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证券简称:欣天科技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7栋 B座 2401 房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5名,所持股份81280375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06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58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
25694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7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904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63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7%;反对60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
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8.9614%;反对60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18%;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威、刘佳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