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证券简称:美力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德
国全资孙公司Meili Holding GmbH 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 Hitched Holdings 3 B.V.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坤元评估,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本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了便于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公允性作出判断,公司聘请坤元评估作为独立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坤元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
1到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定价水平的公允性进行判断,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坤元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特此说明。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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