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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彭说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彭说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彭说龙,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江西新余钢铁厂职工大学教师,贵州六盘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华南理工大学常委、副校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现已退休,但仍担任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现场出席,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审议的《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取专项基金对经营团队实施激励的议案》以及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30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及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年度考核,提取专项基金对经营团队实施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个人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董监高人员事项,本人通过每年度审议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履行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通过现场调研、交流、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生效执行,由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至2023年末期间,公司未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

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在2023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战略执行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等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除了到公司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以外,本

人还充分利用工作间隙等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会议组织、议案资料报送、实地考察调研、沟通交流等,公司均能做到合规、合理安排与组织,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于关心的问题,能够安排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广东上市协会等组织的2023年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3年度内,本人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对《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十)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前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07920股股份,并同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份额归属的提示性公告》,在第三批次归属份额中共计归属240万份份额,至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已全部归属完毕。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安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彭说龙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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