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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5 查看全文

富瀚微 --%

证券代码:300613证券简称:富瀚微公告编码:2024-032

债券代码:123122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053456份,其中:

1、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821份;

2、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14104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95104份,预留授予部分19000份;

3、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1326531份。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053456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已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89.63元/股;以及8名员工离职,激励对象由100名调整为92名,授予期权数量由497000份调整为817200份。

7、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8、2021年2月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9、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1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离职公司合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26775份,注销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691432份,激励对象人数由90名调整为89名。

另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1036790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持有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450份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9名调整为85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5、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9.7元/股调整为31.26元/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05464股调整为1340381股。16、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持有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11份

予以注销,注销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名调整为83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7、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8、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9、2023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31.26元/股调整为31.08元/股。

20、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1、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50万份,预留3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1人,行权价为

123.7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本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1名调整为159名,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由董事会重新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50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30万份;同意以2021年3月16日作为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1年4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首次授予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人数为157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7万份。

7、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400份予以注销,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70000份减少为1452600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57名调整为155名;另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3.72元/股调整为82.44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52600份调整为2178149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份调整为449844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该6人持有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3878份予以注销;对其中4人持有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450份予以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10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49800份股票期权,未授予的44份作废,行权价格为169.21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2、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2.44元/股调整为43.23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2352份调整为3728468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9.21元/股调整为88.89元/股,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40800

份调整为837520份。

13、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分别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1964份、19000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6、2023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43.23元/股调整为43.05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88.89元/股调整为88.71元/股。

17、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8、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9、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74万份,预留6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0人,行权价为124.2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3月2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210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因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拟获授的5600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首次授权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4万份调整为173.44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210人调整为209人。

6、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4.23元/股调整为65.22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34400份调整为329536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4.23

元/股调整为65.22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60000份调整为114000份。

7、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60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权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6.7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1、2023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22元/股调整为65.04元/股。

12、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符合激励条件

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6123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7123份,预留授予部分19000份,由公司统一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3496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在规定的行权期内未行权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3月29日,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64512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已自动失效的664512份股票期权。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55699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已自动失效的755699份股票期权。3、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完全成就、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为0.3,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53067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合计12821份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23469份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

授予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202份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正常履职,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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