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6证券简称:尚品宅配公告编号:2026-024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85 号高德置地广场 A座 33 楼
尚品宅配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连柱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89018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4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42.74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5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0844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008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1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8174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40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1292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3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2%。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0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427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4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14%;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5同意88955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反
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44%;反对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2%。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48%;反对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0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19%;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5同意8896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
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33%;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5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41%;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8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00%;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3%;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7%。
4/5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33%;反对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曹余辉律师、姜羽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