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2证券简称:宣亚国际公告编号:2026-029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51.7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8)。
(三)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1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1.70万股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
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归属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