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证券简称:富瀚微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3122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收市前,如公司总股
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0199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066陈春梅
208*****659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308*****522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402*****236杨小奇
508*****943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92.65元/股调整为92.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富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2号楼6楼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1-64066785
传真:021-64066786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