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等规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