2016-05-18 专利 EP
Drehbarer Sensor in der
26 15725562-1 2023-11-15 专利 EP
Kupplungskugel
27 Stützlastmessung (V) 17724325-0 2022-02-23 专利 EP
28 installation unit 17/094137 2023-02-14 专利 US
Befestigung der Steckdose
29 am Kugelhals durch 20205960.6 2023-09-13 专利 EP
Verklipsen
Stützlastmessung (III)
30 11189371-5 2015-05-06 专利 EP
durch KGH-Deformation
Stützlastmessung (III)
31 13/295598 2015-10-06 专利 US
durch KGH-Deformation
Stützlasterkennung (IV)
32 201210336829-X 2016-06-08 专利 CN
über Hallsensoren
Stützlasterkennung (IV)
33 13/612244 2015-03-03 专利 US
über Hallsensoren
Stützlasterkennung (IV)
34 12183767-8 2016-08-03 专利 EP
über Hallsensoren
35 Krafterfassung 15154440-0 2018-10-17 专利 EP
36 Krafterfassung 14/620857 2018-05-29 专利 US
37 Krafterfassung 201510079913-1 2019-02-19 专利 CN
Kabelführung im
38 15169689-5 2020-01-01 专利 EP
Kugelhals
Kabelführung im
39 14/731975 2017-08-29 专利 US
Kugelhals
Kabelführung im
40 15169694-5 2019-04-24 专利 EP
Kugelhals
Knickwinkelsensor -
41 Federstahlring 16197735-0 2021-10-20 专利 EP
(Knickwinkelsensor III)
42 Knickwinkelsensor IV 16197739-2 2020-02-26 专利 EP
US Receiver mit
43 elektrischer Entriegelung / 17/328397 2023-07-18 专利 US
Aktuator
44 Kabelbefestigung 15199847-3 2019-06-19 专利 EP
45 Kabelbefestigung 14/969758 2017-08-29 专利 US
Sensor to measure the
46 18154409-9 2021-01-27 专利 EP
movement of the ball neck
Sensor to measure the
47 15/890769 2021-06-15 专利 US
movement of the ball neckSensor to measure the
48 21153350.0 2024-03-27 专利 EP
movement of the ball neck
Steckdose mit Check
49 Control der 16157298-7 2020-04-29 专利 EP
Anh?ngerlampen
Erfassung der Drehstellung
50 18154423-0 2021-05-05 专利 EP
mit Neigungssensor
Erfassung der Drehstellung
51 15/890727 2020-09-22 专利 US
mit Neigungssensor
Sensor cable ducting
52 (Kugelhals für 16180963-7 2020-10-07 专利 EP
Drehwinkelsensor)
Fixierung der Steckdose im
53 Kugelhals mittels 21201448.4 2025-03-12 专利 EP
Heisskleber
Kupplungstr?ger als
54 08173079-8 2012-10-24 专利 EP
Gitterkonstruktion
55 Kodierter Ballmount 13/205375 2013-09-17 专利 US
56 Crashtr?ger 14152336-5 2018-10-10 专利 EP
57 Crashtr?ger 201410039768-X 2018-07-20 专利 CN
58 Crashtr?ger 14/161864 2015-11-03 专利 US
Schwenkbare AHK a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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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
Schwenkbare AHK a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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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
Schwenkbare AHK an US MX/a/2015/0152
61 2025-03-12 专利 MX
Receiver 83
Schwenkbare AHK an US
62 14/929963 2019-10-08 专利 US
Receiver
Schwenkbare AHK a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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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
Schwenkbare AHK an US
64 2019268120 2021-08-19 专利 AU
Receiver
ge?nderte Schwenkbare
65 15/492471 2020-07-21 专利 US
AHK an US Receiver
ge?nderte Schwenkbare
66 201710150832.5 2022-02-25 专利 CN
AHK an US Receiver
Verriegelung in
67 16187840-0 2020-06-10 专利 EP
Ruheposition mit Stift
Verriegelung in
68 15/261323 2019-01-29 专利 US
Ruheposition mit Stift
69 Verriegelung in 16187841-8 2020-03-25 专利 EPRuheposition mit Stift
Abdeckung des
70 18191273-4 2021-03-10 专利 EP
Kugelhalses I
71 Tower cover for AK41 19152613-6 2022-04-20 专利 EP
Kupplungstr?ger a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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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hfestem Stahl
Crossbeam bracket X
73 16151064-9 2019-04-03 专利 EP
shape
Crossbeam bracket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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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pe
Abdeckung des
75 18191279-1 2021-05-26 专利 EP
Kugelhalses II
Ruhestellungsrasteinrichtu
76 20202150.7 2025-08-27 专利 EP
ng System E3 (E5/2)
Ruhestellungsrasteinrich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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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System E3 (E5/2)
Vereinfachte E3
/Asymmetri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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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riegelung über 3
Kugeln
79 Schalentr?ger 09163417-0 2012-05-16 专利 EP
80 Schalentr?ger 12/456848 2013-04-23 专利 US
Abdeckung des
81 18191266-8 2021-03-10 专利 EP
Kugelhalses III
Geh?use-/Flanschplattenve
82 17/082694 2023-02-14 专利 US
rbindung
E3 neu halbelektrisch /
83 21169959.0 2025-10-15 专利 EP
Kugelverdrehung
E3 neu halbelektrisch /
84 17/238534 2023-11-14 专利 US
Kugelverdrehung
85 Kugelh?lse China 202421407924.9 2025-07-08 专利 CN
86 Gu?quertr?ger 11167403-2 2018-07-04 专利 EP
US Receiver mit
87 17/330739 2023-07-25 专利 US
Schwenkantrieb
Drei Bein Anbindung -
88 19152249-9 2021-11-17 专利 EP
Leichtbau
Drei Bein Anbindung -
89 16/259529 2021-06-22 专利 US
Leichtbau
Antriebseinheit für eine
90 06016788-9 2008-10-15 专利 EP
Anh?ngerkupplung
91 Radiale Verriegelung 06013793-2 2011-03-09 专利 EP92 Radiale Verriegelung 11/483404 2009-10-20 专利 US
93 Radiale Verriegelung 14183082-8 2019-05-08 专利 EP
94 Radiale Verriegelung 10182446-4 2014-09-03 专利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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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System M 6 13/612174 2015-03-03 专利 US
97 System M 6 12183766-0 2016-04-06 专利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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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b for AK-41 / Actu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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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Knob for AK-41 2019-03-13 外观设计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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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Seitenanbindungen II 202430363892.6 2025-07-08 外观设计 CN附件二:ACPS集团拥有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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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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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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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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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12-0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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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Sensoris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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