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瀚微
股票代码:3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11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杨小奇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春梅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龚传军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瀚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富瀚微、公司指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杨小奇、陈春梅、龚传军杰智控股指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一)杰智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113室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1港元
注册证书编号:1508233
股东构成:LC FUND III L.P.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地区居留权陈浩授权代表男中国中国无董事
(二)杨小奇基本情况
姓名:杨小奇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三)陈春梅基本情况
姓名:陈春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四)龚传军基本情况
姓名:龚传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杨小奇先生、杰智控股、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于2016年12月9日共同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杰智控股基于基金到期退出安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富瀚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杰智控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4449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的
1.9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杰智控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其他增持或者减持富瀚微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减持均价持股变动数股东名称变动期间变动原因变动比例(元/股)量(股)
2024年12月18日
集中竞价交易52.1225783141.11%
-2026年3月16日杰智控股
2025年8月25日
大宗交易44.4945774661.98%
-2025年10月16日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
信息披露2024年12月-2026
转股致总股本0.14%义务人年3月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14642004.95%43084201.85%
杰智控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642004.95%43084201.85%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74308607.53%174308607.49%
杨小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577151.88%4357715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130731455.65%130731455.62%
合计持有股份3070785113.26%3070785113.19%
陈春梅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70785113.26%3070785113.19%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57538772.49%57538772.47%
龚传军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38772.49%57538772.47%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535678828.23%5820100825.0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28364322.58%451278631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130731455.65%130731455.62%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231500003股计算,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8.50%。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232804819股计算,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25.24%。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杨小奇先生持有的13073145股为高管锁定股、龚传军先生持有的342万股质押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富瀚微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富瀚微股份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小奇
——————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春梅
——————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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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限公司股票简称富瀚微股票代码300613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杰智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99号中环中心611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杨小奇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春梅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龚传军住所/通讯地址*********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5356788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变动数量:715578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数量:58201008股
及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5%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6年3月16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被动稀释时间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不适用
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是□否□
此前6个月是否在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日期: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小奇
_________日期: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春梅
_________日期:2026年3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传军
_________
日期: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