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证券简称:欣天科技公告编号:2025-09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1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7栋 B座 2401 房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0名所持股份8072244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41.7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58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
25136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5%;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52%;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7%;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5%;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52%;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7%;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1%。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4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5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6%。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4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5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6%。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5%;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52%;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37%;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1%。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64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
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131%;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58%;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1%。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51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5%;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1%;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32%;反对1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35%;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3%。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61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3%;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67%;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99%;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3%。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66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0%;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3%;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62%;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399%;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2.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66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0%;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62%;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438%;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0%。
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6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
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77%;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507%;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463%;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93%;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3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69%;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93%;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3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69%;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93%;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58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48%;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3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69%;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93%;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58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48%;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13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69%;反对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93%;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58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48%;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55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0%;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670%;反对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14%;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威、刘佳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