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证券简称:百川畅银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3175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原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河南百川
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八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5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
5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司俊豪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减少31.69%,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参考市场定价原则,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5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每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八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
5(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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