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金云,197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大健康创业与人才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任职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
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3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任职期内,本人主要重点关注的是: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上述事项的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趋势判断为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优化、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孙金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