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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14证券简称:百川畅银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175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陈功海先生、韩旭先生回避表决),还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二)董事长、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还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三)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津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薪酬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1、基本薪酬:包含固定工资和补助津贴两部分。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

员职责、岗位价值、市场水平、公司治理等综合确定。该部分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2、绩效薪酬:包含管理绩效工资、业绩绩效工资、年终奖等浮动部分,绩效薪酬与个人目标完成情况、个人行为规范及公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含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在经营过程

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的奖励、公司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所给予的奖励等,依据公司中长期激励相关方案确定,与公司长期发展、任期业绩及合规责任挂钩。

(二)薪酬发放

1、固定工资与补助津贴按月发放,不与考核挂钩。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3、年终奖根据公司制定的年终奖方案进行考核、发放。

4、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制定的中长期激励计划进行考核、发放。

5、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1)适用情形: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发放环节。

(2)实施安排:

年终奖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首期支付:自所属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考核完成之日起,在满足本条第

(3)款所列全部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当期年终奖总额的80%,于两个月内完成发放。

*递延支付:剩余20%的年终奖,递延1年支付。自次年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考核完成之日起,在满足本条第(3)款所列全部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于两个月内完成发放。

(3)发放前提条件

每期年终奖(包括首期及递延期)的发放,均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公司经营或考核达标:公司当期经营目标达成,或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公司亏损状况改善:公司当期经审计的净亏损较上一会计年度缩小。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合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及递延支付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立即对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

(1)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2)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3、追索扣回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

效薪酬或津贴:

(1)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其他情形。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及制订,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全体回避表决后,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全体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在高级管理层任职的董事回避表决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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